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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朝阳区医疗保障局电子公文协同办公系统租用与运维服务项目采购邀请函

日期:2024-11-12 17:10 来源:区医保局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北京市朝阳区医疗保障局拟开展电子公文协同办公系统租用与运维服务项目,欢迎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参加。

一、 项目情况介绍

(一) 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电子公文协同办公系统租用与运维服务项目

采购人名称:北京市朝阳区医疗保障局

项目预算:10万(超出预算金额,视为报名无效)

(二)项目需求

可根据医保局具体工作需要,以内部办公为基础,实现公文流转、督办通知、议题报送、信息发布、公章申请、请销假审批、工作流审批等全流程网上办理功能,实现数据实时共享、统一管理。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此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3.未被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不允许转包、分包。

三、采购材料要求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参加采购的授权代表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参加采购的除外);

4.提供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以及未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承诺书;

5.公司经营基本情况介绍;

6.具备履行服务能力的证明材料;

7.提供项目实施方案,与项目相关的管理制度;

8.预算明细表(报价明细单);

9.提供项目实施进度介绍,人员和必须的软硬件配置情况;

10.成功案例(符合政府机构或事业单位类似项目业绩)、获奖及证书介绍(如有可提供);

11.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在本次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响应文件须一式三份,其中,正本1份、副本2份(正本须逐页加盖单位公章,若正副本间存在冲突,以正本为准),所有材料均需使用A4纸,密封于信封中,并在密封处加盖单位公章,封面须注明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日期等。

四、材料提交及其他事项说明

本公告(邀请函)公示期:2024年11月12日-2024年11月18日

响应文件及《采购报名表》(附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0日17:00(北京时间)

提交方式:现场提交

提交地点:北京市朝阳区管庄乡周家井世通国际大厦E座914室

联系人:魏先生

联系电话:53918618

附件:采购报名表

北京市朝阳区医疗保障局

2024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