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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四营乡管庄新村农民回迁安置房及配套设施项目

日期:2014-01-10 09:18 来源:区环保局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建设项目已受理项目公告
项目名称:
朝阳区王四营乡官庄新村农民回迁安置房及配套设施项目
建设地点:
北京市朝阳区王四营乡官庄村
公示时间:
2014-1-8至2014-1-21
建设项目主要内容:
    一、项目概况
    为提升朝阳区王四营地区环境,改善群众居住条件,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2010年3月,《北京市规划委员会会议纪要 第79期  绿隔及相关地区规划工作会议纪要》“关于朝阳区王四营乡规划实施方案”(2010年第1次)原则同意解决王四营全乡村民上楼安置问题,并确定将原规划华能热电厂西侧居住用地与现状官庄绿地等量置换,加快实施农民安置房项目规划审批。
    2010年7月,《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关于“王四营乡乡域规划调整”建议的函》(朝政函字(2010)115号)提出建议,在化工路北侧设置农民安置房用地。
    北京五方嘉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经批准承担《朝阳区王四营乡官庄新村农民回迁安置房及配套设施项目》的建设任务,用于安置官庄村、观音堂村回迁居民。
    该项目于2011年3月取得《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2011规(朝)选字0005号),于2011年9月取得《北京市规划委员会朝阳分局“关于朝阳区王四营乡官庄新村农民回迁安置房及配套设施项目”的规划方案复函》(2011规(朝)复函字0077号),同年取得北京市朝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朝阳区王四营乡官庄新村农民回迁安置房及配套设施项目核准的批复(朝发改[2011]598号),后因方案调整,于2012年4月再次取得《北京市规划委员会朝阳分局关于“朝阳区王四营乡官庄新村农民回迁安置房及配套设施项目”的规划方案复函》(2012规(朝)复函字0019号)。
    根据最终规划批复,项目总用地规模为277699.21平方米,其中建设用地规模为197012.439平方米,代征道路用地规模为55854.904平方米,代征绿地面积为16345.70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784315.49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510499.93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为273815.56平方米,项目建设内容为农民回迁安置房、幼儿园、中学及配套公共服务设施。
    二、主要污染物及排放情况
    项目近期废水排量为30.086万m3/a,COD:12.04t/a。生活垃圾总计5472.75t/a。
    三、评价标准环境质量标准
    (1)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环境空气质量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的二级标准。
    (2)声环境质量标准
    项目面向城市主干路化工路、化二东侧路、观音堂路一侧区域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4a类标准,项目规划幼儿园、9年一贯制学校、卫生服务站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其他区域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3类标准。
    项目东侧面向化二东侧路一侧振动区域执行《城市区域环境振动标准》(GB10070-88),其中交通干线道路两侧标准:昼间为75dB(A)、夜间为72dB(A)。其他区域执行《城市区域环境振动标准》(GB10070-88)中居民文教区:昼间为70dB(A)、夜间为67dB(A)。
    (3)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
    地下水质量执行国家《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1993)中的III类标准。
    (4)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项目所在地区的地表水执行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Ⅴ类标准。
    污染物排放标准
    (1)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施工期扬尘排放DB11/501-2007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的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要求。
    拟建项目设有地下车库,地下车库废气排放执行北京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1/501-2007)中规定的“大气污染物的排气筒高度如低于15m,排气筒中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应按“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的5倍执行;最高允许排放速率以排气筒高度低于15m时按外推法计算的排放速率限值的50%执行。排气筒高度不能高于200m范围内建筑5m以上,因此,排放速率在外推法计算限值50%的基础上再严格50%执行。项目污水处理站运行过程会产生恶臭气体,恶臭气体其中氨气、硫化氢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1/501-2007)中Ⅱ时段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臭气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新扩改建二级标准。
    (2)噪声排放标准
    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第一排建筑面向化工路、化二东侧路、观音堂路一侧区域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其他区域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声环境标准。
    (3)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考虑项目污水管网建设周期,避免项目产生的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项目预留污水处理设施位置,若项目建成投入运营时周边配套管网未建设完成,建设单位拟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项目产生的污水,产生的污水经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排入东南郊灌渠。东南郊灌渠规划水质为Ⅴ类,因此,本项目近期排水执行《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Ⅴ类标准限值。
    待项目远期投入运营,周边配套管网建设完毕,项目污水计划排入污水处理厂,因此,远期排水执行《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11/307-2005)表2排入城镇污水处理厂水污染物排放限值。
    (4)固体废弃物
    固体废物的管理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04.12.29修改)等国家及北京市的有关规定。
    四、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采取的防治措施:
    1、大气污染物防治措施
    施工期间四周必须采用封闭围档,主要路段围墙高于2.5m;一般路段高于1.8m;新建、大修道路工程的封闭围档高度不低于2m;主要施工道路必须硬化,施工场地采用覆盖、固化、绿化、洒水等有效措施;灰土和无机料拌合,应采用预拌进场,碾压过程要洒水降尘,施工现场设置搅拌机的机棚必须封闭,并配备有效的降尘防尘装置。对于临时的、零星的水泥搅拌场地;遇有四级风以上天气不得进行土方回填、转运以及其他可能产生扬尘污染的施工;应在平整土地施工期间应加强施工车辆等的管理,降低汽车尾气对环境的影响。
    2、废水防治措施
    施工场地内建临时化粪池,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进行消解,化粪池定期由环卫部门负责清掏;施工场地建有污水沉淀池,对冲洗车辆、设备产生的废水(其成分主要含有泥沙、不含有害物质和其他有机物)经过沉淀净化处理后全部回用于路面、土方、土地喷洒降尘,不对外排放,沉淀物由环卫部门负责清运,项目对周围水环境基本无影响。
    3、噪声防治措施
    ①合理安排施工时间;②降低设备噪声:从设备选型上,尽量采用低噪声设备;固定机械设备与挖掘、运土机械,如挖土机、推土机等,可通过排气管消声器和隔离发动机震动部件的方法降低噪声;对动力机械设备进行定期的维修、保养;③降低人为噪声;④建立临时声障:对位置相对固定的机械设备,能于棚内操作的尽量进入操作间,不能入棚的可适当建立单面声障,对施工场地噪声除采取以上减噪措施外,还应与周围可能受到影响的单位建立良好的社会关系,相互沟通。对确受到施工干扰的单位和居民,在作业前应予以通知,并随时通报施工进度及在施工中对降低噪声所采取的措施,以求得大家的谅解。
    4、固废防治措施
    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包括渣土、建筑垃圾、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渣土、建筑垃圾、装修垃圾均由施工单位负责送至指定建筑垃圾消纳场进行消纳;施工期间产生的生活垃圾定点堆放,由环卫部门负责及时清运。对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可利用的固体废物回收利用,以减少排放。可减轻固体废弃物对自然环境和周围人群健康造成的不良影响。
    运营期采取的防治措施
    1、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1)项目供暖采用燃气壁挂炉,分户式壁挂炉使用天然气,天然气为清洁能源,北京地区天然气品质好,热值高,燃烧过程排放废气中各项污染物产生量较少,排放后经过大气稀释,对周围大气环境的影响较小。
    (2)为防止停车场排放的汽车废气对大气环境的影响,地下车库在工程设计和施工时应确保车库的送风量、补风量、排气罩面积和排气筒各参数设计合理,并在运营期应保证达到如下环保要求:
    ①由于地下车库在每天上下班高峰时出车频次较高,车库中的空气质量较差,因此排气速率应不少于6次/h,地下停车库运行过程中需保证设计参数中的通风量,以免污染物累积,造成环境污染。
    ②项目设计排气口将送风口设在绿地区域,并采取必要的装饰处理,既保证送风质量又可美化环境。高度设计为3m,避开人的呼吸带,从改善车库空气质量着手,合理设计汽车通道,减少汽车在车库内怠速行驶的时间,增大进出口和通风口,增加通风量。
    ③地下车库的排风会通过楼道进入楼体,因此,地下车库的楼道门设置自动关闭系统,以避免楼道产生的烟囱效应。
    (3)污水处理站废气
    项目污水处理各构筑物池体及设备均位于地下空间内,地下建筑内各处理设施池体加盖密闭,污水全部在管路或密闭池体内,无开放水面,加盖封闭处理,盖上设排气孔将气体抽出,引入吸附装置内,吸附装置内添加活性炭对恶臭气体进行吸附过滤处理后排放,废气收集引风机风量约为2000m3/h,排气口位于西侧B区西南侧B-24公共配套服务楼所在建筑楼顶排放,排气筒高度为15m,排口朝上。
    (4)密闭式清洁站废气
    项目位于B地块西南侧B-24公共配套服务楼内设置密闭式清洁站,收集项目地块内产生的生活垃圾,收集后的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项目清洁站采用封闭式设计,其周围种植树木,清洁站定期收集、及时清运垃圾,定期消毒,防止微生物的过渡繁殖散发恶臭气体。
    2、水环境保护措施
    (1)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
    ①、远期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污水经化粪池消解后经市政排水管网排入高碑店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项目已取得北京市朝阳区水务局关于“确认王四营乡管庄新村项目污水排入高碑店污水处理厂的函”(朝水政函字[2013]122号),项目产生的污水经化工路和观音堂路规划污水管网排入高碑店污水处理厂。
    ②、近期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
    考虑项目污水管网建设周期,避免项目产生的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项目近期预留污水处理设施位置,若项目建成投入运营时周边配套管网未建设完成,建设单位拟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项目产生的污水,产生的污水经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排入东南郊灌渠。项目污水处理设施拟采用“A2/O+MBR+消毒”处理工艺,污水处理设计处理能力为888m3/d,小时处理水量为37m3/h。
    (2)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①项目地面构建筑物均实施硬化防渗,混凝土厚度大于300mm,污水管道均进行防腐处理。
    ②化粪池、污水管线、密闭式清洁站采取严格的防渗措施。在加强防渗层本身的设计与建设外,应考虑对异常情况下所造成的渗漏问题进行设计、安装监控措施,这样能够及时发现渗漏问题,并采取一定的补救措施。化粪池应采用以下措施防渗:①花岗岩面层;②100mm厚C15混凝土;③80mm厚级配砂石垫层;④3:7水泥夯土。
    ③生活垃圾应集中收集、垃圾堆放处应采取防渗措施、垃圾密封放置,并由环卫工人及时清运。
    3、噪声环境保护措施
    (1)地下车库噪声为避免地面停车场、地下车库车辆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物业管理部门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机动车辆进入停车场、地下车库内部。
    1)在进出地面停车场、地下车库的道路上设置减速带或减速铁桩,使车辆进入后降低速度,以减少噪声,同时减少无关车辆的进入。
    2)加强管理,进入地面停车场、地下车库的机动车辆,禁止鸣放喇叭。
    3)车辆进出高峰期间,专人疏导车辆有序出入,避免多辆车辆出现拥挤和鸣笛情况的出现;制定严格的管理制度,禁止车辆在小区内鸣笛,并限制车辆行驶速度。采取以上措施后,可有效避免地面停车场、地下车库车辆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2)设备噪声
    为防止对周围环境产生噪声影响,建设单位拟对公建设备噪声源采取以下措施:
    1)采用高效低噪音的通风机、水泵等设备,从源头降低噪声。
    2)将水泵房设在地下单独设备间内,车库风机房设在地下车库内。对各设备间采取隔声措施,采用隔声门窗,墙壁加装隔声材料,管道支架采用弹性支吊架。
    3)对地下车库内风机安装进、排风消声器,防止风机的气流和机械噪声通过管道向外界传播。风机的进出口采用涂胶帆布软管连接,并进行减振处理。
    4)水泵房内的水泵采取隔振措施,如安装减振基础,进、出水管道安装软接头等;采用减振台座、弹簧减振器或橡胶减振垫减振降;水泵进出水管采用可挠曲橡胶接头,使设备振动与配管隔离。
    5)加强对高噪声设备的管理和维护,应在有关环保人员的统一管理下,定期检查、监测,发现噪声超标要及时治理。
    6)建筑周围进行绿化,种植高大乔木、灌木及草坪,也可有效的降低噪声对环境的影响。
    (3)建设单位对项目内住宅、学校、幼儿园安装隔声量不低于30dB(A)的隔声窗,以减缓交通噪声对本项目内住宅的影响,同时对小区平面设计进行优化布局,在小区内沿道路一侧建立绿化隔离带种植稠密的乔、灌、草结构多层绿化林带。
    4、固体废物
    环境保护措施本项目建成后由物业管理部门设专职清洁工对生活垃圾进行收集、分类,之后由市政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对生活垃圾可做到日产日清,因此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很小。
    (1)加强分类并回收利用,尽量减少垃圾排放量。
    (2)加强垃圾在收集、输送及集中地的管理,防止遗、洒二次污染。
    (3)对垃圾的清运进行有效的控制和定期检查,确保按规定运往指定地点,统一处理。
    (4)项目清洁站采用封闭式设计,其周围种植树木,密闭式清洁站进出口不朝向居民楼,并与住宅保持一定的距离,清洁站进行地面硬化设置防渗措施,定期对清洁站消毒。
    5、公众参与调查
    本次环评期间,采用二次网络公示、现场公示以及发放调查表的形式进行了公众参与调查,二次网络公示、现场公示期间建设单位及环评单位均未收到反对意见,第一次公众参与调查发放调查问卷41份,其中68.3%的被调查者对项目建设持支持态度,31.7%的被调查者对项目建设持无所谓的态度。补充公众参与调查过程发放调查问卷43份,74.42%的群众对项目建设持支持态度,25.58%的群众对项目建设持无所谓的态度。两次公众调查期间均未收到公众反对意见。本次工作采纳多数公众支持的意见,认为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建议建设单位在建设和运营期间做好相关污染防治措施,做到达标排放,降低影响。
    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该项目的建设在坚持“三同时”原则并采取本报告所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严格执行国家和北京市制定的各污染物排放标准,对当地的大气、水、声、固废等自然生态环境所产生影响较小。因此,该项目的建设从环保角度上分析是可行的。
公示期间,公众可以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咨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情况。
建设单位名称:
北京五方嘉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
王骜
联系电话:
13910744869
环评单位名称:
北京工业大学
联系人:
石学军
联系电话:
13801239932
受理单位:
北京市朝阳区环境保护局
项目负责人
何女士
联系电话
65003202
公示期间,公众可以采取信函、传真或留言方式,向区环保局提出建设项目审批的有关意见和建议,请注明“对某项目环评审批的意见或建议”,并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者邮箱等),以便我们及时答复反馈。
附件:王四营乡管庄新村农民回迁安置房及配套设施项目简本.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