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朝阳区地震办公室行政执法依据目录



序号 依据名称 制定、发布机关 生效时间
1《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全国人大常委会 1998年3月1日
2《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国务院 1995年4月1日
3《地震预报管理条例》国务院 1998年12月17日
4《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条例》国务院 2002年1月1日
5《地震监测管理条例》国务院 2004年9月1日
6《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管理规定》中国地震局 2002年1月28日
7《地震安全性评价资质管理办法》中国地震局 2002年2月27日
8《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办法》北京市人大常委会 2002年1月1日
9《北京市工程建设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办法》市政府 1997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