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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区城乡特困救助人员医疗救助费用申报

日期:2018-11-12 07:57 来源:区医保局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事项类别
朝阳区城乡特困救助人员医疗救助费用申报
事项名称
朝阳区城乡特困救助人员医疗救助费用申报
设定依据
1.《北京市朝阳区城乡特困人员医疗救助制度实施办法》 朝民发[2014]20号;
2.《关于调整社会救助对象医疗救助相关标准的通知》朝民发[2017]13号;
3.《关于进一步规范本区医疗救助报销范围的通知》(朝民发[2017]50号)。
申请条件
符合城乡特困救助人员救助范围内的医疗费用
受理方式
□网上受理
□现场受理
□网上申报、现场受理
t网上预约、现场受理
办理材料
一、A类票据:社保所在救助系统内录入并提交已实时结算票据的流水号。
二、B类票据申报提供材料:
(一)各险种手工报销费用审批表(加盖朝阳区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结算章);
(二)实时结算门诊费用需提供:
1.收费票据;
2.营利性医院、部队医院除收费票据外需提供实时结算费用清单(盖医院章)。
(三)实时结算住院费用需提供:
1.收费票据;
2.北京市医疗保险住院费用清单(盖定点医疗机构章)。
(四)申报明细表。
三、C类票据申报提供材料:
(一)C类单据门(急)诊费用:
1.《朝阳区城乡特困人员医疗费用审批表》;
2.收费票据;
3.处方底方;
4.检查、治疗费用明细;
5.急诊诊断证明(提供以下任何一项即可:盖有急诊章的急诊诊断证明书、盖有急诊章的急诊病历、盖有急诊章的急诊科处方、盖有急诊章的北京市医疗保险专用处方)。
(二)C类住院类费用:
1.《朝阳区城乡特困人员医疗费用审批表》;
2.收费票据;
3.出院诊断证明;
4.住院费用汇总明细清单(盖定点医疗机构章)。
办理流程
1.城乡特困救助人员将申报材料报送所在社保所;
2.C类票据、因病致贫的医疗费用报民政局审批后向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申报费用;
3. 社保所将符合报销政策的单据汇总后,在朝阳区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业务办理网上预约系统(http://cyybyy.bjchy.gov.cn/)预约后台号;
4.按照网上预约时间将单据交到医保中心8楼经办大厅,领取申报凭证;
5.区县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按照城乡特困人员医疗救助制度要求进行审核工作。
办理结果
经办人在朝阳区城乡特困救助信息系统内查询审批结果
办理地点
世通国际大厦E座8层医保中心对外服务大厅
办理时限
15个工作日,需进一步核查的可延长30个工作日。
办理电话
53918743
办理时间
每月1-20日(工作日)9:0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