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局_行政处罚

序号 法定职责 法律依据 职责权限 责任机构
1对违反法律规定擅自收购烟叶的行为进行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三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一)擅自收购烟叶的,可以处非法收购烟叶价值百分之二十以上百分之五十以下的罚款,并按照国家规定的价格收购违法收购的烟叶;(二)擅自收购烟叶数量巨大(1000公斤以上)的,依法没收其违法收购的烟叶和违法所得。专卖监督管理科、稽查大队、市场检查队
2对无准运证或者超过准运证规定的数量托运或者自运烟草专卖品的行为进行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三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一)无准运证或者超过准运证规定的数量托运或者自运烟草专卖品的,处以违法运输的烟草专卖品价值百分之二十以上百分之五十以下的罚款,可以按照国家规定的价格收购违法运输的烟草专卖品。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没收违法运输的烟草专卖品和违法所得:1.非法运输的烟草专卖品价值超过5万元或者运输卷烟数量超过100件(每1万支为1件)的; 2.被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处罚两次以上的; 3.抗拒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人员依法实施检查的; 4.非法运输走私烟草专卖品的; 5.运输无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的企业生产的烟草专卖品的; 6.利用伪装非法运输烟草专卖品的; 7.利用特种车辆运输烟草专卖品逃避检查的; 8.其他非法运输行为,情节严重的。 专卖监督管理科、稽查大队、市场检查队
3对承运人明知是烟草专卖品而为无准运证的单位、个人运输的行为进行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三十一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三项承运人明知是烟草专卖品而为无准运证的单位、个人运输的,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运输的烟草专卖品价值百分之十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的罚款。专卖监督管理科、稽查大队、市场检查队
4对邮寄、异地携带烟叶、烟草制品超过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的限量一倍以上的行为进行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三十一条第三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第四项处以违法运输的烟草专卖品价值百分之二十以上百分之五十以下的罚款,可以按照国家规定的价格收购违法运输的烟草专卖品专卖监督管理科、稽查大队、市场检查队
5对无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生产烟草制品的行为进行查处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三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六条第一项由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关闭,没收违法所得,处以所生产烟草制品价值一倍以上两倍以下的罚款,并将其违法生产的烟草制品公开销毁专卖监督管理科、稽查大队、市场检查队
6对无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生产卷烟纸、滤嘴棒、烟用丝束或者烟草专用机械的行为进行查处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六条第二项由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生产,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生产的烟草专卖品价值一倍以上两倍以下的罚款,并将其违法生产的烟草专卖品公开销毁专卖监督管理科、稽查大队、市场检查队
7对无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经营烟草制品批发业务的行为进行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三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由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关闭或者停止经营烟草制品批发业务,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批发的烟草制品价值百分之五十以上一倍以下的罚款专卖监督管理科、稽查大队、市场检查队
8对无特种烟草专卖经营企业许可证经营烟草专卖品进出口业务、外国烟草制品寄售业务或者免税的外国烟草制品购销业务的行为进行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三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八条(一)无特种烟草专卖经营企业许可证经营烟草专卖品进出口业务的,由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经营上述业务,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经营的烟草专卖品价值百分之五十以上一倍以下的罚款。 (二)无特种烟草专卖经营企业许可证经营外国烟草制品购销业务的,由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经营上述业务,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经营的烟草制品价值百分之二十以上百分之五十以下的罚款专卖监督管理科、稽查大队、市场检查队
9对取得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的单位违反规定超越经营范围和地域范围从事烟草制品批发业务的行为进行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九条由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暂停经营批发业务,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经营的烟草制品价值百分之十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的罚款专卖监督管理科、稽查大队、市场检查队
10对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企业或者个人违反规定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的行为进行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由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可处以进货总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专卖监督管理科、稽查大队、市场检查队
11对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的行为进行查处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一条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责令停止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经营总额百分之二十以上百分之五十以下的罚款
12对违反规定销售非法生产的烟草专卖品的行为进行查处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由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销售,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销售总额百分之二十以上百分之五十以下的罚款,并将非法销售的烟草专卖品公开销毁专卖监督管理科、稽查大队、市场检查队
13对违反规定未取得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擅自跨省、自治区、直辖市从事烟草制品批发业务的行为进行查处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由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处以批发总额百分之十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的罚款专卖监督管理科、稽查大队、市场检查队
14对为无烟草专卖许可证的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烟草专卖品的行为进行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四条由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销售总额百分之二十以上百分之五十以下的罚款专卖监督管理科、稽查大队、市场检查队
15对烟草专卖批发企业和烟草制品生产企业违反规定从无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特种烟草专卖经营企业许可证的企业购买卷烟纸、滤嘴棒、烟用丝束、烟草专用机械的行为进行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五条由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处以所购烟草专卖品价值百分之五十以上一倍以下的罚款专卖监督管理科、稽查大队、市场检查队
16对免税进口的烟草制品不按规定存放在烟草制品保税仓库内的行为进行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六条可以处烟草制品价值百分之五十以下的罚款专卖监督管理科、稽查大队、市场检查队
17对在海关监管区内经营免税的卷烟、雪茄烟没有在小包、条包上标注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专门标志的行为进行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七条可以处非法经营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下的罚款专卖监督管理科、稽查大队、市场检查队
18对拍卖企业未对竞买人进行资格验证,或者不接受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擅自拍卖烟草专卖品的行为进行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由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处以拍卖的烟草专卖品价值百分之二十以上百分之五十以下的罚款,并依法取消其拍卖烟草专卖品的资格专卖监督管理科、稽查大队、市场检查队
19对无五种烟草专卖品经营企业许可证,擅自经营烟叶、卷烟纸、滤嘴棒、烟用丝束、烟草专用机械的行为进行处罚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由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经营总额10%以上20%以下的罚款。专卖监督管理科、稽查大队、市场检查队
20对持有五种烟草专卖品经营企业许可证的企业,擅自将烟叶、卷烟纸、滤嘴棒、烟用丝束、烟草专用机械出售给无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企业的行为进行处罚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由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销售总额20%以上50%以下的罚款专卖监督管理科、稽查大队、市场检查队
21对使用过期、失效许可证或转让许可证的行为进行处罚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由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处以1000元以下的罚款专卖监督管理科、稽查大队、市场检查队
22对不及时办理许可证年检、变更、注销手续的行为进行处罚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由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以1000元以下的罚款。专卖监督管理科、稽查大队、市场检查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