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办公室关于亮马河北路(东四环-机场第二高速)道路工程酒仙桥段项目选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的通知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办公室
朝征发〔2025〕32号
关于亮马河
北路(东四环-机场第二高速)道路工程酒仙桥段项目选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的通知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办公室于2025年9月4日在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及征收现场发布了《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办公室关于公开选择亮马河北路(东四环-机场第二高速)道路工程酒仙桥段项目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的通知》(朝征发〔2025〕28号)。经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以下简称“评估机构”)报名及北京市朝阳区房屋征收事务中心(以下简称“区征收中心”)委托的中融国远招标有限公司对报名的评估机构进行评审,共有5家评估机构符合条件,现予以公布(见附件)。
根据《北京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意见》(京政发〔2011〕27号) 第五条“房屋征收部门发布暂停公告后,可以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或属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组织被征收人在规定期限内协商选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协商不成的,根据多数被征收人意见确定;若无法形成多数意见,则由房屋征收部门通过公开摇号的方式随机选定,结果应当在征收范围内公布。”之规定,就亮马河北路(东四环-机场第二高速)道路工程酒仙桥段项目协商选定评估机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将在上述评估机构中通过协商方式选定1家评估机构承担本项目房屋评估工作。
二、一个房屋产权人或公房承租人只能提交一次有效的协商意见,且只能选择一家评估机构。
三、房屋产权人或公房承租人可到现场办公地点领取表格填写意见,也可自行协商出具书面意见。
四、提交协商意见时需携带以下材料:
1.身份证明(身份证、户口本、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明等)。
2.房屋权属证明材料(产权证、承租合同、产权单位证明材料等)。
3.非住宅被征收人(房屋产权人非承租商户)除房屋权属证明外,还需提供土地证、营业执照及本单位授权委托材料,在上述评估机构中选定1家评估机构,并将选定意见加盖公司公章致函本项目实施单位朝阳区房屋征收事务中心。
五、协商期间,区征收中心将组织上述5家评估机构在现场办公地点进行咨询,被征收人可前往了解评估机构的相关情况。
六、协商意见反馈地点为:朝阳区酒仙桥街道中化石油腾远加油站对面项目部(原将台乡腾退指挥部)院内,评估机构现场咨询地址位于朝阳区酒仙桥街道中化石油腾远加油站对面项目部(原将台乡腾退指挥部)院内。
七、协商意见反馈时间自2025年9月18日上午9:00至9月20日下午17:00止。办公时间: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
八、在上述期限内,经协商能够形成选择意见的(50%以上被征收人选择同一评估机构的),以该意见为准。协商不成的,全部纳入候选评估机构范围并对候选范围内的评估机构进行摇号,最终摇号产生1家评估机构。
注:本通知在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网站同时公布
特此通知。
附件:亮马河北路(东四环-机场第二高速)道路工程酒仙桥段项目房屋征收候选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名录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办公室
2025年9月17日
附件
亮马河北路(东四环-机场第二高速)道路工程
酒仙桥段项目房屋征收候选房地产
价格评估机构名录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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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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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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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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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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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盛华翔伦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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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南路58号2号楼70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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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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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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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潞通房地产土地评估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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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通州区翠景北里1号楼5层606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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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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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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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中企华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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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22号泛利大厦910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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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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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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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汇盛信达房地产土地评估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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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中路31号泰思特大厦A座2层202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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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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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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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东华天业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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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朝阳区雅宝路12号华声国际大厦2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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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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