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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苑一号路道路工程

日期:2012-08-08 10:12 来源:朝阳区环境保护局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建设项目已受理项目公告
项目名称:
北苑一号路道路工程
建设地点:
朝阳区来广营乡北苑 
公示时间:
2012-7-6至2012-7-17
建设项目主要内容:
一、建设项目基本概况
    北苑一号路属于新建工程,定位为城市支路,道路西起红军营西路,经红军营路、红军营东路,东至北苑东路,规划红线宽度25m,道路采用一幅路形式,机动车道一上一下,机非混行,道路全长1074.66m。项目工程总投资为2829.6万元,道路绿化工程、征地及拆迁安置工作由建设地所在区乡政府负责。
二、评价标准
    (一)环境质量标准
    1、环境空气质量标准TSP、CO、NO2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和国家环境保护总局2000年1月6日修改单中的二级标准。
    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本项目雨水近期通过红军营沟排入清河下段,远期通过雨水管网排入清河下段,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Ⅴ类标准。
    3、地下水质量标准本项目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Ⅲ类标准。
    4、声环境质量标准根据《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朝阳区环境噪声功能区划的通告》(朝政发[2004] 9号),项目所在区域为1类区。声环境质量标准执行1类标准。
    (二)污染物排放标准
    1、噪声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2、废水本项目施工期及运营期废水均通过红军营沟排入清河下段,清河下段规划水质为Ⅴ类,水污染物浓度执行北京市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11/307-2005)表1中排入地表水体水污染物排放限值三级标准。
三、环境影响评价主要结果
    (一)施工期
    1、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施工期主要污染物为施工扬尘、施工废水、施工噪声及固体废弃物。
    2、污染防治措施
    A、扬尘:现场设置不低于1.8m高的围档;对施工渣土进行覆盖,及时清运渣土,运输车辆驶出施工场地前进行清洗,对车辆行驶的土路路面进行硬化和洒水。车辆运输砂石、土方、渣土和垃圾的,应当按照《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车辆运输泄露遗撒的规定》,采取措施防止车辆运输泄露遗撒。
    B、废水: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纳入既有污水处理设施或排入施工现场设置的移动环保厕所,并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建议施工人员尽可能利用施工现场周围临近的现有生活设施。施工现场设立隔油池、沉淀池,施工废水经处理后循环使用。
    C、噪声:严格执行北京市人民政府2001年5月1日发布的《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72号)中的规定: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合理布局施工现场,采用降噪作业方式;设置移动式临时隔声屏障等局部降噪措施。
    D、固体废弃物:工程弃土石和建筑垃圾需及时收集后,送至市、区城管局指定的余泥渣土受纳场填埋。在施工现场设立桶装生活垃圾桶,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E、生态环境保护:加强施工管理,大面积破土工程尽量避开雨季,填土路基应尽快碾压;及时恢复因施工破坏的植被。
    (二)运营期
    1、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
    噪声:到2019年,各路段昼、夜声环境距道路中心线15m处以外的区域均可以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1类标准[昼间55dB(A);夜间45dB(A)]的要求。
    由预测可知,本项目敏感点声环境达标情况较好。安通苑小区(在建)昼、夜间预测值可满足GB3096-2008中1类标准[昼间55dB(A),夜间45dB(A)]的要求。敏感点城市绿洲家园、军管小区和来广营B2小区(在建)2019年昼间声环境可满足GB3096-2008中1类标准限值[昼间55dB(A)]要求,2019年夜间略有超标,最大超标量仅为0.5dB(A)。目前,城市绿洲家园、军管小区均安装塑钢窗,其降噪量为15 dB(A)以上,经过门窗的降噪之后,传到室内的噪声最大为昼间39.4dB(A),夜间30.5dB(A),满足《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50118-2010)中关于卧室、书房及起居室的二级噪声限值要求,可以认为本项目噪声对城市绿洲家园和军管小区住宅室内声环境影响较小。
    本项目属于新建,道路建成后,受交通噪声的影响,敏感点预测值较现状噪声值均有较大幅度增加,其中军管小区增加值最大,预测值较现状噪声值2013年昼间最大增加1.8dB(A)、夜间最大增加3.8dB(A);2019年昼间最大增加2.4dB(A)、夜间最大增加4.9dB(A);2027年昼间最大增加3.0dB(A)、夜间最大增加5.7 dB(A)。
    根据预测结果,本项目红线外2m处交通噪声即可满足GB3096-2008中1类标准限值要求,但考虑到偶发噪声的影响以及未来周边地区声环境本底值发生变化的可能,本次环评建议本项目沿线临街第一排房屋尽量不修建学校、医院、居民区等敏感建筑。若建设不能避免,则应按照相关环保要求委托有相应资质的环评单位编制环评报告,并按照本项目道路对其的实际影响,对临街第一排房屋声环境质量是否达标进行具体论证并决定是否采取相应的噪声防治措施。
    综上,本项目结合建设道路绿化带等项目设计采取的措施基础上,本报告建议:加强道路交通管理及监督,合理设置相关减速、禁鸣交通标志等措施的情况下,本项目的总体声环境影响是可以接受的。废气污染物:本项目大气污染物排放量较小,2015年CO、THC、NOx的排放量分别为57.3t/a,16.0t/a,1.36t/a,将对沿线200m区域的环境空气质量产生一定的影响,本项目沿线建筑较少,大气污染物排放后可迅速稀释扩散,本项目大气污染源对周围大气环境质量影响范围不大,影响相对较小。
    本项目两侧布置绿化带、行道树,绿化树种对汽车尾气的净化作用,绿化带设计时注意选择对NOx有较强吸收能力的树种,可以有效的降低污染物浓度。
    2、污染防治措施
    A、噪声:在使用防响、防跳的新型井盖和建设道路绿化带等项目设计采取的措施基础上,本报告建议:加强道路交通管理及监督,合理设置相关禁行、禁鸣等交通标志。
    B、废气:优化区域交通管理,指定交通高峰应急措施,减少道路拥堵;选择有助于吸收废气植物物种进行道路绿化。
    C、废水:落实路面的雨水收集和导排系统设计施工,雨水收集后排入市政雨水管网。
    D、固废:小区内实行垃圾桶装化,分类收集和处理,由物业公司统一管理,负责定期、及时收集和清运。
、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符合国家和北京市相关产业政策,符合城市发展总体规划及相关专项规划,项目建设完善了片区的基础设施,对于片区今后社会、经济发展具有明显的促进意义。施工期及营运期在采取各项生态保护、污染防治措施及风险防范措施后,可有效减轻其环境污染的影响,项目对沿线居住区等敏感点的环境影响较小,声环境基本控制在现有水平,项目建设对环境的负面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从环境保护角度而言,项目在选定的线路建设是可行的。
公示期间,公众可以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咨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情况。
建设单位名称:
北京市绿化隔离地区基础设施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
范兴国
联系电话:
13910739217 
环评单位名称:
北京永新环保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
陈宇光
联系电话:
18701522623
公示期间,公众可以采取信函、传真或留言方式,向朝阳区环保局提出建设项目审批的有关意见和建议,请注明“对某项目环评审批的意见或建议”,并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者邮箱等),以便我们及时答复反馈。
受理单位:
北京市朝阳区环境保护局
传真电话:
65085181
邮寄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农展馆南路5号楼
邮政编码:
100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