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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工伤保险手工报销医疗费用申报须知

日期:2025-08-18 16:32 来源:北京市朝阳区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北京市工伤保险手工报销医疗费用申报须知

一、申报人群:

参加北京市工伤保险职工

二、申报时间:

全月工作日

三、申报流程:

四、申报材料:

(一)填写完整的《北京市工伤保险医疗费用手工报销申报表》(详见本文档后方内容“相关表格下载”扫码下载或现场领取);

(二)门(急)诊治疗的:门(急)诊收费票据原件、门(急)诊费用清单、诊断证明、处方底方、门(急)诊病历资料等;

(三)住院治疗的:住院收费票据原件、住院费用明细汇总清单、出院诊断证明、住院病历资料等。

(四)涉及第三人责任的:1.属于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的,需提供相关的事故责任认定书、事故民事赔偿调解书;2.属于遭受暴力伤害的,需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遭受暴力伤害证明和赔偿证明资料;3.经人民法院判决或调解的,需提供民事判决书或民事调解书等证明资料;4.因第三人确无财产可执行,法院中止执行的,需提供裁定中止执行书;5.法院裁定终结执行的,需提供裁定终结执行书;6.经办机构规定的其他资料。

(五)相关表格下载

《北京市工伤保险医疗费用手工报销申报表》可扫下方二维码下载获取或现场领取。

五、办理地点:

朝阳区医保中心8层经办服务大厅

六、办理时限:

15个工作日

七、咨询电话:

010-53918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