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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南区口腔医院项目公示

日期:2013-08-23 10:00 来源:区环保局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建设项目已受理项目公告
项目名称:
北京南区口腔医院项目
建设地点:
北京市朝阳区华威北里24号楼
公示时间:
2013-8-222013-9-4
建设项目主要内容:
    一、项目概况
    北京南区口腔医院类别为口腔医院,主要业务为口腔疾病治疗,营业时间为8:30~18:30,全年365天运营。本项目租用北京华阳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位于北京市朝阳区华威北里24号楼(共5F,均为商业用房)现有房屋作为经营场所,总占地面积455.89m2,总建筑面积2210m2,总投资100万人民币。本项目建成后预计共有职工60人,病床总数为15张,牙椅34张,年门诊量约为18250人次。本项目预计投产日期为2013年7月。
    二、主要污染物及排放情况
    1.施工期
    本项目租用已建成楼房,只需对项目所在楼进行适当装修,施工期产生污染因子主要有装修废气、噪声、固体废物和生活污水。
    2.运营期
    2.1大气污染源
    本项目供暖依托市政集中供热,不自设锅炉房,不设停车场和食堂,设备均采用电能,另外,本项目污水处理采用二氧化氯消毒处理,不会产生臭气。则项目运营期的大气污染源主要是挥发药物试剂气味,挥发药物试剂气味主要来自药物、药剂的取用。
    2.2水污染源
    本项目放射室采用激光打印照片,无洗片废水,本项目补牙材料均为树脂材料,不采用金属补牙。化验室废液单独收集后由北京金隅红树林环保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处置。因此,本项目外排废水主要为医务人员生活污水和门诊医疗和病房产生的医疗污水,污染物主要为COD、SS、氨氮、粪大肠菌群、余氯等。本项目生活污水和门诊医疗、病房产生的医疗污水经过化粪池预处理后再经二氧化氯消毒处理达标后最终进入高碑店污水处理厂处理。
由于本项目为地址搬迁项目,搬迁前后经营范围、建设内容与规模、诊疗科目、人员设备配置等均不变。因此本项目最终排放的混合污水中各主要污染物的排放浓度和排放量可根据搬迁前的污水监测报告中的数据(见附件4)进行核算,分别为:COD :255mg/L、0.223t/a,SS:150mg/L、0.131t/a,氨氮:39mg/L、0.0342t/a;粪大肠菌群:110个/L、9.6×107个/a;余氯:3.2mg/L、0.0028t/a。
    本项目污水产生和排放情况详见表1。
表1 预计医院建成后水污染物排放情况
指标
产生情况
排放情况
执行标准
浓度(mg/L)
产生量
(t/a)
浓度
(mg/L)
排放量
(t/a)
DB11/307-2005
CODCr
300
0.263
255
0.223
≤500
SS
200
0.175
150
0.131
≤400
氨氮
40
0.035
39
0.0342
45
总余氯
3.2
0.0028
--
粪大肠菌群*
3.0×106
2.63×1012MPN/a
110
9.6×107 MPN/a
--
注:粪大肠菌群浓度的单位为MPN/L。
    2.3噪声污染源
    本项目产生的噪声主要为设备噪声(水泵、气泵等)、门诊噪声。
    2.4固体废物污染源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分为生活垃圾、医疗废物、废药品药物、废化学试剂与废液及化粪池污泥,医院对不同类型的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并根据污染情况的不同分别进行处理。
    (1)一般生活垃圾
    生活垃圾主要包括病人和医护人员的日常生活垃圾。医院拥有职工60人,每天前住医院就诊的人员50人,住院区病人15人,则生活垃圾总量为23.725t/a。
    (2)医疗废物
    医疗废物包括手术室内的病理性废物、手术室、门诊、住院室内的损伤性废物等。医疗废物日产生量为3.25kg,年产生量为1.185吨,定期由北京环境卫生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二清分公司清运。
    (3)废药品药物、废化学试剂与化验室废液
    本项目废药品药物产生量约0.05t/a、废化学试剂与化验室废液产生量约0.45t/a,定期由北京金隅红树林环保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收集处理。
    (4)化粪池污泥
    本项目化粪池污泥产生量约为6t/a,根据《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医疗机构化粪池污泥属于危险废物。本项目产生的化粪池污泥统一由北京金隅红树林环保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收集处理。
    三、评价标准
    1、环境质量标准
    (1)环境空气质量标准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的有关规定。
    (2)声环境质量评价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1类标准。
    (3)地表水质量评价采用《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Ⅳ类标准。
    (4)地下水质量评价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中的Ⅲ类标准。
    2、污染物排放标准
    (1)噪声排放标准
    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1类标准
    (2)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本项目为一级医院,设有15张病床。依据《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的规定,县级以下或20张床位以下的综合医疗机构和其他所有医疗机构污水经消毒处理后方可排放。本项目医务人员生活污水和门诊医疗、病房产生的医疗污水经过化粪池预处理后再经二氧化氯消毒处理达标后最终进入高碑店污水处理厂处理。污水中粪大肠菌群、余氯排放标准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的综合医疗机构和其他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的要求,其他污染物排放均执行北京市《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11/307-2005)中排入城镇污水处理厂限值(由于该标准无氨氮排放标准,因此,氨氮标准采用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CJ 343-2010)中氨氮的标准值)。
    (3)固废处置标准
    ①一般生活垃圾
    拟建项目排放的生活垃圾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05年4月1日)“第三节生活垃圾污染环境的防治”之规定。
    ②医疗废物
    根据国家环保部和国家发改委[2008]1号令《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的有关规定,医疗废物属于危险废物。
    本项目医疗废物处理按《北京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规定》(京卫计字[2009]81号,2009年12月)及《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01)中的相关规定执行。
    ③废药品药物、废化学试剂及化验室废液、化粪池污泥
    本项目产生的废药品药物、废化学试剂及化验室废液、化粪池污泥属危险废物,编号分别为HW03、HW49,应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01)中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和处置。
    四、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1.1废水污染减缓措施
    建设时期的废水排放主要来自于建筑工人的生活污水。本项目租房用已建楼房,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浓度较低经化粪池处理后,可直接排入市政管网,进入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放,不会对周围的水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1.2大气污染减缓措施
    施工期装修过程产生的油漆废气对周围大气环境短期内将产生一定的影响,由于不同建设单位的习惯、审美观、财力等因素的不同,装修时的油漆耗量和油漆品牌也不相同,油漆废气的排放属无组织排放。该废气的排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也较难预测,建议建设单位购买符合环保标准的油漆,加强室内通风空气流动,对装修废气进行稀释,减少对周边病人及医护人员、学生的影响。
    1.3噪声减缓措施
    施工队伍应在施工作业中合理安排各类施工机械的工作时间,注意高噪声施工设备的放置,并进行隔声降噪处理,按《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对施工场噪声进行噪声控制,夜间不进行施工作业。由于项目施工期较短,所有作业设备均置于室内,经墙体隔声后对外环境影响较低,不会对周边病人及医护人员、学生产生影响。
    1.4固体废物减缓措施
    在装修期间,产生的固体废物如建筑垃圾、装修垃圾以及少部分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有利用价值的尽量回收利用,其它固废及时清运至专用垃圾场所,由环卫部门运到指定地点进行填埋,做到日产日清。
    2.营运期环境保护措施
    2.1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X光室采用激光打印照片,无洗片废水,本项目补牙材料均为树脂材料,不采用金属补牙。化验室废液单独收集后由北京金隅红树林环保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处置。本项目医务人员生活污水和门诊医疗、病房产生的医疗污水经过化粪池预处理后再经二氧化氯消毒处理达标后最终进入高碑店污水处理厂处理。
    本项目在医院一层东部设有污水处理设备间,距离东侧的华威北里26号楼最近距离为20m,本项目生活污水和门诊医疗、病房产生的医疗污水经过化粪池预处理后再经二氧化氯消毒处理达标后最终进入高碑店污水处理厂处理。其处理流程如下:
    本项目生活污水和门诊医疗、病房产生的医疗污水一起进入化粪池,经化粪池预处理后,上清液利用水泵抽至接触消毒池,然后投加二氧化氯消毒剂与所处理的污水在接触消毒池中充分混合滞留,接触消毒时间为2小时,达到消毒处理的效果。污水经二氧化氯消毒处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高碑店污水处理厂。处理后的废水污染物排放能够满足北京市《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11/307-2005)表2<排入城镇污水处理厂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中相关的标准。
    2.2固体废物处理措施
    (1)医疗废物
    本项目严格按条例规定制定管理制度和应急措施。及时收集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医疗废物,并按照类别分置于防渗漏、防锐器穿透的专用包装物或者密闭的容器内。分类收集细化到在产生医疗废物的基本单位,设置医疗废物收集容器与塑料袋,并在基本收集点提供垃圾收集的指导或警示信息。分类收集医疗废物的塑料袋或容器的材质、规格均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要求。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医疗废物应当使用双层包装物,并及时密封,不应随地放置或丢弃医疗废物。
    医疗废物及时转运:设计使用防渗漏、防遗撒的专用运送工具,按照确定的内部医疗废物运送时间、路线,将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至医疗废物暂时贮存地点。转运医疗废物的车辆应便于装卸、防止外溢,加盖便于密闭转运,转运车辆应每日清洗与消毒。转运路线选择专用的污物通道,选择较偏僻、行人少、不接近食堂等高危区域的路线,并尽量选择人少的时间转运,转运过程中正确装卸,避免遗洒。转运工作人员做好个人防护措施。
    医疗废物暂存:本项目的医疗废物暂存点位于医院一层北侧。医疗废物暂时贮存的时间不得超过2天。传染性废物、损伤性废物(锐器)储存地建设为全封闭区,与其他的废物储存地隔开,且与医疗区、人员活动密集区隔开,有坚固的防渗透地基;传染性废物区用生物危险标志标明,便于医疗废物收集车辆进入;医疗废物每次清运后应当对暂时贮存场所和设备、设施及时进行消毒。消毒方法应当符合卫生部《消毒技术规范》(2006年版)的规定。
    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由北京环境卫生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二清分公司处理。医疗废物中病原体的培养基、菌种等高危险废物,在交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处置前应当就地消毒。只要在运营后做好固废的分类收集、管理及处置工作,并加强对委托代处理单位的有效监督,产生的固废不会造成二次污染。
    (2)生活垃圾
    生活垃圾由专人负责收集、封闭存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清运。生活垃圾不随意丢弃,集中管理、处置,同时堆积、储存场采取防渗漏措施。
本项目生活垃圾处理处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05年4月1日)“第三节生活垃圾污染环境的防治”之规定,该措施可行。
    综上,在采取上述预防措施后,本项目所产生的医疗垃圾和生活垃圾均得到了合理有效的处理和处置,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3)废药品药物、废化学试剂与化验室废液
    本项目废药品药物、废化学试剂与化验室废液,均属于危险废物,定期由北京金隅红树林环保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收集处理,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4)化粪池污泥
    本项目产生的化粪池污泥统一由北京金隅红树林环保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收集处理,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2.3噪声防治措施
    污水处理设备间内水泵安装减振基础,进水管道均应安装避振喉,穿墙的管道与墙壁接触的地方均应用弹性材料包扎,设备间门窗采用隔声门窗。充气泵安装减振基础,穿墙的管道与墙壁接触的地方均应用弹性材料包扎,充气泵设备间门窗采用隔声门窗。采取上述措施后,厂界噪声能够达标。因此该措施可行。
    2.4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运营期的大气污染源主要是挥发药物试剂气味,挥发药物试剂气味主要来自药物、药剂的取用。由于本项目药品、药剂使用量较少,产生的挥发药物试剂气味单独收集,并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同时加强室内的通风,通风口距周边居民的最近距离约为25m。在采取上述措施后,挥发药物试剂气味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因此,该措施可行。
    五、公众参与
    建设单位于2013年4月16日至2013年4月27日在项目南侧、项目入口处通过张贴公告的方式进行了现场公示,同时在华威北里26号楼单元出入口(只有一个单元出入口)、19号楼单元出入口(原有两个出入口,但其中一个已封闭弃用很久,只剩一个单元出入口)、21号楼单元出入口(只有一个单元出入口)、15号楼单元出入口(只有一个单元出入口)、29号楼一单元出入口、二单元出入口、三单元出入口进行了现场公示。另外,建设单位委托环评单位于2012年7月17日至2012年7月30日在北京华夏博信环境咨询有限公司网站(www.huaxiaboxin.com)上进行了第一次网上公示。为了更加全面的了解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意见,环评进行阶段,北京华夏博信环境咨询有限公司于2012年08月13日~2012年08月24日在北京华夏博信环境咨询有限公司网站(www.huaxiaboxin.com)进行了第二次公示(报告书简本公示),两次网上公示及现场公示期间,建设单位、环评单位均没有收到任何形式反馈信息,表明公众对本项目的建设没有反对意见。另外还进行了公众参与调查表的调查,共发放100份问卷,收回100份问卷。公众参与调查表明:公众对本工程项目建设支持占92%,没有反对意见。可见,周边公众支持本项目的建设。建设单位及环评单位对公众参与的结果予以采信,认为广大公众对本项目的建设是支持的。
    六、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的建设对加快朝阳区的保健卫生建设具有积极的意义。本项目的建设符合产业政策要求,项目的建设虽然产生一定的污染物,但各污染源均进行了必要且有效的污染物防治措施,经过治理后均能够达标排放,且其排放量有限,对外环境的影响是在可以接受的范围内,因此北京南区口腔医院的建设从环境角度看是可行的。
公示期间,公众可以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咨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情况。
建设单位名称:
北京南区口腔医院
联系人:
周京
联系电话:
18600939452
环评单位名称:
北京华夏博信环境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公彦庆
联系电话:
62967004
受理单位:
北京市朝阳区环境保护局
项目负责人
苏先生
联系电话
65017089
公示期间,公众可以采取信函、传真或留言方式,向区环保局提出建设项目审批的有关意见和建议,请注明“对某项目环评审批的意见或建议”,并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者邮箱等),以便我们及时答复反馈。
附件:北京南区口腔医院项目公示.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