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局_行政审批
| 序号 | 法定职责 | 法律依据 | 职责权限 | 责任机构 |
| 1 | 负责审批地方性体育竞赛 | 《全国体育竞赛管理办法(试行)》第五条 | 体育局 | |
| 2 | 审批二级以下社会体育等级指导员 | 《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制度》第十条 | 群众体育科 | |
| 3 | 审批本区国家二级以下裁判员和二级以下等级运动员资格 | 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第三十条、《体育竞赛裁判员管理办法(试行)》第九条 | 凡裁判员有下列情节者,给予撤销技术等级称号,终身停止裁判工作的处分:1、行贿受贿,执法不公;2、在重要比赛中,出现明显错判、漏判,造成恶劣影响;3、触犯刑律,受到刑事处罚。 | 群众体育科 |
| 4 | 对举办水上体育经营活动进行审批 | 《全国水上体育经营活动管理暂行规定》第六条 | 认真审查并于15天内提出审批意见。对符合各项条件者,发给同意进行水上体育经营活动证明书。 | 体育市场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