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局_综合类

序号 法定职责 法律依据 职责权限 责任机构
1督促有关单位进行治理,防治废水、废气和固体废弃物对农业生态环境的污染。对造成农业生态环境污染事故进行调查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第六十六条环保局或者农委
2做好动物防疫的相关工作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办法》第五条第三款按照市人民政府确定的职责发改委、财政、环保、市政管委、科委、绿化、水务、城管
3进入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和病原微生物泄漏或者扩散现场调查取证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第五十条卫生局、农委、环保局
4对渔业水域污染造成渔业损失的行为进行调查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七条农委、环保局
5对因环境影响给野生动物造成危害时进行调查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十一条按照职责分工绿化局、农委、环保局
6突发事故处理及信息报送。对突发环境事件的性质和类别作出初步认定,并把初步认定的情况及时报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突 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办法》第四条、第五条环保局
7对辖区内的排污单位进行进行现场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四条现场检查环保局
8对管辖范围内的排污单位现场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一条现场检查环保局
9对管辖范围内与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有关的单位进行现场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十五条第一款现场检查环保局
10对本行政区域内核技术利用、伴生放射性矿开发利用中的放射性污染防治进行监督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十一条第二款监督检查环保局
11对持证单位进行监督检查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许可管理办法》第十九条 《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营资质许可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第一款书面核查或实地检查环保局
12对辖区范围内的排污单位进行现场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现场检查环保局
13对辖区内排放环境噪声的单位进行现场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一条现场检查环保局
14对管辖范围内产生尾矿的企业进行现场检查防治尾矿污染环境管理规定》第六条现场检查环保局
15对本辖区范围内的畜禽养殖场的环境保护工作进行现场检查,索取资料,采集样品、监测分析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现场检查环保局
16排污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二十七条环保局
17水污染物申报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四条第一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第四条环保局
18大气污染物申报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二条第一款环保局
19工业噪声申报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二十四条环保局
20建筑施工噪声申报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九条环保局
21商业经营活动噪声申报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二条环保局
22产生电子废物的单位依法申报《关于加强废气电子电器设备环境管理的公告》环保局
23产生尾矿的企业进行排污申报登记防治尾矿污染环境管理规定》第八条环保局
24对污染事故进行调查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三十一条环保局
25环境污染危害的赔偿责任和赔偿金纠纷进行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四十一条环保局
26对受到大气污染损害的单位和个人,调解处理赔偿责任和赔偿金额的纠纷《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六十二条调解处理环保局
27处理水污染事故赔偿金额的纠纷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五条调解处理环保局
28环境噪声污染赔偿责 任和赔偿金额的纠纷调解和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六十一条调解处理环保局
29对受到固体废物污染损害的单位和个人,调解处理赔偿责任和赔偿金额的纠纷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八十四条第二款调解处理环保局
30检查被责令限期治理的排污单位的治理情况,对完成限期治理的项目进行验收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第十六条第二款 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办法第十八条第三款检查验收环保局
31对畜禽养殖场限期治理项目进行检查和验收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第十七条第二款检查验收环保局
32在机动车停放地对在用机动车的污染物排放状况进行监督抽测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三十五条 《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办法》第二十二条监督抽测机动车尾气排放情况环保局
33对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单位制定的意外事故的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进行备案并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六十二条备案、检查环保局
34对场地造成污染,进行环境恢复方案进行确认,恢复结果进行备案废弃危险化学品污染环境防治办法》第十四条第二款备案、检查环保局
35建设项目试运行核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第七条环保局
36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备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第二十条备案、检查环保局
37对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报送的工业固体废物的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处置等有关资料进行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三十二条登记环保局
38对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的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危险废物的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处置等有关资料进行备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五十三条备案环保局
39对环评机构进行监督检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日常监督检查环保局
40决定是否同意建设项目环评工作简化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第五条、第六条有审批权限的环保部门
41对综合利用尾矿的, 按国家有关规定给予优惠防治尾矿污染环境管理规定》第五条第二款环保局
42企业清洁生产结果申报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第二十八条第三款
43与企业签订节约资源、削减污染物排放量的协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第二十九条环保局
44公布危险化学品事故造成的环境污染信息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五十四条环保局
45制定和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建立相应信息报送制度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办法(试行)(试行)》第三条 环保局
46定期公开本辖区环境统计资料,向区政府统计主管部门提供环境统计资料环境统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九条环保局
47统计信息咨询服务环境统计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条环保局
48在用汽车、摩托车、排气污染的年检和路检全国机动车尾气排放监测管理制度(暂行)》第七条环保局
49汽车排气检测数据上报全国机动车尾气排放监测管理制度(暂行)》第九条第二款环保局
50对本行政区域内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十条第二款监督管理环保局
51监管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危险废物的处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五十五条监督管理环保局
52向本级和上一级人民政府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发生或者有证据证明可能发生危险废物严重污染环境、威胁居民生命财产安全的事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六十四条报告制度环保局
53提供监测数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八十七条接受当事人委托,如实提供有关监测数据环保局
54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水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四条、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办法第四条 监督管理环保局
55对水污染事故可能影响的区域进行监测,并组织相关单位及时协助发生事故的单位妥善处理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办法第十九条第二款环保局
56对辖区内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管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六条第二款环保局
57划定各类声环境质量标准适用区域,并进行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十条环保局
58要求在项目建设、运行过程中产生不符合经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情形的建设单位进行环境影响的后评价,采取改进措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七条环保局
59对建设项目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后所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跟踪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八条环保局
60对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贮存、处置活动中的环境污染防治工作实施统一监管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五条环保局
61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环境污染评价申报工作(半年)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环保局
62对医疗卫生机构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监督检查环保局
63对医疗卫生机构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从事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贮存、处置中的环境污染防治工作进行定期监督检查或者不定期抽查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监督检查环保局
64对本辖区电磁辐射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电磁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第三条监督管理环保局
65对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的进使用进行监督管理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监督管理财政部门、环保局
66负责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置的监督管理,负责调查重大危险化学品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负责有毒化学品事故现场的应急监测和进口危险化学品的登记,并负责前述事项的监督检查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五条第四款监督检查环保局
67对本辖区内的新化学物质进行监督检查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监督检查环保局
68对本辖区的环境统计工作实行统一管理和组织协调环境统计管理暂行办法》第四条第三款环保局
69对本辖区内的尾矿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防治尾矿污染环境管理规定》第四条监督管理环保局
70提出生活饮用水地下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二条、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办法第三十四条环保局
71防治辖区内大气污染,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保障人体健康,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条第一款、第三款、《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办法》第四条环保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