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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美迪中医皮肤病医院

日期:2012-07-04 14:40 来源:朝阳区环境保护局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建设项目已受理项目公告
项目名称:
北京美迪中医皮肤病医院
建设地点:
北京市朝阳区高碑店乡半壁店村惠河南街1092号
公示时间:
2012-6-25至2012-7-6
建设项目主要内容: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北京美迪中医皮肤病医院
    建设单位:吴振华
    建设性质:新建
    医院性质:中医皮肤病专科医院
    建设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高碑店乡半壁店村惠河南街1092号
        位:100张
    日门诊量:100人次
    项目投资:1500万
    劳动定员:投入运营后,共有职工200人。
    工作制度:日工作24小时,实行3班工作制,年营业365天。
    投产日期:2012年7月
二、主要污染物及排放情况
    1、施工期
    施工期污染源主要有废水、扬尘、噪声和固体废物。根据该项目的特点,该项目施工期污染主要以施工扬尘和噪声为主。
    (1)施工期水环境影响:施工作业产生的废水和施工人员生活污水。
    (2)施工期大气环境影响:主要污染物是扬尘及施工机械作业排放的废气,建筑材料运输、装卸及地表开挖产生的扬尘。
    (3)施工期声环境影响:施工期的噪声主要为施工现场的各类机械设备运行噪声和物料运输的交通噪声。
    (4)施工期固体废物环境影响: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建筑垃圾和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
    2、运营期
    (1)大气环境影响:主要为污水处理站废气、食堂油烟废气以及煎药室、药浴室、化验室产生的异味。
    污水处理站废气中的主要污染物为H2S和NH3。污水处理站的构(建)筑物加盖板密闭,盖板上留有进、出气口,在盖板出口设集中收集装置,收集各处理构建筑物产生的气体,经活性炭除臭装置(该处理装置净化效率可达90%)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排气筒高度为3m。
    食堂油烟经集气罩收集后,用引风机引入净化效率不低于60%的高效静电油烟净化器进行处理后,引至楼顶达标排放。项目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油烟排放浓度为1.93mg/m3,油烟年排放量为0.04t/a,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中的相关标准要求。
    本项目在煎药室、药浴室、化验室等环节中药物等将挥发产生异味,建设单位应对煎药室、药浴室、化验室安装独立的通风系统,并对其排风扇分别加装活性炭过滤系统(净化效率可达90%),将排气过滤后排放。
    (2)水环境影响:本项目污水主要来源于诊室、手术室、化验室等处排出的医疗废水,医务人员及就诊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以及厨房产生的餐厨污水,主要污染因子为:BOD5、CODCr、SS、NH3-N、粪大肠菌群数。
    本项目生活污水产生量为13185.625m3/a,医疗废水产生量为3009.425m3/a,餐厨废水产生量为1861.5m3/a,废水总产生量为18057m3/a。
    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餐厨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医疗废水一起排入项目自建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污水处理站采用膜-生物反应器(Membrane BioReactor,MBR)技术及次氯酸钠消毒技术(CGW-MBR)处理工艺,同时对污水输送管道、化粪池、污水处理池采取严格的防渗、防漏措施。经该系统处理后,污水出水水质分别为:CODCr:90mg/L、BOD5:40mg/L、SS:17mg/L、NH3-N:8mg/L、粪大肠菌群数:0个/L,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的“预处理标准”及《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11/307-2005)中“排入城镇污水处理厂限值”的纳污水质要求,对周围水环境影响较小。
    (3)声环境影响:本项目主要的高噪声源强在60~85dB(A)之间。项目医疗污水处理站为地埋式,设备均安装于地下,对设备采取基础减振,加装消声器等处理措施;油烟净化器风机和煎药室风机均安装于楼顶,风机外安装隔音箱,风机进出口安装消声器。各产噪设备经基础减振、消声、隔音处理后,经减振隔声后,噪声一般可以衰减20~30dB(A)。对项目临路及临建材市场一侧安装隔声量不小于25dB(A)的隔声窗并在医院门口设立禁止鸣笛标志。
    经预测,本项目场界四周及敏感点处的昼间和夜间噪声贡献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1类标准限值。
    (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一般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其中,一般固体废物包括生活垃圾和餐厨垃圾等;危险废物包括医疗垃圾(危废编号HW01)和污泥、废活性炭(危废编号HW49)等。
    项目对生活垃圾进行分类收集,用塑料袋密封后经污物通道运至院区生活垃圾筒,由北京盛世宏信企业管理中心统一收集后,可利用的回收利用,不可利用的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日产日清。
    项目危险废物的贮存、转移和处理途径需符合《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国务院第380号令)、《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卫生部第36号令)以及《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l8597-2001)的规定。对医疗垃圾分类收集后委托北京环境卫生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二清分公司进行统一处理,污水处理站污泥经消毒处理后委托北京金隅红树林环保技术有限责任公司统一处理,采取以上措施后,危险废物对本项目自身及周边环境无明显不利影响。
三、评价标准
    1、环境质量标准
    (1)大气环境质量标准:执行《大气环境质量标准》(GB3095-96)中的二级标准;
    (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Ⅳ类标准;
(3)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1993)中的Ⅲ类标准;   
(4)声环境质量标准: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1类标准。
    2、污染物排放标准
    (1)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施工期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1/501-2007)中新污染源第Ⅱ时段的相应标准。运营期食堂烹饪过程中产生的油烟废气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中的有关标准;医疗污水处理站产生的废气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关于医疗污水处理设施废气的排放要求和处理工艺与消毒的相关要求。
    (2)污水排放标准:本项目生活污水经过化粪池预处理、餐厨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与医疗污水一起进入项目自建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处理后的污水通过市政管网,最终排入高碑店污水处理厂。根据《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4.1.2指出的:排入端已建有正常运行城镇污水处理厂的下水道的污水,执行预处理标准”。
    (3)噪声排放标准:施工期噪声执行国家《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90)中的标准。营运期环境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l2348-2008)中的1标准。
    (4)固体废物排放标准:一般固体废物执行2004年12月29日第十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及北京市的有关规定;医疗垃圾执行环发《医院废物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标准和警示标准》([2003]188号)及《医疗废物管理条例》中的相关规定。污泥应按危险废物进行处理和处置,清淘前应进行消毒,污泥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医疗机构污泥控制标准。
四、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气
    本项目污水处理站采用地埋式一体化处理设备。为使污水处理站废气中污染物浓度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的要求,本环评要求污水处理站的构(建)筑物加盖板密闭,盖板上留有进、出气口,在盖板出口设集中收集装置,收集各处理构建筑物产生的气体,经活性炭除臭装置(该处理装置净化效率可达90%)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排气筒高度为3m。本项目拟在厨房灶口上方安装集气罩收集油烟,用引风机将食堂油烟引入净化效率不低于60%的高效静电油烟净化器进行处理后,引至楼顶达标排放。本项目在煎药室、药浴室、化验室等环节中药物等将挥发产生异味,建设单位应对煎药室、药浴室、化验室安装独立的通风系统,并对其排风扇分别加装活性炭过滤系统(净化效率可达90%),将排气过滤后排放。
    2、废水
    本项目污水处理站采用膜-生物反应器(Membrane BioReactor,MBR)技术及次氯酸钠消毒技术(CGW-MBR)对污水进行处理,同时对污水输送管道、化粪池、污水处理池采取严格的防渗、防漏措施。
    3、噪声
    设备运行噪声防治应从声源上进行控制,在设备订货时应要求制造厂家提供符合国家噪声标准的设备;从建筑布置、结构处理上采取有效的隔声、消声、吸声等控制措施;风机外安装隔音箱,风机进出口装消声器,以降低风机口的气流噪声;污水处理站设于地下,设备安装减振基础、加装消声器;加强设备的日常维护和检修,保证其良好的工作性能;尽可能种植植物,以达到吸声抑尘、美化环境的效果。对项目临路及临建材市场一侧安装隔声量不小于25dB(A)的隔声窗。
    4、固体废物污染
    项目对生活垃圾进行分类收集,用塑料袋密封后经污物通道运至院区生活垃圾筒,由北京盛世宏信企业管理中心统一收集后,可利用的回收利用,不可利用的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日产日清。
    项目危险废物的贮存、转移和处理途径需符合《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国务院第380号令)、《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卫生部第36号令)以及《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l8597-2001)的规定。对医疗垃圾分类收集后委托北京环境卫生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二清分公司进行统一处理,污水处理站污泥经消毒处理后委托北京金隅红树林环保技术有限责任公司统一处理,采取以上措施后,危险废物对本项目自身及周边环境无明显不利影响。
五、公众参与
    项目二次网站公示及现场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反对的反馈意见。现场公众调查中100%的被调查者同意本项目建设。被调查者同意项目建设的理由主要有两个:一是认为该项目对当地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有利;二是认为该项目的实施会改善当地的就医状况。拟建项目周围的群众和单位,都能认识到本项目建成后对区域经济发展将产生巨大的推动力作用,能给自己就医提供方便。公众对环境的建议将充分反映到环保措施章节中,建设单位应对各项环保措施予以落实,并根据国家建设“三同时”制度的管理规定实施,使工程建设给环境带来的不利影响降到最低限度。因此,本报告采信大多数公众的意见,即“赞同”,同意本项目的建设。
公示期间,公众可以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咨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情况。
建设单位名称:
吴振华
联系人:
吴振华
联系电话:
13810587168
环评单位名称:
北京神州瑞霖环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
陆晶
联系电话:
010-62129406
公示期间,公众可以采取信函、传真或留言方式,向我局提出建设项目审批的有关意见和建议,请注明“对某项目环评审批的意见或建议”,并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者邮箱等),以便我们及时答复反馈。
受理单位:
北京市朝阳区环境保护局
传真电话:
65003202
邮寄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农展馆南路5号楼
邮政编码:
100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