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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健德康中医医院迁址项目

日期:2010-04-16 10:35 来源:朝阳区环保局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建设项目已受理项目公告
项目名称:
北京健德康中医医院迁址
建设地点:
北京市朝阳区北苑大屯路358
公示时间:
2010-4-162010-4-29
建设项目   
主要内容: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主要从事医疗服务,位于朝阳区北苑大屯路358号,项目所在地西侧距北苑路直线距离约为0.18km;北侧距北五环直线距离约2.076km;南侧距北四环中路直线距离约为1.549km;东侧距京承高速公路直线距离约为为2.44km。项目所在建筑北侧10m为大屯路,隔大屯路为朝阳城管协管中队以及北京环境卫生集团四清分公司;南侧为空地,隔空地为正在建设中的慈铭体检奥亚医院;项目西侧为闲置的已建房屋,西侧130m为中国石化加油站,150m为北苑路(地铁5号线);项目东侧为闲置的已建房屋。
北京健德康中医医院原址位于北京市朝阳区八里庄北里87号,建筑面积为1200平米,由于原址属朝阳区规划拆迁范围,因此医院迁址于北京市朝阳区北苑大屯路358号,该房产为北京市朝阳区地方税务局所有房产。医院用地包括医院主体三层建筑以及北侧配套平房,医用面积为2000平米,医院主体建筑规划一层主要为诊疗区,设置内科、外科、中医科和中西医药房、门诊等;二层为中医各科诊疗中心、放射科、口腔科;三层为病房,北侧配套平房规划为库房、煎药室、洗衣房。
二、主要污染物及排放情况
1)废气
施工现场不设食堂,工人就餐由外购盒饭解决,无饮食油烟。因此,施工期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是施工扬尘、汽车尾气。
2)废水
本项目主要进行内部装修,施工期间,工地不设简易住宿、食堂、厕所,施工废水主要来自于施工人员少量生活污水。施工人员每天用水量为0.8t/d,日排水量为0.64t/d。废水中主要污染物为CODBOD5SS等。
3)噪声
施工期的噪声主要来自施工机械设备(如电钻、电锤等)使用过程产生的噪声及施工人员的生活噪声。装修噪声一般属于间歇性噪声,高噪声设备产生的噪声瞬时值虽然很大,但设备运行时间一般较短,不会持续很长时间。
4)固体废物
施工固体废物主要来自于施工过程中产生的装修垃圾,还包括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施工垃圾大约产量为4-5t。生活垃圾产生约4.8t
(二)运营期
1)废气
本项目投入运行后,医院大气污染物主要有污水处理站产生的医疗废气、煎药室产生的煎药臭气等。
2)废水
建设项目总的新鲜用水量为9.27m3/d,年用水量为3244.5m3/a。项目煎药室废水排放量按用水量20%计算,其他废水排放量按用水量的80%计算,平均日排水量为6.458m3/d,年排总水量为2260.3m3/a。主要污染因子为CODBOD5SS、大肠杆菌等。
3)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污水处理设备水泵、以及煎药室风机产生的噪声。
4)固体废物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医疗垃圾、污水处理设备产生的污泥、日常产生的一般生活垃圾等。经核算,项目生活垃圾产生量为365.085t/a;医疗垃圾产生量为5.6t/a;污水处理设备产生的污泥产生量约0.07t/a
三、评价标准
(一)环境质量标准
1)环境空气质量执行GB3095-1996《环境空气质量标准》(2000年修改本)中的二级标准。
2)地表水执行国家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的Ⅴ类标准。
3)地下水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1993)中的III类标准。
4)项目区域执行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中的1类标准,室内声环境需达到《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J118-88)中的相关要求。振动执行GB10070-88《城市区域环境振动标准》“居民,文教区”标准
5)固体废物执行19951030第八届全国人民代大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保护法》中的有关规定。
(二)污染物排放标准
1)建筑工地扬尘及汽车尾气排放DB11/501-2007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1中无组织排放要求。
2)医疗废气执行GB18466-2005《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中关于医疗污水处理设施废气的排放要求和处理工艺与消毒的相关要求。
3)煎药产生的药物臭气排放标准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二级新改扩建标准。
4)项目产生的医疗污水进入医疗污水处理设备处理后通过市政管网排入北小河污水处理厂处理,医疗废水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的“表2 综合医疗机构和其他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中的预处理标准。
5)建筑施工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90)。
6)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1类标准。
7)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医疗垃圾、污水处理设备产生的污泥、日常一般性生活垃圾。日常生活垃圾属于一般性固体废物,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04.12.29修改)等国家及北京市的有关规定;医疗垃圾、污水处理系统污泥属于危险废物,执行《医院废物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标准和警示标准》及《医疗废物管理条例》中的相关规定。
四、拟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
(一)施工期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建设项目施工期运输车辆及物料在现场停留时间或储存时间较短,其污染物产生的量很小,不会对周围及沿途环境产生影响。项目装修所需原料和装修材料等不得在项目外围堆放,做到完全室内施工。雨天不得外运散装料。装修时产生的垃圾严禁向楼外任意抛撒,要搭设临时用垃圾密封通道。施工现场做到活完、料尽、场地清。本项目的施工主要在室内进行,产生的扬尘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2)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现场不设食堂、寝室,施工期污水主要是工人日常工作产生的生活污水。施工期污水量较少,且施工人员均使用楼内卫生间,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消解后排入市政管网,最终汇入北小河污水处理厂,因此,施工期排放的废水对周围水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施工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的有关规定。严禁在120014002200600期间施工。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和技术施工作业。施工单位应设专人对施工机械定期进行保养和维护,保养和维护要有切实可行的规章制度,定期对现场施工人员进行培训,每个工人都要严格按照规范使用各类机械,避免因故障产生突发噪声。运载建筑材料、建筑垃圾的车辆要选择合适的时间、路线进行运输,运输路线应尽量避开环境敏感点。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建筑施工应加强对建筑垃圾的管理,装运要适量、封闭,确保沿途不洒漏,运到有关部门指定的填埋场地堆放,严禁野蛮装运和乱倒乱卸,对可回收利用的建筑垃圾应回收利用。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①医疗废气治理措施
项目采用一体化处理设备,设备为地埋式封闭结构,安装活性炭除臭装置对医疗废气进行吸收处理,设计了密闭排风系统;对污水管设计流速足够大,尽量避免产生死区,导致污染淤积腐败产生臭气,项目经以上措施后排放废气量小,医疗污水处理系统周边空气中污染物浓度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表3标准限值。
②煎药臭气治理措施
项目煎药室位于项目北侧配套平房,煎药室产生的药味恶臭收集后,通过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项目主体楼东北侧外墙的烟道至医院主楼3层楼顶排出,排烟口朝西,排放高度为16m,活性炭定期更换。项目煎药室煎药过程中产生的药味恶臭经过活性炭吸附处理后,排放的药味臭气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二级新改扩建标准要求。
2)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医疗污水处理采用北京中绿华业科技有限公司的膜-生物反应器(Membrane BioReactorMBR)技术及次氯酸钠消毒技术(CGW-MBR),设计处理水量为10t/d,采用次氯酸钠以及紫外灯消毒技术,同时对污水输送管道、化粪池、污水处理池采取严格的防渗、防漏措施。处理后的医疗污水主要污染物浓度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的“表2 综合医疗机构和其他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中的预处理标准要求。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污水处理水泵设备、煎药室风机运转产生的噪声,项目污水处理水泵设备设在一层设备间内,采取基础减振措施,并经过距离衰减后,噪声降低20-25分贝,要求风机外安装隔音箱,风机进出口装消声器,风机采取降噪措施经过距离衰减后噪声预计降低25分贝。各噪声源噪声经过降噪措施及衰减后,可以满足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1类标准要求,不会对周围声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对垃圾进行分类收集,密闭运输,产生的生活垃圾由北京环境卫生集团四清分公司清运处理,生活垃圾的处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04.12.29修改)等国家及北京市的有关规定。医疗垃圾以及污水处理过程产生的污泥移交由北京金州安洁废物处理有限公司负责清运、处理。医疗废物处理和处置符合《医疗废物管理条例》以及《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中的有关规定。医院暂存存设施规范,暂存库采取严格的防渗、防漏措施。生活垃圾、医疗垃圾均做到日产日清。医院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北京健德康中医医院迁址项目是促进城市卫生事业发展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产业政策。项目符合清洁生产原则,采用单体空调供暖,污水经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能达标排放,减少了对地表水体的影响,符合总量控制的原则,采用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可行,对评价区域环境影响小,且有利于当地医疗卫生条件的改善。公众调查结果100%同意本项目的建设,无人反对。本报告书认为,在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公示期间,公众可以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咨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情况。
建设单位名称:
 北京健德康中医医院
联系人:
 王志国
联系电话:
 13911233453
环评单位名称:
 中辉国环(北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
 周粤宁
联系电话:
85864445
公示期间,公众可以采取信函、传真或留言方式,向我局提出建设项目审批的有关意见和建议,请注明“对某项目环评审批的意见或建议”,并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者邮箱等),以便我们及时答复反馈。
受理单位:
北京市朝阳区环境保护局
传真电话:
65003202
邮寄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农展馆南路5号楼
邮政编码:
100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