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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区退养人员医疗救助费用申报

日期:2018-11-12 07:40 来源:区医保局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事项类别
朝阳区退养人员医疗救助费用申报
事项名称
朝阳区退养人员医疗救助费用申报
设定依据
1.关于下发《北京市朝阳区城乡特困人员医疗救助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朝民发[2014]20号);
2.《关于调整社会救助对象医疗救助相关标准的通知》(朝民发[2017]13号);
3.《关于进一步规范本区医疗救助报销范围的通知》(朝民发[2017]50号)。
申请条件
符合退养人员救助范围内的医疗费用
受理方式
□网上受理
□现场受理
□网上申报、现场受理
t网上预约、现场受理
办理材料
一、已实时结算门诊费用申报提供材料:收费票据
二、已实时结算住院类费用申报提供材料:
1.收费票据;
2.住院费用清单。
三、已手工报销费用申报提供材料:
各险种手工报销费用审批表(加盖朝阳区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结算章)
办理流程
1.退养人员将申报材料报送所在社保所;
2.社保所将符合报销政策的单据汇总后,在朝阳区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业务办理网上预约系统(http://cyybyy.bjchy.gov.cn/)预约后台号;
3.按照网上预约时间将单据交到医保中心8楼经办大厅,领取申报凭证;
4.区县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按照城乡特困人员医疗救助制度要求进行审核工作。
办理结果
按单位需求提供《北京市朝阳区退养人员医疗报销费用审批表》
办理地点
世通国际大厦E座8层医保中心对外服务大厅
办理时限
 15个工作日,需进一步核查的可延长30个工作日。
办理电话
53918743
办理时间
每月1-20日(工作日)9:0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