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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坝驹子房农民定向安置房二期项目
建设项目已受理项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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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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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坝驹子房农民定向安置房二期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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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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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东坝乡驹子房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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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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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4-12至2012-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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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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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概况
东坝驹子房农民定向安置房二期项目为绿通项目,由北京市朝阳城市建设综合开发公司负责实施。建设项目四至为:东至康各庄东路,南至东坝南二街及焦庄路,西至石各庄路及北小河东路,北至东坝南一街。规划总用地面积为31.24万m2,其中建设用地面积22.20万m2,代征道路用地面积9.04万m2;总建筑面积55.72万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44.37万m2(住宅40.31万m2、配套居住公共服务设施4.07万m2),地下建筑面积11.35万m2。总投资270340万元。建成后主要用于东坝地区农民定向安置,定向安置房5553户,总人数15548人。住宅部分有D、E、F三个地块,配套设施有小学(P地块)和幼儿园(Q地块)。住宅D、F地块和幼儿园(Q地块)已开工建设。
建设项目总投资为27034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1206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0.45%。
二、主要污染物及排放情况
1、大气污染源及污染物排放分析
建设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为锅炉废气、汽车尾气及地下车库废气、油烟、生活炊事天然气燃烧废气和恶臭污染物。
(1)锅炉废气
建设项目新建一座燃气锅炉房,位于F地块的地下一层(F19),内设3台2t/h燃气热水锅炉(二用一备),用于小学、幼儿园及配套公建的供暖。
锅炉废气中烟尘、SO2和NOx的排放浓度均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1/139-2007)中的排放限值要求,通过45.15m高的排气筒达标排放。
(2)汽车尾气及地下车库废气
本项目建成后,规划停车位2898个,其中地上停车位891个,地下停车位2007个,进入小区的车辆排放的汽车尾气中主要污染物为CO、NOx和碳氢化合物。地下车库排气筒的大气污染物NOX、CO和HC的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1/501-2007)表1中相应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和最高允许排放速率的限值要求,通过3.0~3.5m高的排气筒达标排放。
(3)油烟
建设项目配套的小学、幼儿园均设有食堂,厨房炊事使用电能和天然气,油烟通过安置在食堂楼顶的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排放,其排放浓度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的排放限值要求。
(4)天然气燃烧废气
建设项目建成入住后居民日常生活和冬季采暖使用天然气,年用量约为686.4万Nm3/a,废气经竖向专用烟道于各住宅楼楼顶排放。
(5)恶臭污染物
建设项目在D地块西侧设1座污水处理站(D10)和1座密闭式清洁站(D10),污水处理站、密闭式清洁站运行过程中有恶臭污染物排放。
污水处理站内采用机械排风、自然补风的方式进行通风换气,废气中主要污染物为NH3、H2S和臭气浓度。废气经安装在回风总管上的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0.75m高的排气筒排放。
密闭式清洁站垃圾处理过程必须喷洒生物除臭剂,其运行过程中硫化氢和氨的排放浓度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1/501-2007)表1中相应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要求,臭气浓度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的无组织排放新扩改建二级厂界标准限值要求。
2、水污染源及污染物排放分析
本项目运营期年总用水量为81.33万m3,年排水总量为67.41万t。
建设项目各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与其它生活污水一起排入小区污水处理站,出水水质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02)标准后,首先回用于冲厕、绿化、道路浇洒和地下车库地面冲洗,多余部分排入项目区北侧的坝河。外排的污水水质可满足《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11/307-2005)中“排入地表水体及其汇水范围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的三级限值要求,达标排入坝河。
3、噪声污染源及其排放分析
建设项目运营期的内部噪声源主要是锅炉风机、地下车库风机、食堂餐饮风机、污水提升泵、生活及消防水泵、密闭式清洁站垃圾机和项目区内的机动车辆等,噪声声级为60~90dB(A)。
采取隔声、消声、设备基础减振等措施后,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1类。
4、固体废物排放分析
建设项目固体废物主要来源于居民生活垃圾、商业垃圾、办公垃圾以及污水处理站污泥等。
三、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1)扬尘的污染防治措施
目前本项目在建工程施工过程采取了以下的扬尘防治措施:施工场地周边已设置高度约2.5m的金属围挡;施工场地部分主要道路进行了硬化处理,从事渣土和建筑垃圾运输的车辆为密闭式运输车辆,防止了车辆运输过程的泄漏遗撒;施工场地内设专人负责保洁工作,定期洒水清扫,减少扬尘污染。
对尚未开工建设的工程及后续的施工过程中,评价要求在已有扬尘防治措施的前提下,应进一步采取以下措施:遇有四级风以上天气不得进行土方回填、转运以及其他可能产生扬尘污染的施工;在有风天气增加施工场地的洒水次数,减轻扬尘污染;在施工现场出入口处设置车轮冲洗设备及相应的沉淀设施,对驶出车辆的槽帮和车轮冲洗干净后驶出工地;继续完成其它主要道路的硬化处理;易起尘的建筑材料和土方采取严密的覆盖措施;装卸、使用散体材料,清理、装运渣土和建筑垃圾、拆除旧建筑物时,随时洒水降尘;由专业厂家提供商品混凝土,不在施工现场进行混凝土搅拌。混凝土进车、卸料、浇注时做到文明生产,落地残料一车一清;高层或者多层建筑清理施工垃圾,必须搭设封闭式临时专用垃圾道或者采用容器吊运,严禁凌空抛撒。
(2)噪声的污染防治措施
在后续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应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高噪声设备应安排在昼间施工,并避开居民午休时间,夜间禁止施工;施工机械尽量采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建筑施工场地,施工场地内的电锯等高噪声设备应搭设封闭式机棚,并尽可能设置在远离施工场界和环境噪声敏感点的一侧进行施工;避免多种高噪声设备协同作业;强化施工管理,降低人为施工噪声;物料运输车辆尽量避绕居民区、学校等噪声敏感路段行驶。
(3)废水的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场地的施工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尽量回用于施工现场;施工营地的食堂污水经隔油池处理后同其他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定期由北京吉时通管道疏通有限责任公司清运处理。
在后续施工过程中,建设单位还应加强管理,节约用水,避免临时管线的跑、冒、滴、漏水,保持场地整洁。严格管理施工车辆和设备,防止发生漏油等事故,避免造成对地下水的污染。
(4)固体废物的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现场设置密闭式垃圾站,施工垃圾和生活垃圾分类堆放。不可回收利用的建筑垃圾和弃土清运前适量洒水,并按规定及时清运消纳。生活垃圾设密闭式垃圾站集中收集,并定期清运至垃圾填埋场处置。运输垃圾的车辆采用密闭式运输车辆,杜绝了途中遗撒。
2、运营期污染防治措施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a、加强管理,减少非小区内车辆进入小区。
b、合理布置停车泊位,减少小区内部车辆的穿行;地上停车位应尽量布置在项目区四周的出入口附近,缩短车辆的行驶距离。
c、车库废气排口尽量远离人群集中活动场所布置,同时项目运营期应加强地下车库的通风,确保车库废气达标排放。
d、建设项目幼儿园、小学食堂餐饮炊事产生油烟,通过安置在食堂屋顶的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排放。
e、污水处理站产生的废气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0.75m高的排气筒排放。
f、垃圾处理过程喷洒生物除臭剂,且封闭处理,做到日产日清。
g、每天清洗密闭式清洁站的地面和垃圾车进出道路。
(2)水污染防治措施
在小区内使用节水型用水器具,居民用水提倡一水多用、重复利用,减少污水的排放量;项目区内化粪池和排污管道的建设采取防渗防漏措施,杜绝渗漏现象的发生,同时加强日常管理,保证化粪池有足够的有效容积和停留时间。建设项目各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与其它生活污水一起排入小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首先回用于冲厕、绿化、道路浇洒和地下车库地面冲洗,多余部分排入项目区北侧的坝河。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a、加强机动车辆管理,限制进入小区的车辆行驶速度及控制鸣笛,尽量降低噪声源强。
b、建设单位对临路的住宅楼、幼儿园和小学等建筑物安装隔声窗,使室内的允许噪声级昼间≤50dB(A)、夜间≤40dB(A)。
c、小区周边及内部进行合理的绿化设计,可起到一定的降噪效果。
d、在设备选型上选用低噪声设备;大多产噪设备安置在地下层的设备用房内,采取隔声、基础减振、加装消声器等措施,以减轻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实施垃圾分类收集,使可利用资源得到充分使用,不可利用物日产日清。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东坝驹子房农民定向安置房二期项目的建设符合北京城市总体规划和北京市朝阳区东坝南区控制性详细规划。项目建设过程中遵循了"清洁生产"、"节能减排"、"污染物总量控制"的原则,运营期污染物能够做到达标排放,建成后可为搬迁农民提供定向安置房,改善当地村民的居住条件,有利于定向腾退安置工作的开展,推动朝阳区土地储备开发项目的顺利进行,加快推进城市化进程。在认真落实本报告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的角度衡量,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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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期间,公众可以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咨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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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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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朝阳城市建设综合开发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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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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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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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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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911054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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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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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材地质工程勘查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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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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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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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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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803938
13718506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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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期间,公众可以采取信函、传真或留言方式,向朝阳区环保局提出建设项目审批的有关意见和建议,请注明“对某项目环评审批的意见或建议”,并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者邮箱等),以便我们及时答复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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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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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朝阳区环境保护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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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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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003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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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寄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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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朝阳区农展馆南路5号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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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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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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