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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异地安置办理须知

日期:2021-11-05 17:24 来源:区医保中心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一、业务描述

本市城乡居民参保人员在外地居住或就读,且需在居住地就医,应到参保地(本市)医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

二、办理时间

全月(工作日)办理,正在扣款过程中的参保人除外。

三、所需材料

(一)异地安置:

1、《北京市跨省异地就医备案登记表》一式两份;

2、《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员情况变更登记表》一式两份;

3、知情同意书。

(二)取消或变更异地安置:

1、《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信息变更登记表》一式两份;

2、《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员情况变更登记表》一式两份。

四、办理机构

1、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社保所办理;

2、“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自助办理。

五、朝阳医保中心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周家井世通国际大厦E座医保中心8层综窗受理服务科经办大厅。

六、咨询电话

539187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