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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新世纪妇儿医院有限公司

日期:2011-11-15 13:22 来源:朝阳区环保局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建设项目已受理项目公告
项目名称:
北京新世纪妇儿医院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北京市朝阳区望京北路51号院第2号楼、第5号楼
公示时间:
2011-11-112011-11-24
建设项目主要内容: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位于北京市朝阳区望京北路51号院第2号楼、第5号楼。2号楼和5号楼为两栋3层框架式独立建筑,其中2号楼建筑面积为5232平方米,5号楼建筑面积为4046平方米。
2号楼为儿童楼,位于望湖公园东门南侧。东侧紧邻望京北路(路宽40m),路东侧分别为利泽西园213号楼和利泽西园214号楼。213号楼为28F,距本项目80m214号楼为28F,距本项目80m。南侧35m为世纪艺家汽车俱乐部。西侧为望湖公园,距本项目5号楼130m。西北侧152m为新世界国际幼儿园,北侧紧邻望湖公园东门。5号楼为妇产楼,位于望湖公园内部。项目东侧130m为本项目2号楼。南侧为望湖公园。西侧130m为京承高速公路。北侧130m为新世界国际幼儿园。
项目总投资约12000万,共有病床102张。医院设有内科、妇产科、妇女保健科、儿科、小儿外科、口腔科、儿童保健科、眼科、耳鼻喉科、皮肤科、急诊医学科、中医科、中西医结合科、医疗美容科、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病理科、麻醉科。
二、主要污染物及排放情况
1噪声污染源
(1)施工期噪声污染源主要为施工场地各类高噪声施工机械以及运输车辆噪声,噪声源强最高可达110dB(A)
(2)运营期噪声污染源主要是各类风机、各类水泵、中央空调及医疗设备等噪声。
2大气污染源
(1)施工期间大气环境影响主要是装修过程中挥发性气味材料,如油漆、涂料挥发所带来的大气污染。
(2)项目运营大气污染源主要为厨房油烟、污水池臭气、天然气燃烧废气和医院内含有致病微生物的空气。
3、水污染源
(1)施工期水污染源主要为装修过程产生的清洗废水和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
(2)项目运行后污水包括生活污水和医疗废水。日废水排放总量53.44m3/d,年废水排放量19505.6m3/a
4、固体废物
(1)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建筑垃圾和施工人员生活垃圾。
(2)本项目产生的各种固体废物经预处理后可以分为医疗废物、生活垃圾以及污水处理池产生的污泥。
三.评价标准
1、环境质量标准
(1)大气:GB30951996《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
(2)地表水:《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V类水体标准。
(3)地下水:GB/T1484893《地下水质量标准》III类标准。
(4)声环境:《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标准。
2、污染物排放标准
(1)废水:拟建项目餐饮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与其他污水一起经沉淀消毒处理后出水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处理后污水出水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综合医疗机构污水预处理标准的有关规定;同时项目总排口污水还应满足《北京市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11/307-2005)中排入城镇污水处理厂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
(2)废气:本项目餐饮油烟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试行)中相关规定。
(3)厂界噪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
(4)固体废弃物:拟建项目排放的生活垃圾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05年4月1日)“第三节生活垃圾污染环境的防治”之规定。拟建项目医疗废物按《北京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规定》(京卫计字[2009]81号,200912月)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
1、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期
制定施工计划时,尽可能避免大量噪声设备同时使用。尽量安排在白天施工,减少夜间施工量,夜间施工一般不超过22时,昼间施工不早于6时。
(2)运营期 
本项目运营期针对各噪声源拟采取如下降噪措施:
①项目污水泵等噪声设备均安装在相应设备间内,设备间使用隔声门窗,泵的基础进行减振处理,水泵进出水管道均应安装避振喉,穿墙的管道与墙壁接触的地方均应用弹性材料包扎,这可避免因设备运转时产生的振动传播到上层建筑室内,引发固体声而造成噪声污染,设备减振基础的隔振效率应大于95%。水泵房等固定噪声源房间对外界开启的门窗,其性能均应符合隔声要求,隔声量应大于25dB(A)
②项目排油烟风机等设备安装在减振支架上,减振支架下加减振器,风机机身加装隔声量不低于25dB(A)的隔声箱,风机进出风口加符合要求的消声器。项目2号楼儿童楼食堂油烟净化器和风机均安装在地下一层内部,5号楼妇产楼的油烟净化器和风机位于5号楼楼顶。
③安装在建筑屋顶的空调室外风冷机组选择安装位置,尽量将机组安装在建筑最高层屋顶的中部,同时对机组采取综合隔声降噪措施(为机组安装隔声间和进排风消声器,隔声间和消声器的综合降噪措施应大于20dBA),以减少空调室外风冷机组对周边建筑的影响。
本项目采取的上述减振、隔声和消声等降噪措施均为常规成熟的降噪技术,易于操作实施,并且能够取得很好的降噪效果。只要本项目建设单位针对自身安装的各类动力设备的特性,严格采取本次评价提出的各类设备的噪声治理措施,并加强设备的维护和保养,能够将项目运营期对各厂界噪声贡献值减小到最小,项目运营期噪声排放对其周边声环境质量影响不大。
2、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期
建议项目在装修期间加强室内通风,废气经扩散稀释后,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明显影响。
(2)运营期
项目两个食堂均安装有油烟净化设施,油烟去除率可大于90%。项目厨房油烟经静电式净化器净化后油烟排放浓度均满足GB18483-2001《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中的有关标准要求。
    项目污水处理池会产生臭气,由于项目污水量较小,且污水处理池位于地下,远离居民住宅。因此污水处理池臭气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食堂使用天然气加热,天然气为清洁能源,不必采取特殊的污染防治措施,只是在燃气炉选型时,要尽量选择燃烧效率高,燃烧充分的设备。
为防止病人就诊、留观时带入的细菌和病毒造成门诊楼的空气污染,项目通风设计采用机械通风系统。各个房间均安装高效低阻过滤装置,此装置对细菌的过滤效率可达99.99%以上,可控制病毒和细菌的传播。另外,项目按照《消毒技术规范(第三部分)》中的规定对地面、医疗器械等进行甲醛喷洒、蒸汽消毒、紫外消毒、戊二醛浸泡等常规卫生消毒方法,可有效预防医院感染,给患者及医务人员一个良好的就诊与工作环境。
3、水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期
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会通过淋溶渗漏对地下水产生影响。因此,施工现场的各类废弃物应堆放在经过防渗处理的场所,并尽可能达到日产日清。施工期间,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排入项目所在楼的化粪池,经沉淀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汇入污水处理厂。
(2)运营期
    拟建项目各类污水一起进入化粪池沉淀,后经污水处理池消毒沉淀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最终排入北小河污水处理厂。
4、固体废物治理措施
(1)施工期
本工程产生的建筑垃圾和渣土,拟按照规定的时间、路线和要求自行清运,也可以委托环境卫生专业作业企业清运;运送垃圾、渣土的车辆实行密闭运输,不得车轮带泥行驶,不得沿途泄漏、遗撒。
施工人员生活垃圾要严格管理,施工单位设置专车或由垃圾清运公司每天集中密闭外运到垃圾转运站。
(2)运营期
①生活垃圾
项目生活垃圾集中存放,袋装生活垃圾由封闭垃圾车运至生活垃圾站,定期交由环卫公司统一处理处置。只要做到及时收集、及时清运、统一管理后,本项目生活垃圾的排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不大。
②医疗废物
项目应及时收集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医疗废物,并按照类别分置于防渗漏、防锐器穿透的专用包装物或者密闭的容器内。分类收集细化到在产生医疗废物的基本单位,设置医疗废物收集容器与塑料袋,并在基本收集点提供垃圾收集的指导或警示信息。分类收集医疗废物的塑料袋或容器的材质、规格均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要求。不应随地放置或丢弃医疗废物。
项目单位建立医疗废物的暂时贮存设施,不得露天存放医疗废物;医疗废物暂时贮存的时间不得超过2天。医疗废物收集站设置在地下一层,由专人管理。项目医疗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收集进行无害化处理、处置。
③废弃包装
项目年产生未被污染的、直接来自于药剂科等科室的废包装物约为5t/a,由废品回收公司负责收集、利用,项目可回收废包装物的排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不大。
④污泥
污水处理池和化粪池产生的污泥定期清理,并投加石灰或漂白粉作为消毒剂进行消毒。消毒污泥作为危险废物交北京金隅红树林环保技术有限责任公司负责处置。
综上所述,项目运营期只要建设单位加强管理,对产生的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消毒、无害化处理处置,并对代处理单位进行必要的监督,固废不会对周围环境带来不利影响。
五、公众意见调查
项目在第一次、第二次网上公示阶段,没有收到反对项目建设的反馈意见。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编制阶段,建设单位在项目附近张贴公告,公告期间没有收到周边居民的反对意见。因此,本次评价环评单位采纳公众调查意见,从公众参与调查角度出发,认为项目的建设是合理可行的。
本项目符合北京市城市总体规划和朝阳区规划的功能定位,规划布局基本合理。综上所述,建设项目在坚持“三同时”原则,严格执行各种污染物的国家和北京市排放标准,切实落实各项设计方案要求,落实各项环保措施,做好污染物总量控制后,对当地环境造成的影响不大,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六、结论
    本项目在切实落实各项规划设计条件要求,采取环保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后,对当地环境不会造成明显影响,从环保角度来看,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公示期间,公众可以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咨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情况。
建设单位名称:
北京嘉华丽康医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周俊
联系电话:
88046057
13910130784
环评单位名称:
北京市劳动保护科学研究所
联系人:
兰玉
联系电话:
63524201
公示期间,公众可以采取信函、传真或留言方式,向我局提出建设项目审批的有关意见和建议,请注明对某项目环评审批的意见或建议,并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者邮箱等),以便我们及时答复反馈。
受理单位:
北京市朝阳区环境保护局
传真电话:
65003202
邮寄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农展馆南路5号楼
邮政编码:
100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