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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社保划转业务事项工作安排的通知(辖区内参保单位)
日期:2021-06-30 来源:区医保中心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辖区内参保单位:
按照朝阳区机构改革工作安排,自2021年7月1日起原朝阳区人社局社保中心负责的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部分经办业务划转至朝阳区医保局,具体业务由朝阳区医保中心承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涉及业务:1.离休人员医疗保险业务;2.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账户分配、退费及待遇回收;3.生育保险待遇核准及支付。
二、办理时间:2021年7月1日起。
三、办理地点:朝阳区管庄乡世通国际大厦E座8层医保办事大厅取号机进行现场取号办理。
四、受理时限:全月办理。
五、咨询电话:53918743。
六、温馨提示:参保人员通过以下渠道了解办理相关事项:1.“朝阳政务”微信公众号“医保办事大厅-办事指南-申报须知”模块中,阅览下载社保划转业务办理须知及业务办理表格;2.可关注朝阳区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号了解相关划转业务事项;3.进入北京朝阳网址http://www.bjchy.gov.cn-政务公开-区医保局-医保经办了解业务办理流程。
朝阳区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
2021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