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税局_行政奖励
序号
法定职责
法律依据
职责权限
责任机构
1
对举报检举人给予奖励
《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实施细则
》第七条
收到检举的机关和负责查处的机关应当为检举人保密。税务机关应当按照规定。税务机关根据检举人的贡献大小给予相应的奖励,奖励所需资金列入税务部门年度预算,单项核定。奖励资金具体使用办法以及奖励标准,由国家税务总局会同财政部制定
稽查局、立案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