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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朝来汽车培训服务中心项目公示

日期:2013-05-06 09:41 来源:区环保局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建设项目已受理项目公告
项目名称:
北京朝来汽车培训服务中心项目
建设地点:
北京市朝阳区来广营乡红军营村
公示时间:
2013-5-3至2013-5-16
建设项目主要内容:
    一、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北京市朝阳区来广营乡红军营村,东至北苑东路,南至规划洼里路,西至红军营东路,北至规划北苑二号路。总用地面积为60861.21m2,其中建设用地面积48506.856m2,代征道路面积12354.35m2。拟在项目建设用地范围内开发建设北京朝来汽车培训服务中心(包括实训中心I、实训中心II、培训中心、综合配套楼、地下车库等),并配套建设与项目相关的公用工程和室外工程。项目总建筑规模共计100796m2,其中地上72760 m2,地下28036m2。
    项目定位于汽车培训中心,由实训中心I、II、培训中心及综合配套楼组成。1#楼为地上五层建筑;2#楼为地下一层,地上4层建筑;3#楼为地下一层,地上5层建筑;4#楼为地下二层,地上(A、B座)5层建筑,均为多层建筑。
    二、主要污染物及排放情况
    污水排放总量:219240m3/a, COD<60mg/L,BOD5<10mg/L。
    三、评价标准
    1、环境质量标准
    (1)大气环境质量评价执行GB3095—2012《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的二级标准。
    (2)根据朝阳区环境噪声功能区划,项目噪声执行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中的1类标准。
    (3)按照地表水环境质量功能区划, 执行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Ⅴ类水体标准。
    (4)地下水执行国家GB14848-93《地下水质量标准》中的Ⅲ类标准。
    2、污染物排放标准
    (1)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地下车库汽车废气排放执行北京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1/501-2007)中Ⅱ时段的有关规定。餐饮业食堂厨房油烟经过净化处理后,通过风道引至屋顶排放,油烟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的有关规定。拟建烤漆房喷烤漆废气排放执行DB11/501-2007《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的排放限值,废气通过约20m高的排气筒排放。燃气锅炉废气排放标准执行北京市《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1/139-2007)中的燃气锅炉的标准限值。 
    (2)水污染物排放执行北京市DB11/307-2005《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中排入城镇污水处理厂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和《汽车维修企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877-2011)间接排放限值。
    (3)本项目营运期厂界噪声执行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1类标准。
    (4)固体废物的管理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04.12.29修改)等国家及北京市的有关规定。危险废物处理和处置执行GB18597-2001《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中有关规定。
    (5)中水处理站臭气排放标准执行GB14554-93《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的相关规定。
    四、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
    1大气污染防治燃气锅炉烟气通过烟道由楼顶高空排放。餐饮厨房在安装了符合环保要求的油烟净化处理设施,可使油烟去除率达到85%以上。地下车库废气通过3m高的排气筒进行排放,车库每小时唤气6次。烤漆房产生的废气经烤漆房内活性炭吸附后排放,活性炭平均每3个月进行更换一次。中水处理站臭气采用负压收集,经过生物过滤塔处理后达标排放。
    (2)水污染防治拟建项目自建二套中水处理站处理系统,分别为实训中心10m3/d和综合楼140m3/d中水处理站,将项目内产生的污水全部进行收集处理,实训中心处理后水质符合《汽车维修企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877-2011)间接排放限值,培训中心和综合楼污水处理后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02)的标准中车辆冲洗、冲厕、绿地浇灌、路面洒水用水的标准要求。回用不完多余的中水直接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3)噪声污染防治拟建项目水泵进行基础减震,加装减震器,机房使用隔声门。地下车库风机进行基础减振,风机进出口管道加装消音器和静压箱。餐饮厨房风机加装隔声罩。锅炉风机进行基础减震,进出口管道加装消音器,排气管道出口采用微穿孔板消声器。冷却塔采用超低噪音型,安装消声棉和在出风口顶部安装消声屏等
    (4)固废污染防治拟建项目产生的废机油、废刹车油、废棉丝、废有机溶剂、废漆料、烤漆房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弃物,由有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北京金隅红树林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定期负责清运处。生活垃圾由环卫工人收集至垃圾分类收集站,环卫部门以垃圾车再将垃圾运送至垃圾中转站,再运至垃圾处理场进行卫生填埋,做到及时收集、及时清运、统一管理后,对周围环境影响不明显。
    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拟建北京朝来汽车培训服务中心本项目主要从事技术培训、汽车展示、汽车维修实训及办公,项目周边无生态环境敏感物种和景观,本项目所在地不属于水源补给区和保护区。
    本项目的选址和总体布局合理,规划设计中所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基本可行,能够保证项目产生的污染物达标排放,对环境影响很小,项目符合朝阳区及北京市城市区域发展规划要求。建设过程中,应当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和北京市的排放标准要求,切实落实本次评价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和建议,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管理,将各种污染影响尤其是施工期间噪声污染对周围环境造成的影响降低到周围环境可以接受的程度,则本项目建设在环保方面是可行的。
公示期间,公众可以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咨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情况。
建设单位名称:
北京北苑实业发展公司
联系人:
刘勇
联系电话:
13641086201
环评单位名称:
北京工业大学
联系人:
石学军
联系电话:
13801239932
受理单位:
北京市朝阳区环境保护局
项目负责人
苏先生
联系电话
65017089
公示期间,公众可以采取信函、传真或留言方式,向区环保局提出建设项目审批的有关意见和建议,请注明“对某项目环评审批的意见或建议”,并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者邮箱等),以便我们及时答复反馈。

附件:北京朝来汽车培训服务中心项目简本.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