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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南庄铁路平交路口平改立工程二期仓储西路南北延道路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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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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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南庄铁路平交路口平改立工程二期仓储西路南北延道路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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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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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南庄铁路平交路口南北两侧,广渠路和京通快速路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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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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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1-22至 2010-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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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
主要内容: |
一、项目概况
目前,由于北京市内存在着大量的铁路平交路口,不仅制约着铁路运输业的快速发展,同时也与北京市未来城市发展目标极不相称。为配合全国铁路的第六次提速,铁道部与北京市政府积极配合,以加快铁路路口立交化进程。京秦铁路水南庄段目前为铁路平交路口,为保障水南庄京秦铁路两侧的交通联系、行人的安全出入和实现规划路网,北京市拟将水南庄铁路平交路口改造为立交工程。为此,北京市公联公路联络线有限责任公司承担了水南庄铁路平交路口平改立工程二期仓储西路南北延道路工程的建设。
本次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为水南庄铁路平交路口平改立工程二期仓储西路南北延道路工程,主要工程内容包括道路工程,以及交通、排水、照明和绿化等工程,其他相关市政工程由各专业公司负责建设。
本项目位于朝阳区东四环路和东五环路之间,水南庄铁路平交路口南北两侧,是连接广渠路和京通快速路的城市主干路之一,项目具体包括仓储西路南延和北延两部分,其中南延段规划红线宽为40m,道路长约为936m,北延段规划红线宽为60m~69m,道路长约为464m,主路计算行车速度为60km/h,辅路计算行车速度为30km/h。
本工程投资估算为13445万元,其中工程费11419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030万元,预备费996万元。项目建设资金拟由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安排解决。项目施工期从2010年10月~2012年4月。
二、主要污染物及排放情况
1.施工期
1.1大气污染源
本项目环境空气污染源主要有路基开挖、填筑和水泥、砂石、混凝土等建筑材料运输、装卸,以及灰土拌和、混凝土拌和加工产生的扬尘;同时物料运输过程中还有运输车辆扬尘产生。
1.2废水污染源
施工期主要产生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以及施工机械跑、冒、滴、漏的污油和(或)露天施工机械被雨水等冲刷后产生一定量的含石油类污水。
1.3噪声污染源
施工期施工机械噪声以及材料运输车辆产生的交通噪声将影响沿线居民的正常生活起居。据调查,国内目前道路和场地施工采用的机械设备主要有推土机、挖掘机、平地机、混凝土搅拌机、压路机和铺路机等,其噪声源强为80~95 dB(A)。
1.4固体废物污染源
⑴建筑垃圾
拆迁产生的废弃物、施工过程中的废石料、水泥、沥青渣等无回收利用价值的废弃建材堆积在施工现场,不仅占用了土地,还会造成对大气、水(包括地表水、地下水)和城市景观生态环境的破坏。
⑵生活垃圾
施工人员生活垃圾若乱堆乱放,会影响周围居民的生活卫生环境,产生恶臭,对局部大气和水环境造成影响。
1.5生态环境影响
施工期生态环境影响主要表现为施工期对项目区及周边植被的影响、对水土流失的影响。
项目在施工过程中不可避免地造成周围植被的破坏,特别是施工中临时占地对植被的破坏,但这种影响为短暂的影响,随着施工的结束,在建设单位对周边植被进行恢复后这种影响会消失。
道路建设施工中地表土将被扰动,导致地表层土松、散,在遇到大风或雨天时容易形成扬尘或水土流失。
2.运营期
2.1大气污染源
营运期交通量增加,汽车尾气排放量增大,将对沿线地区环境空气质量产生影响。本项目运营期主要大气污染源是汽车尾气,污染物有NOx、THC(以非甲烷总烃计)和CO等,年排放量分别为6.6t/a、15.2t/a和165.8t/a。污染物排放量的大小与交通量成比例地增加,且与车辆的类型以及汽车运行的工况有关。
2.2水污染源
本工程营运期水环境污染源主要是路面雨水径流,地表雨水径流使地表水体中污染物有所增加,但地表径流带入水体中污染物数量较少,对地表水体的影响较小,并且影响只是在降雨时段发生,其影响是暂时的。
2.3噪声污染源
道路上行驶车辆噪声会对沿线敏感建筑产生影响,随着交通量的增加,道路交通噪声对沿线敏感建筑的影响逐渐增大,各噪声敏感建筑所受影响也进一步增加。
⑴运营初期布设于评价区域内的34个测点,昼间预测值超标的有9个,超标量在0.2~3.4dB(A)之间,夜间有26个点预测值超标,超标量在0.2~13.2dB(A)之间,超标较严重的预测点还有N2-2(中广电广渠路住宅小区2#东侧)、N2-3(中广电广渠路住宅小区3#东侧)、N3-2(百子湾东里305#楼西侧)、N4-3(赛洛城206#西侧)、N4-6(赛洛城202#西侧)、N4-7(赛洛城甲201#西侧)、N5-2(部队新建住宅1东侧)等。由于上述测点对应的敏感建筑均为拟建道路的首排建筑,且距道路较近,夜间超标量均在9dB(A)以上。
⑵运营中期布设于评价区域内的34个测点,昼间预测值超标的有15个,超标量在0.1~3.5dB(A)之间,夜间有27个测点预测值超标,超标量在0.9~14.8dB(A)之间。
⑶运营远期布设于评价区域内的34个测点,昼间预测值超标的有21个,超标量在1.3~7.3dB(A)之间,夜间有29个测点预测值超标,超标量在0.2~14.9dB(A)之间。
因此,在拟建道路工程建成并投入运营以后,受其产生的道路交通噪声的影响,道路两侧的声环境尤其是建筑面向道路一侧的声环境总体来说是比较差的,需要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保护声环境。
2.4固体废物污染源
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路面垃圾,年产生量为741t,路面垃圾无毒无害,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后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三、评价标准
1、环境质量标准
⑴环境空气质量标准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中二级标准和原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0]1号“关于发布《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修改单的通知”的有关规定。
⑵声环境质量评价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1、3、4a类标准。
⑶地表水质量评价采用《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IV类标准。
⑷地下水质量评价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中的Ⅲ类标准。
2、污染物排放标准
⑴噪声排放标准
施工期噪声执行GB12523-90《建筑施工场地噪声限值》。
⑵固废处置标准
路面垃圾处置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05.4.1)的相关规定。
3、其他标准
⑴对于道路两侧居民住宅等噪声敏感建筑物室内的噪声限值参照《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1999)中的规定。
⑵隔声窗隔声性能分级执行《隔声窗》HJ/T17-1996标准。
⑶项目绿化执行《北京市城市绿化条例》中“市区主干道不低于30%,次干道不低于20%”的规定。
四、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1.1大气污染减缓措施
⑴土方施工和拆除施工,当风力达到4级时停止作业。
⑵施工场地每天定期洒水,在大风天加大洒水量及洒水次数,尤其是基础施工的挖土与填充时更应如此,以减轻二次扬尘的污染。
⑶施工渣土必须覆盖,严禁将施工产生的渣土带入交通道路。
⑷在运输车辆出口处设置冲洗轮胎的清洗池。
⑸水泥和其它易飞扬的细颗粒建筑材料应密闭存放,使用过程中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扬尘。施工现场土方应集中堆放,采取覆盖或固化措施。
1.2施工废水
施工期间,应做好施工组织和工程防护,施工场地搞好临时排水系统,尽可能集中排放,高浊度废水要经过临时沉淀池沉淀后排放,加强施工机械、运输车辆的管理,减少跑、冒、滴、漏,施工营地要选择有排水系统的地方,防止乱排,最大限度减少污染。
1.3施工噪声
⑴将本项目临近居民区处施工围挡加高,或设临时隔声屏障。
⑵制定施工计划时,应尽可能避免大量噪声设备同时使用,尽量安排在白天施工,减少夜间施工量,夜间施工一般不超过22时,昼间施工不早于6时。
⑶对施工噪声除采取以上措施外,还应与周边噪声敏感点建立良好的社会关系,加强沟通,对受施工干扰的居民应在作业前予以通知,并给予适当的噪声扰民补偿费用,随时向他们汇报施工进度及施工中对降低噪声采取的措施,求得大家共同理解。
1.4施工固废
⑴施工期生活垃圾应设置固定存放点,并按环卫部门要求与该区域的生活垃圾同样处理、消纳。
⑵施工期将产生的渣土运送至弃土场堆放,弃土场应及时绿化,恢复植被。
2.营运期环境保护措施
2.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⑴充分考虑绿化树种对汽车尾气的净化作用,绿化带设计时应注意选择对NOx有较强吸收能力的树种,以降低污染物浓度。
⑵加强道路交通管理,实行汽车排放检查制度,严格执行汽车排放标准,超标排放车辆不准上路。设置保洁员经常清洁道路并安排洒水车进行洒水,以减少扬尘污染。
⑶加强道路管理及路面养护,保持道路良好运营状态,减少塞车现象。
2.2噪声污染减缓措施
为消除道路交通噪声对道路两侧环境噪声敏感点产生的增加量,本着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本项目应采取有效的措施,消除道路交通噪声对线路两侧环境的影响。
⑴严格控制道路两侧土地的使用功能,规划、土地利用等有关部门应在本项目道路红线两侧各50m范围内,严格控制规划新增敏感建筑物。
⑵从源头治理
与交通管理部门协作,在环境噪声敏感目标集中的区域设置禁鸣笛标志,降低车辆鸣笛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由于拟扩建道路沿线居民区密布,可以考虑使用低噪声路面材料铺设,这样可以使道路交通噪声源强降低3~5dB(A),有效的从源头降低噪声级。
⑶从敏感目标治理
本项目需要为赛洛家园四期新建住宅2(即临街居民楼)1栋居民楼、中广电广渠路住宅小区(1#、2#楼)2栋居民楼、百子湾东里(103#、303#~305#楼)4栋居民楼、赛洛城(甲201#、202#、206#、207#楼)4栋居民楼、部队新建临街住宅1(即临街居民楼)1栋居民楼,共计12栋建筑安装IV级隔声窗,通过安装隔声窗,所有敏感建筑的室内声环境可以达到《住宅设计规范》相应标准的要求;同时对高西店村距拟建道路20m范围内的平房使用功能置换。
本项目采取工程治理措施后,能够满足各敏感建筑的室内声环境或相应声环境质量标准的要求,满足公众提出的保障正常生活的要求,因此前述措施合理可行。
五、公众参与
根据《北京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有关问题的通知》北京市环保局京环发[2007]34号的要求,在环评过程中各建设及其委托的环评机构要抓好公众参与的“三个阶段”,主动公开环境信息。
⑴在本项目前期准备阶段,评价单位于2009年11月25日~12月8日在北京市公联公路联络线有限责任公司网站上进行项目第一次公示,公示项目概况、环评单位及建设单位情况和联系方式,收集群众反馈意见。
评价单位在通过媒体发布信息并征求意见的同时,将项目概况、环评单位及建设单位情况和联系方式等信息在项目沿线进行张贴公示,以方便项目沿线无法通过网上获得项目信息的公众及时了解本项目的情况,并及时反馈意见。本次张贴公示时间为2010年03月29日~04月09日。
在环评进入尾声阶段,即2010年5月17日~5月28日,环评单位将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和在线征询链接接于北京市公联公路联络线有限责任公司网站上。
环评单位在此公示期间没有收到群众反馈意见。
⑵在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过程中,调查人员向拟建线路沿线的主要社区居民、居委会等介绍工程情况,并发放调查表,沿线随机发放公众意见征询表170份,回收有效表格162份,回收率95.3%。主要选择不同年龄、性别、文化程度、职业的公众,代表性广泛。
通过公众参与调查,100%的被调查公众支持项目的建设,他们认为本工程的建设对沿线地区的居民交通出行将起到促进作用,没有人反对项目的建设。
因此,从公众参与调查角度出发,本次评价认为该项目的建设是合理可行的。
六、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的建设虽然对区域内生态、城市景观、社会经济、噪声、水和大气环境等产生一定的影响。但项目建成后,会提升城市景观价值和周边土地的经济价值,并刺激周边地区的旧城改造,以适应现代化都市的需要。同时道路建设完善了市政基础设施,将极大地改变该地区的城市交通、环境状况,增强城市服务功能。
因此,本项目在坚持“三同时”原则,切实落实各项规划方案的要求,采取切实可行的环保措施,特别是认真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如安装隔声窗、临街居民平房使用功能置换等),严格执行各种污染物的国家和北京市排放标准的基础上,本项目在拟定位置建设,从环境保护的角度讲是可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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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期间,公众可以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咨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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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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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公联公路联络线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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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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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志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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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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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01152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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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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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劳动保护科学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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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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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德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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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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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580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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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期间,公众可以采取信函、传真或留言方式,向我局提出建设项目审批的有关意见和建议,请注明“ 对某项目环评审批的意见或建议”,并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者邮箱等),以便我们及时答复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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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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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朝阳区环境保护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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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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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003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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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寄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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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朝阳区农展馆南路5号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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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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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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