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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朝阳区防火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第二十届119消防宣传周活动方案的通知
日期:2010-10-28 来源:朝阳区防火办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各街道、地区办事处,区属各委办局、各机构:
按照市防火安全委员会《第二十届119消防宣传周活动方案》要求,现将《朝阳区第二十届119消防宣传周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方案要求,结合各自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二〇一〇年十月二十四日
第二十届119消防宣传周活动方案
今年11月9日是北京市第二十个“119”消防日。按照市防火安全委员会的统一部署,为深入推进平安朝阳建设,全力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集中掀起构筑“防火墙”工程“宣传风暴”行动热潮,着力提升社会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意识及广大市民防火减灾和逃生自救能力,根据朝阳区消防工作实际,决定于11月3日至11月9日,在全区组织开展以“全民关注消防,生命安全至上”为主题的第二十届“119”消防宣传周活动。
一、活动安排
(一)组织开展“119”消防宣传周主会场活动
1.组织开展朝阳区应急救援综合支队成立揭牌暨第二十届119消防宣传周启动仪式
活动时间:拟定于11月8日(具体时间待定)
活动地点:朝阳公园
活动内容:举行朝阳区应急救援大队成立仪式。领导授旗和揭牌。现场组织领导参观器材装备,组织居民体验火灾逃生、消防咨询和消防知识展板展示等若干个区域开展宣传教育。
承办单位:朝阳区政府、朝阳消防支队和相关委办局
2.组织开展“119”消防宣传周各街道、地区办事处主会场活动
活动时间:11月3日至11月9日。
活动内容:由由各街道、地区办事处开展本地区“119”消防宣传周主会场活动。一是在社区、农村、企业及人员密集场所设立本地区“119”消防宣传周主会场活动点,举行消防应急疏散演练;二是消防支队所属各消防中队要认真配合所在辖区政府,在活动中主要开展以消防新装备展示为主要内容的消防科技装备展示活动和打造“消防铁军”成果展示活动;三是组织开展好本地区构筑“防火墙”工程;四是开展社会群众参与性、互动性强的逃生体验、有奖知识问答、现场签名等活动;五是其他创新性、针对性消防宣传活动。
承办单位:各街道、地区办事处 消防支队所属各消防中队
(二)组织开展构筑“防火墙”工程系列主题宣传活动
3.组织开展社区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主题宣传活动
活动时间:11月3日至11月9日。
活动内容:一是开展社区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现场会、推广会、经验交流会等活动,展示社区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成果;二是在社区设立消防宣传站,向社区居民发放消防宣传材料,展示消防宣传展板和消防器材装备、演示家庭火灾扑救方法、开展构筑“防火墙”工程答题问卷活动等;三是联合社区居委会、物业管理部门,在居民住宅区开展消防应急疏散演练,组织居民参加和观摩演练;四是联合社区居委会、公安派出所等部门,组织人员到鳏寡孤独等弱势群体家庭进行面对面宣传教育,开展“邻里守望”宣传活动,组织对鳏寡孤独等弱势群体监护人进行消防宣传教育。
承办单位:各街道、地区办事处 消防支队
4.组织开展农村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主题宣传活动
活动时间:11月3日至11月9日。
活动内容:一是进一步深化农村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工作,展示农村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现场会成果;二是在乡镇、行政村文化广场等地设立消防宣传站,向村民发放消防宣传材料,展示消防宣传展板和消防器材装备、演示火灾扑救方法、开展构筑“防火墙”工程答题问卷活动等;三是结合农村地理、文化、民俗等特点,在农村置消防宣传橱窗、消防警示牌、宣传标语等;四是在街道、乡村公路和村镇适当位置张贴通俗易懂的宣传口号、标语等;五是组织在行政村播放消防电影、消防安全教育宣传片等,通过农村广播播放消防安全提示。
承办单位:各地区办事处 消防支队
5.组织开展学校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主题宣传活动
活动时间:11月3日至11月9日。
活动内容:一是区教委要结合实际召开“消防安全教育示范学校”创建活动现场会;二是按照市公安局、市教委联合制定的《北京市消防安全教育示范学校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积极推动学校参与示范学校的创建活动;三是区教委要组织发动辖区各类学校集中开展一次消防应急疏散演练、消防知识讲座和消防安全培训班;四是消防支队各监督员、消防中队官兵充当校外辅导员,发动中小学校开展“消防冬令营”活动,组织学生参观消防教育基地、消防队站等;五是组织在学校播放消防电影、消防安全教育宣传片等;六是组织学校志愿者开展消防宣传、防火巡查、构筑“防火墙”工程答题问卷活动等。
承办单位:区教委、消防支队
6.组织开展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主题宣传活动
活动时间:11月3日至11月9日。
活动内容:一是开展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成果展示活动;二是组织在商场市场、宾馆饭店、交通枢纽、旅游景区、公共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设立消防宣传站,向企业员工和社会群众发放消防宣传材料,展示消防宣传展板和消防器材装备,演示火灾扑救方法等;三是发动人员密集场所开展一次消防应急疏散演练、消防安全培训班等宣传教育活动;四是组织发动人员密集场所举办消防技能比武、消防运动会、构筑“防火墙”工程答题问卷等活动;五是组织人员密集场所在显要位置设立消防宣传栏、悬挂消防宣传横幅、张贴消防安全提示牌,在楼宇电视、户外视频播放消防公益广告片。
承办单位:区属各相关委办局 消防支队 各街道、地区办事处
7.组织开展生产企业、办公场所、建筑工地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主题宣传活动
活动时间:11月3日至11月9日。
活动内容:一是结合辖区特点和实际,开展工业生产企业、办公场所、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现场会、推广会、经验交流会等活动,展示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成果;二是组织在工业生产企业、办公场所、建筑工程施工现场设立消防宣传站,向企业员工、机关干部、来京务工人员等发放消防宣传材料,展示消防宣传展板和消防器材装备,演示火灾扑救方法等;三是发动工业生产企业、办公场所、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开展一次消防应急疏散演练、消防安全培训班、消防技能比武、消防运动会、消防夜校等活动;四是组织在工业生产企业、办公场所、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显著位置设立消防宣传展板、悬挂消防宣传横幅、张贴消防宣传标语和消防安全警示牌,在楼宇电视、户外视频播放消防公益广告片;五是组织在企业员工宿舍、来京务工人员集中居住地播放消防电影、消防安全教育宣传片等。
承办单位:区安监局、住建委、区商务局等相关委办局
8.组织开展构筑“防火墙”工程答题问卷主题活动
活动时间:11月3日至11月9日。
活动内容:一是在“119”消防宣传周主会场活动、主题活动现场设立构筑“防火墙”工程答题问卷点,组织社会群众参与答题问卷活动;二是在各消防中队设立答题问卷点,组织到中队参观体验的群众进行答题问卷;三是按照市防火安全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答题问卷活动的通知》要求,大力开展答题问卷活动,特别是组织发动机关干部、企业员工、学校师生、社区居民等人员通过网络参与答题问卷。活动中可以消防宣传品为奖品。
承办单位:各街道、地区办事处、各委办局
(三)组织开展消防科普教育基地开放活动
9、组织开展“红门义警一日行”活动
活动时间:11月8日
活动内容:一是市消防总队组织了50名“红门义警”到消防中队体验消防部队生活,采访拍摄和参与消防部队日常训练、生活、出警及执勤备防、消防宣传等工作,区消防支队各相关消防中队要认真配合,安排丰富生活体验内容;二是区广电中心也要组织朝阳有线和朝阳报记者到消防中队体验、参与消防部队生活。
承办单位:区消防支队、广电中心
10.组织开展消防科普教育基地开放活动
活动时间:11月3日至11月9日。
活动内容:一是各消防中队全部对社会免费开放,向社会公布开放时间及内容,组织辖区居民、学校师生、企业员工等参观学习,通过板报、图片展览和消防演练等开展消防宣传活动;二是在消防中队外墙、屋顶、门口等悬挂消防宣传横幅,设立消防宣传展板、消防宣传站等,向群众开展消防宣传;三是各街道、地区办事处的公共安全馆、防灾教育馆等消防科普教育基地要全部对外开放,组织居民参观、体验。
承办单位:区消防支队 各街道、地区办事处
11.组织开展消防志愿服务活动
活动时间:11月3日至11月9日。
活动内容:一是在全区消防宣传活动现场设立消防志愿者报名注册点,组织热爱消防工作的社会群众参加报名;二是区团委、教委、文化委等部门,组织对注册的消防志愿者进行消防安全培训;三是组织消防志愿者深入社区、学校、企业等开展消防志愿服务,发放消防宣传材料、清理可燃物、参加消防安全巡逻等;四是将消防志愿服务融入到“119”消防宣传各项活动中,组织消防志愿者参与活动策划、活动现场服务、现场人员组织等各项工作。
承办单位:区消防支队、团委、教委、文化委
13.组织开展消防公益宣传活动
活动时间:11月3日至11月9日。
活动内容:一是利用交通枢纽、商业网点、旅游景点等楼宇电视、户外大屏幕播放消防公益广告、消防安全提示等;三是督促社会单位在楼宇电视、户外视频、区域网站等媒介播放消防公益宣传广告;四是组织在社区、村设立消防公益宣传栏、消防宣传墙等;五是通过手机短信向各级政府及其职能部门领导、重点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和明白人等发送防火安全提示。
承办单位:市政市容委、商务委、旅游局、各街道、地区办事处
三、工作要求
(一)围绕中心,争取支持。当前,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正在深入进行当中,各项工作成 效较为明显,各委办局和街道、地区办事处要充分利用“119”消防宣传周活动契机,全面展示构筑“防火墙”工程取得的成效,提高各界人士对消防工作的认知度和支持力度;要结合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工作达标验收、社区和村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试点推广、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等工作,积极开展消防宣传活动,掀起全社会构筑“防火墙”工程的浓厚氛围和强大声势。
(二)协调部门,整体推动。区教委、民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住建委、文化委、安监局、广电中心、旅游局等部门,贯彻落实《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规定》,发挥各行业、各系统力量,组织开展有针对性、有声势、有特色的消防宣传教育活动。
(三)加强媒体宣传。区广电中心要组织区属媒体及时通报辖区宣传周活动情况,组织媒体对宣传活动进行跟踪报道;通过在电视、报刊等媒体上开办专栏、刊播公益广告等形式大力开展媒体宣传报道。
(五)主动汇报,加强反馈。各委办局、街道、地区办事处请将本单位的“119”消防宣传周活动方案和总结(包括活动情况汇总表和照片、影视资料)分别于10月28日前和11月10日前,上传至区防火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一、活动安排
(一)组织开展“119”消防宣传周主会场活动
1.组织开展朝阳区应急救援综合支队成立揭牌暨第二十届119消防宣传周启动仪式
活动时间:拟定于11月8日(具体时间待定)
活动地点:朝阳公园
活动内容:举行朝阳区应急救援大队成立仪式。领导授旗和揭牌。现场组织领导参观器材装备,组织居民体验火灾逃生、消防咨询和消防知识展板展示等若干个区域开展宣传教育。
承办单位:朝阳区政府、朝阳消防支队和相关委办局
2.组织开展“119”消防宣传周各街道、地区办事处主会场活动
活动时间:11月3日至11月9日。
活动内容:由由各街道、地区办事处开展本地区“119”消防宣传周主会场活动。一是在社区、农村、企业及人员密集场所设立本地区“119”消防宣传周主会场活动点,举行消防应急疏散演练;二是消防支队所属各消防中队要认真配合所在辖区政府,在活动中主要开展以消防新装备展示为主要内容的消防科技装备展示活动和打造“消防铁军”成果展示活动;三是组织开展好本地区构筑“防火墙”工程;四是开展社会群众参与性、互动性强的逃生体验、有奖知识问答、现场签名等活动;五是其他创新性、针对性消防宣传活动。
承办单位:各街道、地区办事处 消防支队所属各消防中队
(二)组织开展构筑“防火墙”工程系列主题宣传活动
3.组织开展社区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主题宣传活动
活动时间:11月3日至11月9日。
活动内容:一是开展社区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现场会、推广会、经验交流会等活动,展示社区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成果;二是在社区设立消防宣传站,向社区居民发放消防宣传材料,展示消防宣传展板和消防器材装备、演示家庭火灾扑救方法、开展构筑“防火墙”工程答题问卷活动等;三是联合社区居委会、物业管理部门,在居民住宅区开展消防应急疏散演练,组织居民参加和观摩演练;四是联合社区居委会、公安派出所等部门,组织人员到鳏寡孤独等弱势群体家庭进行面对面宣传教育,开展“邻里守望”宣传活动,组织对鳏寡孤独等弱势群体监护人进行消防宣传教育。
承办单位:各街道、地区办事处 消防支队
4.组织开展农村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主题宣传活动
活动时间:11月3日至11月9日。
活动内容:一是进一步深化农村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工作,展示农村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现场会成果;二是在乡镇、行政村文化广场等地设立消防宣传站,向村民发放消防宣传材料,展示消防宣传展板和消防器材装备、演示火灾扑救方法、开展构筑“防火墙”工程答题问卷活动等;三是结合农村地理、文化、民俗等特点,在农村置消防宣传橱窗、消防警示牌、宣传标语等;四是在街道、乡村公路和村镇适当位置张贴通俗易懂的宣传口号、标语等;五是组织在行政村播放消防电影、消防安全教育宣传片等,通过农村广播播放消防安全提示。
承办单位:各地区办事处 消防支队
5.组织开展学校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主题宣传活动
活动时间:11月3日至11月9日。
活动内容:一是区教委要结合实际召开“消防安全教育示范学校”创建活动现场会;二是按照市公安局、市教委联合制定的《北京市消防安全教育示范学校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积极推动学校参与示范学校的创建活动;三是区教委要组织发动辖区各类学校集中开展一次消防应急疏散演练、消防知识讲座和消防安全培训班;四是消防支队各监督员、消防中队官兵充当校外辅导员,发动中小学校开展“消防冬令营”活动,组织学生参观消防教育基地、消防队站等;五是组织在学校播放消防电影、消防安全教育宣传片等;六是组织学校志愿者开展消防宣传、防火巡查、构筑“防火墙”工程答题问卷活动等。
承办单位:区教委、消防支队
6.组织开展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主题宣传活动
活动时间:11月3日至11月9日。
活动内容:一是开展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成果展示活动;二是组织在商场市场、宾馆饭店、交通枢纽、旅游景区、公共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设立消防宣传站,向企业员工和社会群众发放消防宣传材料,展示消防宣传展板和消防器材装备,演示火灾扑救方法等;三是发动人员密集场所开展一次消防应急疏散演练、消防安全培训班等宣传教育活动;四是组织发动人员密集场所举办消防技能比武、消防运动会、构筑“防火墙”工程答题问卷等活动;五是组织人员密集场所在显要位置设立消防宣传栏、悬挂消防宣传横幅、张贴消防安全提示牌,在楼宇电视、户外视频播放消防公益广告片。
承办单位:区属各相关委办局 消防支队 各街道、地区办事处
7.组织开展生产企业、办公场所、建筑工地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主题宣传活动
活动时间:11月3日至11月9日。
活动内容:一是结合辖区特点和实际,开展工业生产企业、办公场所、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现场会、推广会、经验交流会等活动,展示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成果;二是组织在工业生产企业、办公场所、建筑工程施工现场设立消防宣传站,向企业员工、机关干部、来京务工人员等发放消防宣传材料,展示消防宣传展板和消防器材装备,演示火灾扑救方法等;三是发动工业生产企业、办公场所、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开展一次消防应急疏散演练、消防安全培训班、消防技能比武、消防运动会、消防夜校等活动;四是组织在工业生产企业、办公场所、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显著位置设立消防宣传展板、悬挂消防宣传横幅、张贴消防宣传标语和消防安全警示牌,在楼宇电视、户外视频播放消防公益广告片;五是组织在企业员工宿舍、来京务工人员集中居住地播放消防电影、消防安全教育宣传片等。
承办单位:区安监局、住建委、区商务局等相关委办局
8.组织开展构筑“防火墙”工程答题问卷主题活动
活动时间:11月3日至11月9日。
活动内容:一是在“119”消防宣传周主会场活动、主题活动现场设立构筑“防火墙”工程答题问卷点,组织社会群众参与答题问卷活动;二是在各消防中队设立答题问卷点,组织到中队参观体验的群众进行答题问卷;三是按照市防火安全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答题问卷活动的通知》要求,大力开展答题问卷活动,特别是组织发动机关干部、企业员工、学校师生、社区居民等人员通过网络参与答题问卷。活动中可以消防宣传品为奖品。
承办单位:各街道、地区办事处、各委办局
(三)组织开展消防科普教育基地开放活动
9、组织开展“红门义警一日行”活动
活动时间:11月8日
活动内容:一是市消防总队组织了50名“红门义警”到消防中队体验消防部队生活,采访拍摄和参与消防部队日常训练、生活、出警及执勤备防、消防宣传等工作,区消防支队各相关消防中队要认真配合,安排丰富生活体验内容;二是区广电中心也要组织朝阳有线和朝阳报记者到消防中队体验、参与消防部队生活。
承办单位:区消防支队、广电中心
10.组织开展消防科普教育基地开放活动
活动时间:11月3日至11月9日。
活动内容:一是各消防中队全部对社会免费开放,向社会公布开放时间及内容,组织辖区居民、学校师生、企业员工等参观学习,通过板报、图片展览和消防演练等开展消防宣传活动;二是在消防中队外墙、屋顶、门口等悬挂消防宣传横幅,设立消防宣传展板、消防宣传站等,向群众开展消防宣传;三是各街道、地区办事处的公共安全馆、防灾教育馆等消防科普教育基地要全部对外开放,组织居民参观、体验。
承办单位:区消防支队 各街道、地区办事处
11.组织开展消防志愿服务活动
活动时间:11月3日至11月9日。
活动内容:一是在全区消防宣传活动现场设立消防志愿者报名注册点,组织热爱消防工作的社会群众参加报名;二是区团委、教委、文化委等部门,组织对注册的消防志愿者进行消防安全培训;三是组织消防志愿者深入社区、学校、企业等开展消防志愿服务,发放消防宣传材料、清理可燃物、参加消防安全巡逻等;四是将消防志愿服务融入到“119”消防宣传各项活动中,组织消防志愿者参与活动策划、活动现场服务、现场人员组织等各项工作。
承办单位:区消防支队、团委、教委、文化委
13.组织开展消防公益宣传活动
活动时间:11月3日至11月9日。
活动内容:一是利用交通枢纽、商业网点、旅游景点等楼宇电视、户外大屏幕播放消防公益广告、消防安全提示等;三是督促社会单位在楼宇电视、户外视频、区域网站等媒介播放消防公益宣传广告;四是组织在社区、村设立消防公益宣传栏、消防宣传墙等;五是通过手机短信向各级政府及其职能部门领导、重点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和明白人等发送防火安全提示。
承办单位:市政市容委、商务委、旅游局、各街道、地区办事处
三、工作要求
(一)围绕中心,争取支持。当前,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正在深入进行当中,各项工作成 效较为明显,各委办局和街道、地区办事处要充分利用“119”消防宣传周活动契机,全面展示构筑“防火墙”工程取得的成效,提高各界人士对消防工作的认知度和支持力度;要结合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工作达标验收、社区和村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试点推广、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等工作,积极开展消防宣传活动,掀起全社会构筑“防火墙”工程的浓厚氛围和强大声势。
(二)协调部门,整体推动。区教委、民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住建委、文化委、安监局、广电中心、旅游局等部门,贯彻落实《社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规定》,发挥各行业、各系统力量,组织开展有针对性、有声势、有特色的消防宣传教育活动。
(三)加强媒体宣传。区广电中心要组织区属媒体及时通报辖区宣传周活动情况,组织媒体对宣传活动进行跟踪报道;通过在电视、报刊等媒体上开办专栏、刊播公益广告等形式大力开展媒体宣传报道。
(五)主动汇报,加强反馈。各委办局、街道、地区办事处请将本单位的“119”消防宣传周活动方案和总结(包括活动情况汇总表和照片、影视资料)分别于10月28日前和11月10日前,上传至区防火安全委员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