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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根据<<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决定>>(朝政房征字[2023]2号),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对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旧城区改建项目范围内的房屋及其附属物实施征收。北京世诚嘉业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依法接受其委托对下述房屋进行评估工作。
请下述房屋的所有权人(公房承租人)或其合法委托人、合法继承人、合法监护人自公告刊登之日起30日内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及相关证明到酒仙桥旧城区改建项目现场办公室领取《关于刘诚<评估复核申请书>的回复》,逾期视为送达。对复核结果仍有异议的,公示期满后十日内可向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房屋征收评估鉴定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被征收人、房屋坐落、文件名称如下:
刘诚,朝阳区酒仙桥七街坊3号楼2层2单元41-44,《关于刘诚<评估复核申请书>的回复》。
李宁:13910721129
北京世诚嘉业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旧城区改建项目现场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