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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信息变更办理须知

日期:2023-01-06 16:19 来源:区医保中心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一、业务描述

 

根据实际情况,对于城乡居民参保人员信息进行变更。包括身份证号码变更,个人基本信息变更,定点医疗机构变更,社保卡信息同步。

 

二、办理时间

 

全月(工作日)办理,正在扣款过程中的参保人除外。

 

三、所需材料

 

(一)个人身份证号码变更

 

1、《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员情况变更登记表》一式两份;

 

2、参保人二代身份证、户口簿本人页和变更页(原件及复印件);

 

3、户籍地派出所出具的《变更证明》原件(如变更页已明确体现变更情况,可不需要此变更证明);

 

4、单位证明原件(如参保人在新参统信息登记时,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号码录入错误,需由当前所在单位出具书面情况说明,如果最初录入错误单位与当前所在单位不一致,还需要最初录入错误单位出具书面情况说明);

 

5、其它证明材料。

 

(二)参保人基本信息变更

 

1、参保人姓名、民族、户籍地变更:

 

1)《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员情况变更登记表》一式两份;

 

2)参保人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本人页和变更页复印件;

 

3)报盘文件。

 

2、其他一般信息变更:

 

1)《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员情况变更登记表》一式两份;

 

2)报盘文件;

 

3)其他附件。

 

3、变更参保人缴费银行信息:

 

1)《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员情况变更登记表》一式两份;

 

2)参保人银行开户存折或银行卡(个人结算账户)复印件;

 

3)如缴费人为参保人亲属,须提供参保人亲属的二代身份证和银行开户存折或银行卡(个人结算账户)复印件;

 

4)报盘文件。

 

4、变更参保人支付银行信息:

 

1)《个人委托银行代支报销医疗费用与缴费退费申请表》一式两份;

 

2)参保人的银行开户存折或银行卡(个人结算账户)复印件。

 

5、变更定点医疗机构信息:

 

1)《变更定点医疗机构信息明细表》;

 

2)报盘文件。

 

6、社会保障卡信息同步:

 

参保人的社会保障卡。

 

7、手机号采集:

 

手机号采集模板,excel表电子文件。

 

四、办理机构

 

1、城乡老年人、劳动年龄内居民及其他人员:

 

个人身份证号码变更业务由社保所至区(县)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其余变更业务由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社保所办理。

 

2、学生儿童:

 

1)在校学生由学校至区(县)医保经办机构办理;
   
2)幼儿园、非在校少年儿童由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社保所办理。

 

五、朝阳医保中心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周家井世通国际大厦E座医保中心8层综窗受理服务科经办大厅。

 

六、咨询电话

 

539187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