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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区将台路(京顺路-酒仙桥路)道路改造工程项目公示

日期:2013-08-06 来源: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建设项目已受理项目公告
项目名称:
朝阳区将台路(京顺路-酒仙桥路)道路改造工程项目
建设地点:
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地区
公示时间:
2013-8-5至2013-8-16
建设项目主要内容:
一、项目概况
朝阳区将台路(京顺路~酒仙桥路)道路改造工程线路全长约1.27km,规划道路为城市次干路,红线宽度为40m,设计行车速度为40km/h。道路起点与京顺路相交,下穿机场快轨、机场高速,与芳园西路平交,终点与酒仙桥路相交。全线均为直线,无平曲线。本项目主要工程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绿化工程、照明工程以及拆改移工程。
二、评价标准
1、环境质量评价标准
(1)环境空气质量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
(2)本项目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Ⅳ类标准。地下水环境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1993)中的Ⅲ类标准
(3)本项目处在1类声功能区,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1类标准。本项目属于城市次干路,朝阳区将台路(京顺路~酒仙桥路)道路改造工程两侧50m范围内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4a类标准,参照《《关于公路、铁路(含轻轨)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中的环境噪声有关问题的函》(环发(2003)94号,国家环保总局)》,评价范围内的学校、医院(疗养院、敬老院)等特殊敏感建筑,其室外昼间按60分贝、夜间按50分贝执行。
2、污染物排放标准
(1)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施工期扬尘执行北京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1/501-2007)中新污染源颗粒物标准。
(2)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本项目营运期不产生污水,施工期的生活污水将纳入当地污水管网,通过污水管道最终接入酒仙桥污水处理厂,执行北京市《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11/307-2005)中“排入城镇污水处理厂限值”。
(3)施工期噪声排放标准
施工期噪声排放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的规定
(4)固废处置标准
建设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属一般固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的有关规定。
三、主要环境影响分析
1、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
(1)废气
本项目不设原料拌和站,稳定土和沥青料均采用外购,拌和场均在项目区外指定的场站内。环境空气污染源主要有施工扬尘和运输车辆产生的废气。
路基施工中由于挖取土(石)、填方、弃土、推土机搬运泥土和水泥,以及散状物料的装卸、运输过程中均有大量尘埃散逸到周围环境中。同时,道路施工时运送物料的汽车行驶,物料堆放期间由于风吹等原因都会引起扬尘污染,尤其是在风速较大或装卸、汽车行驶速度较快的情况下,粉尘的污染尤为严重。运送施工材料、设施的车辆排放的废气,内燃机、打桩机等施工机械的运转时排放出的污染物将对空气造成污染。
(2)废水
施工期的水污染主要源自施工人员日常生活产生和施工废水,生活污水主要污染物是COD、BOD5和SS等。
施工过程中,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将纳入当地污水管网,通过污水管道最终接入酒仙桥污水处理厂。项目施工期产生的施工废水主要含SS、微量机油的雨水以及进出施工场地的车辆清洗废水,排入临时修建的沉淀池进行沉淀,沉淀澄清处理后回用不外排。
(3)噪声
建设期噪声主要来自施工机械噪声、施工作业噪声和运输车辆噪声。需采取降噪隔声处理。
(4)固废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拆除建筑、旧路开挖过程中产生的废渣土,筑路、绿化的建设中产生的废料和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施工过程中生活垃圾产生量为50kg/d(平均50人,1kg/d•人),施工中将随时收集,统一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5)生态
施工过程中土石方、砂石料、粘土等建筑材料,以及废土、废料在堆放过程中,都将给周边生态带来一定影响。特别是弃土堆放防护不好,遇雨水冲刷,容易堵塞道路排水管道,并影响交通和周边环境。车辆运输土石方、砂石料等建筑材料时,如果防护措施不当,会产生大量扬尘,从而对所经过街道的路面、绿化带、两侧居民产生粉尘影响,也给周边卫生环境带来一定影响。
2、营运期环境影响分析
(1)废气
建设项目营运期废气主要为汽车尾气。
汽车尾气主要污染因子为NOx、CO、THC等污染物。由于本项目为城市支路,设计车流量较小,汽车尾气排放量较小,尾气中的污染物排放后可迅速稀释扩散,本项目汽车尾气对周围大气环境质量影响不大。
(2)废水
本项目线位较短降雨冲刷路面产生的路面径流排入项目区雨水管网,对沿线水环境的影响较小。
(3)噪声
①营运近期(2014年)
道路两侧敏感点中和睦家医院昼间不能满足相应的声环境质量标准要求,超标量为2.4dB(A)其余敏感点昼间声环境质量全部满足相应的声环境质量标准要求;夜间除北京电子科技职业学院外其余敏感点均不能满足相应的声环境质量标准要求,超标最大的为和睦家医院,超标量为6.0 dB(A)。
②营运中期(2020年)
道路两侧敏感点中和睦家医院昼间不能满足相应的声环境质量标准要求,超标量为2.9dB(A)其余敏感点昼间声环境质量满足相应的声环境质量标准要求;夜间除北京电子科技职业学院外其余敏感点均不能满足相应的声环境质量标准要求,超标最大的为和睦家医院,超标量为6.4dB(A)。
③营运远期(2028年)
道路两侧敏感点中和睦家医院昼间不能满足相应的声环境质量标准要求,超标量为3.3dB(A)其余敏感点昼间声环境质量全部满足相应的声环境质量标准要求;夜间除北京电子科技职业学院外其余敏感点均不能满足相应的声环境质量标准要求,超标最大的为和睦家医院,超标量为7.0dB(A)。
(4)固废
项目营运后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往来车辆和行人丢弃的垃圾,产生量很小,定期由环卫人员打扫、收集运至垃圾填埋厂处理。
(5)生态环境
本项目位于城市建成区内,项目所在区域植被主要为人工植被,道路所经地域无珍稀野生植物,主要动物为一些常见物种,如麻雀等。由于本项目占地面积较小,对整个区域环境单位面积生物量影响不大,不会引起动、植物物种的损失。
本项目位于城市建成区内,道路长度较短,占地面积较小,因此道路的建设对区域的原有景观有切割破坏影响较小。
(6)环境风险
本项目主要为城区道路建设工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行业标准HJ/T169-2004《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道路运输危险化学品交通事故属于非重大危险源,城区道路一般用于运输常规物品车辆的通行,因此发生环境风险事故的概率很低,且项目区不经过地表水体,不在地下水源保护区内,因此本项目道路的建设风险影响很小。
四、建议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1、施工期建议采取的环保措施
(1)扬尘:施工场地在晴天每天洒水4~5次,在大风日加大洒水量及洒水次数;运送物料的车辆采用覆盖措施。施工场地内运输通道及时清扫、冲洗,运输车辆进出施工场地和敏感点路段应低速行驶。避免起尘原材料的露天堆放,所有来往施工场地的多尘物料均用帆布覆盖。
(2)噪声:临近居住区的施工场地边界应构筑围挡;在高噪声设备外构建围挡,禁止夜间作业;午休时间尽量安排低噪声作业流程;施工车辆途经居民区需适当减速并禁止鸣笛,施工路段保持平坦顺畅;合理布局施工现场,避免在同一地点安排大量动力机械设备同时使用;设备选型上采用低噪声设备,不用的设备立即关闭;施工期对噪声情况扰民采取一定的经济补偿。
(3)废水:对施工机械定期检修,以免油料泄漏;建筑材料冲洗的浑浊水不得直接排放,应设置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洒水降尘。施工材料堆放时要采取遮蔽措施,防止降雨冲刷造成对地表水、地下水的污染。施工营地应就近使用现有建筑设施,生活污水严禁直接排放。
(4)固废:施工人员居住区的生活垃圾要实行袋装化,分类存放,每天由清洁员清理,集中送至指定堆放点。尽量减少建筑材料在运输、装卸、施工过程中的跑、冒、滴、漏,在施工过程中,废弃物料做到及时清运,施工完毕后,应清理好作业现场,以防因降雨冲刷造成污染。拆迁产生的建筑垃圾按有关规定清运到指定地点处置,严禁随便倾倒。
(5)生态:有次序地分片动工,避免沿线景观凌乱,对景观造成不利影响,还可设挡防板(木、玻璃、铁皮等)作围障,减少景观污染。做好挖填土方的合理调配工作,弃土堆放点应采取防护措施,避免在降雨期间挖填土方,以防雨水冲刷造成污水漫流现象。严格控制临时占地范围,工程结束后及时清理施工现场,撤出占用场地。对施工机械定期检修,以免油料泄漏;建筑材料冲洗的浑浊水不得直接排放,应设置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洒水降尘。
2、营运期建议采取的环保措施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①绿化设计时应注意选择对NOx有较强吸收能力的树种。
②加强交通管理,实行汽车排放检查制度,超标排放车辆不准上路。设置保洁员经常清洁道路并安排洒水车进行洒水,以减少扬尘污染。
③加强道路管理及路面养护,保持良好运营状态,减少塞车现象。
(2)声环境保护措施:
①降噪路面
工程路面采用沥青马蹄脂(SMA)铺设,沥青马蹄脂(SMA)铺设的路面可比普通沥青路面降低汽车噪声2~3dB(A)左右。
②绿化降噪
在满足道路交通功能的前提下,在道路范围内尽量增加可绿化面积。道路红线较宽时,原则上尽量将剩余宽度放在行车道和人行步道之间,设置为全线连续绿化设施带,综合考虑乔木、灌木、交通设施支撑、路灯照明等组合景观效果。
③安装隔声门窗
由于各敏感点噪声预测值有所超标,为保证居民良好的生活环境,本项目建成后将对不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要求的声敏感建筑安装隔声窗,将普通窗户改换为隔声窗,隔声窗的选取需满足《建筑门窗空气声隔声性能分级及检测方法》(GB/T 8485-2008)中2级隔声指标为(25≤RW<30),安装隔声窗后各敏感目标室内均可以达到室内噪声标准(《民用建筑设计隔声规范》(GB50118-2010))的要求。
本次评价对声环境敏感建筑采取降噪防护措施,主要更换隔声窗的声敏感建筑有高家园社区、芳园里社区、海润国际公寓、和乔丽晶公寓、和睦家医院。
④加强行车管理,在路段、路中设交通标志,限制夜间行车速度,在居民区、学校路段设置减速、禁鸣标志。
⑤提高工程质量,并加强道路的维修养护,保证施工质量和管理。道路检质员应跟随施工进度坚守岗位及时质检,保证路面的平整度,以减少汽车在行驶过程中产生的振动和噪音。
⑥噪声防护距离
由营运期噪声预测可以看出:项目交通噪声对沿线两侧环境影响较大,为了减轻项目交通噪声对沿线环境的影响,建议该项目设置噪声防护距离,在该噪声防护范围内不宜新建临街噪声敏感建筑。建议该项目噪声防护距离为距离道路红线两侧30m,若在此范围内建设声环境敏感建筑,则其声环境保护措施应由建设声敏感建筑的单位自行解决。
(3)水环境:项目区路面径流进入项目区市政雨水管网。
(4)固废:项目营运后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往来车辆和行人丢弃的垃圾,产生量很小,定期由环卫人员打扫、收集运至垃圾填埋厂处理。
(5)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①及时恢复破坏的植被和生态环境,在道路两侧设置一定宽度的道路控制绿化带,对防护工程和绿化工程进行养护。
②道路的绿化工程设计与主体工程设计同步,在设计时优先考虑采用当地的乔、灌、草植物种类,以恢复和补偿植被。
③尽量在隔离带及建筑物附近的空间设置花坛和草坪,以及常绿观赏乔木。
④在路口及街道与建筑物之间的空地,适当设置雕塑造型、绿化小品,改善城市环境,美化道路景观,提高城市的品位,增加城市的亲和力。
五、公众参与
本项目公众参与调查的方式采用环评公示和问卷调查两种方式。
1、按照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建设单位于2012年7月10日-7月24日及2012年7月25日-8月8日在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网站上进行了两次公示,公示期间未接到公众的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及上门咨询等形式的反馈意见。
2、为让公众更加了解本项目对环境的影响,尤其是对临路住户的影响,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于2012年7月30日-8月10日在建设项目周边可能受影响的居民区及学校进行了现场公告,共贴出公告20份,后又于2013年6月21日-7月5日在海润国际公寓、和乔丽晶公寓张贴了现场公告,同时提供了报告书简本。
3、并于2012年8月9日进行了现场问卷,在问卷调查阶段,建设单位发放个人公众参与调查问卷99份,收回99份。另,海润国际公寓、和乔丽晶公寓、和睦家医院由于不方便开展个体问卷调查,调查物业相关意见。北京电子科技职业学院、北京电气工程学还采取了单位团体调查表的形式进行了调查。本项目的建设得到了大多数公众的支持,大部分被调查者对本项目的建设给予了积极的支持态度,本次公众调查采纳大多数公众的意见,支持本项目的建设。
4、通过填写调查表参与公众意见调查的公众,有96%的人赞同该项目的建设,2%的人认为无所谓,2%不赞同该项目建设。两次网上公示后,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均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现场公告后有两位高家园社区居民电话咨询,两位居民其中一位关系的问题是希望本工程在高家园社区附近修建一条过街天桥方便行人过街,另一位居民反映的是高家园社区积水问题,希望通过本工程一并解决高家园社区积水问题。评价单位与建设单位反映情况,建设单位表示会认真考虑,请专业人员进行勘测,尽可能通过本工程解决居民反映问题。
绝大多数被调查者认为该项目的建设会改善当地的交通状况,有利于当地社会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多数被调查者认为该项目建设对自己影响较大的环境因素主要是噪声,提出以公路绿化、隔声门窗等措施来减轻影响。
5、评价单位采信说明
公众意见调查结果显示,有96%的人赞同该项目的建设,2%的人认为无所谓,2%不赞同该项目建设。不同意项目的建设居民为共有两位,其中一位为芳园里8号楼的陆先生,该居民主要反对工程建设对现有绿化带的破坏,现有绿化带均为成年杨树,希望维持原状,评价人员介绍本项目规划有绿化带,随着绿化工程的同步实施,道路沿线绿化带将同步将起到改善景观和环境的作用,该居民听取解释后仍反对现有树木的砍伐,不支持项目建设。由于现有绿化带树木均为成年杨树,已达到生长年限,建议建设单位在征得园林绿化部门意见后进行相应的伐移处理。另一位反对意见的为和睦家医院主管,其主要担心施工期间,将台路交通阻断对其医院正常营业造成影响,由于和睦家医院紧邻芳园西路,道路施工期间可通过芳园西路出行,且改造工程施工过程中不断路,且将为医院留有出入口,虽然会对其正常营业造成一定影响,但影响是暂时的,随着施工结束,该影响即消除,听取人员解释后,该主管表示仍不支持项目的建设。评价单位认为不支持的原因不属于环保原因,故对其意见不予采纳。经建设单位及评价单位与和睦家医院沟通协调后,该医院不配合参与公众参与调查工作。由于该医院租用电子科技职业学院用地及房屋进行营业,该学校支持本项目的建设,且和睦家医院领导口头表示担心将台路改造工程可能会占用医院院墙外停车位,由于该原因不属于环保原因且医院用地及房屋所属学校支持本项目建设。因此,本次评价不再征求和睦家医院对本项目建设的意见,且其领导的口头意见不属于环保原因,评价不予采纳。
综上,通过本项目的公众参与,有两位居民对项目建设持不支持态度,其他被调查人员均对本项目建设无反对意见。出于服务大众,服务本地经济发展的需要,评价单位采纳绝大多数群众的意见,同意项目建设。对于对项目建设持不支持态度的公众,由于其反对理由不属于环保原因,因此本次评价不予采纳。
6、建设单位意见
已在工程投资中预留隔声窗等投资,施工期加强管理,尽可能减轻交通噪声对敏感点的影响。尽量采取措施减少施工扰民现象,对于无法避免的扰民现象,予以经济补偿。
六、环评总结论
综上所述,本项目的建设可改善项目所在区域的交通条件,完善基础设施的建设,促进城市的发展。项目建成后,路面拓宽、车流顺畅、车速提高、机动车尾气排放相对减少,改善了当地机动车尾气污染现状,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另外,项目建成后尽管噪声有所增加,但经采取有效、可行的措施后可使其降到最低限度。总之,本项目是一个公益建设项目,能为项目所在区域带来明显的社会和经济效益。由此可见,在落实环保措施的情况下,本项目的建设从环保角度来看是可行的。
公示期间,公众可以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咨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情况。
建设单位名称:
北京电子城老工业基地改造促进办公室
联系人:
李京晶
联系电话:
58833623
环评单位名称:
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
联系人:
韩晓丽
联系电话:
62849353-805
受理单位:
北京市朝阳区环境保护局
项目负责人
苏先生
联系电话
65017089
公示期间,公众可以采取信函、传真或留言方式,向区环保局提出建设项目审批的有关意见和建议,请注明“对某项目环评审批的意见或建议”,并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者邮箱等),以便我们及时答复反馈。

附件:朝阳区将台路(京顺路-酒仙桥路)道路改造工程(简本).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