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政务公开>>重大项目>>项目介绍

北京市朝阳区百子湾南二路92号医院、养老院项目

日期:2010-04-28 10:40 来源:朝阳区环保局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建设项目已受理项目公告
项目名称:
北京市朝阳区百子湾南二路92号医院、养老院项目
建设地点:
北京市朝阳区百子湾南二路92号
公示时间:
2010-4-28至2010-5-12
建设项目   
主要内容: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北京市朝阳区百子湾南二路92号,原双井医院。项目用地呈不规则多边形,项目西侧为规划三路,本次代征道路,路西侧为东三环中路18号院,距项目红线16.5m;项目北侧为百子湾南二路,路宽8m,隔路为双井北里3号楼、7号楼和黄木庄社区,北侧东北角有一酒店;项目东侧为朝阳区双井街道办事处,距项目红线8m;项目南侧为东柏街9号院5幢居民住宅楼,距项目红线最近距离为6m。
在利用项目场地西侧已有四层楼房建筑(B栋,项目社区医疗服务中心)的同时,新建一栋楼房(A栋,项目医院和养老院),拟为老年人提供包括康复、护理在内的高标准护养型养老服务,并为项目周边群众提供医疗服务。
本项目总用地面积16845 m2,其中建设用地面积12822m2,代征道路面积4023 m2。场地内现保留原老年体验中心四层建筑,原双井医院已拆除。
本项目总建筑面积33491 m2,其中A栋总建筑面积31063 m2(地上22872 m2,地下8191 m2),B栋2428 m2
A栋北楼为医院部分,建筑面积5303 m2,南楼为养老院部分,建筑面积17569 m2。地下为后勤区,B栋为社区医疗服务中心。
医院主要包括全科诊室、急救室、理疗室、化验室、眼科、妇科、牙科、耳鼻喉科、康复科等,提供门诊和住院服务。其中住院部分为两个病区,共设置50个床位。门诊预计日接待患者30人。养老院首层为公共服务区,提供接待咨询、公共服务、餐饮和集会活动等。二至十一层为居室区,设有起居生活,文化娱乐、康复训练等多项服务设施。养老院有159套房,318张床位,最多能接纳318位老人。地下一层包括停车场、变电室、消防水泵房、换热机房、给水泵房、职工宿舍、员工餐厅,地下二层为停车场、库房。社区医疗服务中心主要包括急诊、抢救室、儿科、内科、外科、妇科、全科医疗科、B超室、X光室、心电图室、医学检验科等,日接待患者约200人。环保设施主要为一套设计处理能力为100t/d的污水处理装置,位于项目用地西北角。
本项目总投资估算为20000万元人民币,拟全部自筹。项目施工期预计从2010年7月至2012年1月。
二、主要污染物及排放情况
2.1废气污染源
项目运营期大气污染源主要为停车场排放的尾气、厨房排放的油烟废气、污水处理站排放的异味气体。
⑴食堂油烟废气
项目拟建职工食堂位于养老院的1层,职工食堂设10个基准灶眼。厨房油烟通过建筑内部结构烟道排至11层楼顶,系统排风量为20000m3/h,每天平均运行5小时。根据同类厨房餐厅油烟排放的类比,估算食堂油烟产生浓度为5mg/m3,油烟产生总量为180kg/a。
⑵污水处理站的异味气体
项目污水处理站污水处理能力为100t/d,其位于项目用地的西北角,污水池采用密闭地埋式。污水处理站在处理医疗废水时会产生含病毒、细菌的废气,并有部分恶臭气体排入大气中。恶臭气体中主要含有硫化氢、氨、甲硫醇等。
⑶汽车尾气污染源
汽车尾气中所含主要污染物是CO、NOX和碳氢化合物。
2.2水污染源
项目污水主要分为两部分,一是医院、社区医疗卫生服务中心产生的医疗废水,二是养老院、地下后勤区产生的生活污水。
项目运行后日废水排放总量137.5m3/d,年废水排放总量49364m3/a。其中医疗废水日排放量32.9m3/d,年排放量为11991m3/a,生活污水日排放量104.6m3/d,年排放量为37373m3/a。废水中主要污染物为CODcr 、BOD5 、SS、油脂和粪大肠菌群等。
2.3噪声污染源
项目建成后的噪声源主要是地下停车场进排风系统噪声、水泵房设备等。地下停车场换气风机的噪声级一般在85dB(A)左右,主要通过设置在地面的风亭向外界传播,未经过降噪处理时,风机的机械噪声和气流噪声将通过管道直接传向外界,在通风口处可以达到65dB(A)左右,并对周围的环境造成噪声影响。此外,本项目还建有地下污水泵房和消防泵房,污水泵和消防水泵的噪声要高于给水泵,其源强约85dB(A)。
2.4固体废物污染源
项目在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医疗废物、生活垃圾以及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等。
生活垃圾及厨余垃圾产生量约为370t/a;医疗废物年产生量为5.5t/a,项目污水处理站污泥年产生量约为10t/a。
2.5外界道路交通噪声污染源
外界污染源主要为建设项目附近现状道路及规划道路的交通噪声。建设项目西侧邻规划三路、规划二路(本次代征道路),距西侧215m为东三环路,北侧邻代征道路、百子湾南二路,东侧为化工设备厂路(最近距离57m)。
随着该项目的建成,由该项目吸引和产生的车流量必然会使周边道路的车流量有所增加,道路的交通噪声势必会升高并有可能成为影响该地区声环境的主要污染源。
三、评价标准
1、环境质量标准
⑴环境空气质量标准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中二级标准和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1]1号“关于发布《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修改单的通知”的有关规定。
⑵声环境质量评价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1类标准
⑶地表水质量评价采用《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IV类标准。
⑷地下水质量评价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中的Ⅲ类标准。
2、污染物排放标准
⑴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a、污水处理站废气
拟建污水处理站其排出的废气应进行除臭除味处理,保证污水处理站周边空气中污染物达标,其各污染物排放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有关废气排放的规定各污染物排放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有关废气排放的规定。
b、食堂餐饮油烟
本项目设有职工食堂,食堂操作间会产生油烟,项目食堂操作间有 10个标准灶头,属于大型灶。本项目餐饮油烟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试行)中相关规定。
c、地下停车场废气
项目地下停车场排放废气污染物执行北京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11/501-2007)中新建污染源Ⅱ时段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的有关规定。
⑵废水排放标准
拟建项目所排医疗废水进入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污水处理站出水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综合医疗机构污水预处理标准的有关规定;排放生活污水执行北京市《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11/307-2005)中排入城镇污水处理厂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
项目总排口应满足《北京市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11/307-2005)中排入城镇污水处理厂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
⑶噪声排放标准
建设项目运行期噪声执行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1类标准限值。
⑷固废处置标准
拟建项目排放的生活垃圾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0541)“第三节生活垃圾污染环境的防治”之规定。
根据国家环保部和国家发改委[2008]1号令《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的有关规定,医疗废物属于危险废物,其编号为HW01。
拟建项目医疗废物按《北京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规定》(京卫计字[2009]81号,2009年12月)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拟建的污水处理站会有污泥产生,根据(GB18466-2005)《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中有关污泥控制与处置的规定:污水处理站污泥属危险废物,应按危险废物进行处理和处置。
四、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
4.1污水治理措施
项目配套建设一座医疗废水处理站,设计处理能力100 m3/d,日废水排放量32.9m3/d,采用一级强化处理+消毒工艺处理,消毒工艺拟采用次氯酸钠消毒。经处理后,医疗废水中主要污染物能够符合《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综合医疗机构污水预处理标准限值的有关规定。
本项目生活污水和经隔油池隔油后的食堂污水经防渗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满足北京市《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11/307-2005)中排入城镇污水处理厂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项目总排口水污染物的排放浓度满足北京市《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11/307-2005)中排入城镇污水处理厂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
因此在保证项目污水处理系统正常运行的情况下,本项目所排废水对周边水环境影响较小。
4.2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地下停车场废气
为了有效控制地下车库污染物排放对附近居民的影响,在施工期和运行期都需要严格按照设计时的送风量、补风量、排气口面积和排气筒高度等参数进行施工和运行。同时,由于停车场在每天上下班高峰时出车频次较高,车库中的空气质量较差,因此要确保送排风系统的正常运行,排气次数不应少于2次/h。此外,本项目地下车库排气口高度应不低于2.5m,即人的呼吸带,以免造成排气时对周围人群的影响。并应将排气口设置在远离人群活动较频繁的部位,排风口排风方向应避开附近住宅区。
污水处理站在处理医疗废水时将产生异味,应将水处理池加盖板密闭起来,盖板上预留进、出气口,收集后的气体经过除臭装置处理后排入大气。污水处理站产生的异味主要为H2S、甲硫醇、氨等,异味气体收集后,采用生物过滤吸收法进行吸收转化。能够有效去除恶臭气味,减轻异味强度。
项目职工食堂位于养老院一层,运营期厨房油烟净化系统采用运水烟罩和静电式油烟净化器,油烟去除率可大于90%,现为成熟技术。职工食堂设10个基准灶眼,设1套20000m3/h风量的油烟净化及排烟系统,油烟净化器及排烟风机安装在项目十一层楼顶平台上,排风口向东。项目厨房油烟经静电式净化器净化后油烟排放浓度均满足GB18483-2001《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中的有关标准要求。
4.3固体废物治理措施
①生活垃圾
项目生活垃圾中塑料废弃物、纸类废弃物等经收集、分类后送废品收购部门回收处理,其余生活垃圾由专人负责收集、封闭存放,最后由环卫部门清运。项目生活垃圾处理处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05年4月1)“第三节生活垃圾污染环境的防治”之规定,该措施可行。
②医疗废物
项目应及时收集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医疗废物,并按照类别分置于防渗漏、防锐器穿透的专用包装物或者密闭的容器内。分类收集细化到在产生医疗废物的基本单位,设置医疗废物收集容器与塑料袋,并在基本收集点提供垃圾收集的指导或警示信息。分类收集医疗废物的塑料袋或容器的材质、规格均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要求。不应随地放置或丢弃医疗废物。
项目单位建立医疗废物的暂时贮存设施,不得露天存放医疗废物;医疗废物暂时贮存的时间不得超过2天。医疗废物收集站设置在地下一层,由专人管理。
项目医疗废物委托北京环境卫生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二清分公司收集进行无害化处理、处置。
③污水处理站污泥
项目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应定期清理,并投加石灰或漂白粉作为消毒剂进行消毒。消毒污泥需经脱水后封装外运,作为危险废物交由北京环境卫生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二清分公司收集进行无害化处理。
项目运营期在采取以上措施后,其产生的各种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4.4噪声污染减缓措施
本项目运营期针对各噪声源拟采取如下降噪措施:
①项目污水泵、消防水泵、供水泵等高噪声设备均安装在相应设备间内,设备间使用隔声门窗,泵的基础进行减振处理,水泵进出水管道均应安装避振喉,穿墙的管道与墙壁接触的地方均应用弹性材料包扎,这可避免因设备运转时产生的振动传播到上层建筑室内,引发固体声而造成噪声污染,设备减振基础的隔振效率应大于95%。水泵房等固定噪声源房间对外界开启的门窗,其性能均应符合隔声要求,隔声量应大于25dB(A)。
②项目排油烟风机等设备安装在减振支架上,减振支架下加减振器,风机机身加装隔声量不低于25dB(A)的隔声箱,风机进出风口加符合要求的消声器。风机安装在楼顶平台上,要求尽量远离项目周边居民区。
本项目采取的上述减振、隔声和消声等降噪措施均为常规成熟的降噪技术,易于操作实施,并且能够取得很好的降噪效果。
4.5外界道路交通噪声
为防止项目周边道路交通噪声对项目内部医院和养老院的影响,根据噪声预测结果及京环保辐字(1999)564号《关于我市道路两侧新建建筑采用隔声窗的通知》中的有关规定,本项目应为A栋楼(医院和养老院)建筑安装隔声量不低于25dB(A)的V级隔声窗。经上述综合防治措施治理后,项目内的建筑均符合《老年人建筑设计规范》(JGJ122-99)中对建筑居室之间的噪声的有关规定。
五、环境风险评价
本项目风险事故主要存在于污水处理站事故状态下产生的风险。针对上述风险,本次评价进行了详细的分析,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相应的风险防范措施和事故风险应急预案,只要项目在运营期认真执行本报告所提出的各项措施,通过规范的防护措施、应急管理措施等,可以大大降低项目建设产生的风险,项目的环境风险是可以控制的。
六、公众参与
本次评价环评单位在准备阶段和环评进入尾声阶段两次将项目概况、建设内容和主要环境影响(第二次公示附环评报告书简本),以及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联系方式等信息在线链接接于(http://www.ycsenior.com/.ycsenior.com/)乐成老年健康生活中心的网站上。在公示期间没有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编制阶段,建设单位在项目周边共发出调查问卷80份,收回79份,回收率98.7%。经统计,有99%的被调查对象表示支持或基本赞同,另有1%的人表示不关心,无人反对,因此,本次评价环评单位采纳公众调查意见,从公众参与调查角度出发,认为项目的建设是合理可行的。
七、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在坚持“三同时”原则,切实落实各项规划方案的要求,采取切实可行的环保措施,特别是认真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执行各种污染物的国家和北京市排放标准的基础上,本次评价认为,本项目从环境保护角度看是完全可行的。
公示期间,公众可以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咨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情况。
建设单位名称:
 北京达义北方置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
 丁洁
联系电话:
 87957162
环评单位名称:
 北京市劳动保护科学研究所
联系人:
 兰玉
联系电话:
63580241
公示期间,公众可以采取信函、传真或留言方式,向我局提出建设项目审批的有关意见和建议,请注明“对某项目环评审批的意见或建议”,并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者邮箱等),以便我们及时答复反馈。
受理单位:
北京市朝阳区环境保护局
传真电话:
65003202
邮寄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农展馆南路5号楼
邮政编码:
100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