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税局_综合类

序号 法定职责 法律依据 职责权限 责任机构
1进行税收征收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条第一款国税局
2对发票印制、领购、开具、取得、保管、缴销进行管理和监督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九条根据国务院相关规定国税局
3办理企业在年度中间合并、分立、终止时当期所得税汇算清缴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第九十七条国税局
4开具完税凭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四条、《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五条、四十六条国税局
5行使代位权、撤消权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条第一款国税局
6广泛宣传税收法律、行政法规,普及纳税知识,无偿地为纳税人提供纳税咨询服务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七条国税局
7进行税收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四、五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八十六、八十七条(一)检查纳税人的帐簿、记帐凭证、报表和有关资料,检查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帐簿、记帐凭证和有关资料;(二)到纳税人的生产、经营场所和货物存放地检查纳税人应纳税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检查扣缴义务人与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有关的经营情况;(三)责成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提供与纳税或者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有关的文件、证明材料和有关资料;(四)询问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与纳税或者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有关的问题和情况;(五)到车站、码头、机场、邮政企业及其分支机构检查纳税人托运、邮寄应纳税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的有关单据、凭证和有关资料;(六)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凭全国统一格式的检查存款帐户许可证明,查询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在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存款帐户。税务机关在调查税收违法案件时,经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可以查询案件涉嫌人员的储蓄存款。税务机关依法进行税务检查时,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调查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和其他当事人与纳税或者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有关的情况,有关单位和个人有义务向税务机关如实提供有关资料及证明材料国税局
8退回纳税人多缴税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一条、《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第七十八条、第七十九条国税局
9将征收的税款缴入国库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国税局
10核定纳税人应纳税额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五条、《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七条国税局
11对纳税人欠缴税款的情况定期予以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三款、《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第七十六条国税局
12征收有关部门查出的税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三条第二款、《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第八十四条国税局
13付给扣缴义务人代扣、代收手续费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条第三款国税局
14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少缴、未缴税款进行追征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二条、《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第八十条至八十三条国税局
15对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从事生产、经营的机构、场所的财务、会计和纳税情况进行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条有权对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税款情况进行检查国税局
16对发票进行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一、三十三、三十四、三十五条税务机关在发票管理中有权进行下列检查:(一)检查印制、领购、开具、取得和保管发票的情况;(二)调出发票查验;(三)查阅、复制与发票有关的凭证、资料;(四)向当事各方询问与发票有关的问题和情况;(五)在查处发票案件时,对与案件有关的情况和资料,可以记录、录音、录像、照像和复制。税务机关需要将已开具的发票调出查验时,应当向被查验的单位和个人开具发票换票证。发票换票证与所调出查验的发票有同等的效力。被调出查验发票的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接受。税务机关需要将空白发票调出查验时,应当开具收据;经查无问题的,应当及时发还。单位和个人从中国境外取得的与纳税有关的发票或者凭证,税务机关在纳税审查时有疑义的,可以要求其提供境外公证机构或者注册会计师的确认证明。税务机关在发票检查中需要核对发票存根联与发票联填写情况时,可以向持有发票或者发票存根联的单位发出发票填写情况核对卡,有关单位应当如实填写,按期报回国税局
17办理税务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十二、十三、十九、二十一条审核、发放税务登记证国税局
18变更登记或注销税务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十四、十五、十六条变更、注销税务登记证国税局
19办理企业税务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第八十七条第一款,第八十八条变更、注销税务登记证国税局
20对未按规定期限缴纳、解缴税款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发生滞纳税款进行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条、《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第七十五条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国税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