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超转人员医疗保险增加、减少、变更业务办理须知
一、业务描述
1、征地超转参保人员增加:为征地转为非农业户口且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0周岁及以上人员和经认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人员(以下简称“超转人员”)办理参保手续,包括新参保人员信息登记和续保人员转入增加,或为减员状态超转人员恢复正常参保状态。
2、征地超转参保人员减少:超转人员因死亡原因办理终止社会保险关系手续,即死亡减员。由于超转人员办理死亡后无法进行药费报销,所以在药费报销前,为保障基金安全,通常会先办理暂停社会保险关系手续,即普通减员。
3、征地超转参保人员信息变更:根据实际情况,对超转人员信息进行变更。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变更,定点医疗机构变更。
二、办理时间
全月(工作日)办理。
三、所需材料
(一)征地超转参保人员增加:
1、《北京市征地超转人员信息登记表》(仅新参统人员提供);
2、《北京市征地超转人员增加表》;
3、参保人身份证件(仅新参统人员提供);
4、差错修正表及其附件(被误减少人员必须提供此项);
5、报盘文件。
(二)征地超转参保人员减少:
1、《北京市征地超转人员减少表》;
2、北京市居民医学死亡证明、派出所出具的死亡证明复印件或火化证明(死亡减员提供);
3、无药费证明(死亡减员提供)。
(三)征地超转参保人员信息变更:
1、《北京市征地超转人员信息变更登记表》;
2、报盘文件。
四、办理机构
定点医疗机构变更业务、减员业务、死亡业务、异地就医业务可由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社保所办理,其余业务由社保所至北京市朝阳区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办理。
朝阳医保中心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周家井世通国际大厦E座医保中心8层综窗受理服务科经办大厅。
五、朝阳医保中心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周家井世通国际大厦E座医保中心8层综窗受理服务科经办大厅。
六、咨询电话
539187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