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政务公开>>重大项目>>项目介绍

北京全胜医院项目

日期:2013-12-09 10:41 来源:区环保局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建设项目已受理项目公告
项目名称:
北京全胜医院项目
建设地点:
北京市朝阳区黄厂南里3号院1号楼
公示时间:
2013-12-5至2013-12-18
建设项目主要内容:
    一、项目概况
    北京全胜医院位于北京市朝阳区黄厂南里3号院1号楼(规划用途为商业),占地面积366.84m2,建筑面积733.67m2,总投资为56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万元。本项目诊疗科目为内科、外科、妇产科、妇科专业、计划生育专业、儿科、眼科、耳鼻咽喉科、口腔科、皮肤科、肿瘤科、急诊医学科、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中医科,年接待门诊量大约在15000人次,设有床位20张(观察床位,夜间不留宿)。本项目设置员工30人,营业时间早上8:00至22:00,年运营365天。
    二、主要污染物及排放情况
    1、大气污染
    项目污水处理工艺采用“生物接触氧化消毒工艺”,所产生的各类污水最终汇入自建的地埋式污水处理设施内进行净化处理,污水池为全地埋式,污水设施产生的废气通过自建阳光房(内设活性炭净化器)集中收集、除臭净化后排放,活性炭净化去除率≥90%。根据类比采用相同处理工艺的《燕郊中法医院污水处理站臭气浓度检测报告》污水处理站臭气排放口:NH3平均浓度为0.57mg/m3,H2S平均浓度为0.0145mg/m3,氯气平均浓度0.06mg/m3。
    2、水污染
    本项目所产生的生活污水及医疗废水经自建化粪池、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经市政管网最终排入肖太后河,据工程分析可知各主要污染物的排放量分别为:CODcr:21.5 mg/L、0.056t/a,BOD5:7.0mg/L、0.018t/a,SS:20mg/L、0.052t/a,氨氮:0.02mg/L、0.00005t/a,粪大肠杆菌:20个/L、5.2×107个/a,总余氯:3.64 mg/L、0.0094 t/a。
    3、噪声污染
    项目噪声源主要为污水处理设施等设备,噪声源强约为70~80dB(A)。
    4、固体废物
    (1)医疗垃圾
    本项目产生的医疗废物为危险废物,危废编号为HW01。主要包括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
    通过对同等规模的综合医院近几年医疗废物量的类比调查,住院病人按每病床每日产生垃圾0.5kg计(其中包含日常治疗产生的垃圾),产生医疗废物10kg/d;门诊医疗废物按每日每人次产生0.1kg计,产生医疗废物5.0kg/d,则产生医疗废物15kg/d,约5.48t/a。
    化验室的废水每日产生量约0.01t,年产生量约为3.65t。上述医疗废物年产生量合计为9.13t。
    (2)废药物药品(不包括HW01、HW02和HW49类)
    主要为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失效、变质、不合格、淘汰、伪劣的药物和药品,属于危险废物,危废编号为HW03。
    废药物药品主要为过期、淘汰、变质或者被污染的废弃的药品,年产生量约40kg。
    (3)生活垃圾
    观察病房患者按每病床每日产生生活垃圾按1.0kg计,该医院共有床位20张,则产生生活垃圾20kg/d;门诊垃圾按每日每人次产生0.2kg计,以每天门诊人数50人计,产生生活垃圾10kg/d;医院员工(30人计)每人每日产生生活垃圾按0.1kg计,产生生活垃圾3.0kg/d,则全院生活垃圾产生量为33kg/d,约12.04t/a。
    (4)污水处理设施和化粪池产生的危险固废
    本项目栅渣、化粪池和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以及在污水处理设施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废生物填料(每2年更换1次)和用于净化污水处理设施废气的净化装置(每1年更换1次)等年产生量合计约为1.82t,根据《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有关污泥控制与处置的规定:栅渣、化粪池和污水处理设施污泥,属危险废物,危废编号为HW49。按危险废物进行处理和处置,其经消毒处理后,交由北京金隅红树林环保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外运处理。
    三、评价标准
    1、环境质量标准
    (1)大气环境质量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
    (2)地表水质量执行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Ⅴ类标准。
    (3)地下水质量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中的III类标准。
    (4)环境噪声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标准。
    2、污染物排放标准
    (1)污水站恶臭气体排放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有关废气排放的规定。
    (2)运营期污水排放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综合医疗机构和其他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
    (3)运营期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
    (4)施工期噪声排放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5)固体废物排放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05年4月1日)、《北京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规定》(京卫计字[2009]81号,2009年12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
    四、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污水设施产生的废气集中收集后自建阳光房(内设活性炭净化器)集中收集、除臭净化后排放,活性炭净化去除率≥90%。
    2、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在西侧设置了污水处理站(二级生物氧化工艺),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和医疗废水经过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污水处理站处理,处理达标后经现有污水管网最终排入肖太后河。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在对项目噪声源采取综合降噪、减振措施后,再经过距离衰减,设备噪声对厂界的贡献值很小,厂界处的噪声可以达到相应的《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所以,项目运营期间,设备噪声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很小。本项目两个敏感点的噪声预测值能够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昼间2类标准要求。本项目夜间不营业,所以本项目运营期间,本项目产生的噪声对周围敏感目标处的声环境影响很小。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在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医疗废物、废药物药品、生活垃圾,污水处理设施和化粪池产生的危险固废。
    ①医疗废物
    本项目运行后,每年医疗废物收集后定期由北京环境卫生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二清分公司统一处置。本项目的医疗废物暂存点位于医院一层西北角。医疗废物收集、存放、转运、处置等严格执行《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03]380号)和《北京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规定》(京卫计字[2009]81号)中的相关规定。
    ②废药物药品
    废药物药品应作为危险废物交由有处理资质的单位外运处理。
    ③污水处理设施和化粪池产生的危险废物的环境影响
    本项目栅渣、化粪池和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按危险废物进行处理和处置,其经消毒处理后,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公司外运处置。    ④生活垃圾环境影响
    生活垃圾集中存放,各楼层转运的袋装生活垃圾由封闭垃圾车运至生活垃圾站,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只要做到及时收集、及时清运、统一管理后,本项目生活垃圾的排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不大。
    五、公众参与
    在接受北京全胜医院项目委托后7日内,环评单位于2012年11月30日-2012年12月13日在中国肉类食品综合研究中心网站进行了第一次网上公示,同时建设单位在项目所在地进行了现场公示。在环境影响预测评价完成后,环境影响报告书上报审批前,环评单位于2013年01月04日-2013年01月15日在中国肉类食品综合研究中心网站进行了第二次公示(报告书简本公示)。两次网上公示及现场公示期间,建设单位、环评单位均没有收到任何形式反馈信息,表明公众对本项目的建设没有反对意见。同时还进行了公众调查表的调查,共发放42份问卷,收回42份问卷。公众参与调查表明:公众对建设项目赞成的占66.7%,无所谓占33.3%,没有反对意见。建设单位及环评单位对公众参与的结果予以采信,认为广大公众对本项目的建设是支持的,本项目从公众参与角度讲是可行的。
    六、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的建设对加快朝阳区的卫生保健建设具有积极的意义。本项目的建设符合产业政策要求,项目的建设和运营产生的污染物均进行了必要且有效的污染物防治措施,经过治理后均能够达标排放,且其排放量有限,对外环境的影响是在可以接受的范围内,因此北京全胜医院项目从环境保护角度看是可行的。
公示期间,公众可以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咨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情况。
建设单位名称:
北京全胜医院
联系人:
何平
联系电话:
13552057786
环评单位名称:
中国肉类食品综合研究中心
联系人:
王守伟
联系电话:
18810819398
受理单位:
北京市朝阳区环境保护局
项目负责人
杨女士
联系电话
65003202 
公示期间,公众可以采取信函、传真或留言方式,向区环保局提出建设项目审批的有关意见和建议,请注明“对某项目环评审批的意见或建议”,并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者邮箱等),以便我们及时答复反馈。

附件:北京全胜医院项目简本.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