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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北京市朝阳区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号运营服务项目询价采购公告

日期:2024-02-09 16:07 来源:区医保局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为了宣传朝阳区医保工作动态、政策、成果,进一步打造朝阳医保工作的影响力,北京市朝阳区医疗保障局拟采购微信公众号运营服务项目,欢迎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参加询价。

一、项目名称:北京市朝阳区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号运营服务项目

二、采购人:北京市朝阳区医疗保障局

三、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四、项目内容及要求:

1.对北京市朝阳区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号服务项目的建设现状和背景有深刻理解,进行充分的需求分析,根据需要进行板块调整。

2.根据需要优化北京市朝阳区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号栏目,满足医保工作、民生服务等需求。本着“服务大众 惠及民生”的原则,客观、准确、实时更新,动态宣传。

3.整合线上媒介资源,发布微信原创内容和北京市朝阳区医疗保障局的工作成果。

4.具有新闻信息采编发布服务资质的保障团队,派遣专业人员入驻北京市朝阳区医疗保障局,进行文字统筹、文字编辑、美术编辑等,更新微信内容、制作H5、对重大活动及时报道。

5.定时提供运营情况的报告、分析和下一步建议。

五、采购预算:人民币22万元。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1、在中国大陆依法注册成立并存续的企业,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具有新闻信息采编发布服务资质;

7、参加本次询价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8、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不允许转包、分包;

10、参加询价的各供应商之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或者各供应商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共同参加本次竞价活动。

七、供应商须知

(一)拟参加询价的供应商,需于2024年2月22日 17:00之前按本公告要求将报价文件原件等提交至北京市朝阳区医疗保障局,逾期不再接收。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曙光西里甲一号第三置业D座5楼

联系人: 李鑫婉

联系电话:58220533

(二)报价文件一式三份(正本1份,副本2份,若正副本间存在冲突,以正本为准),密封后加盖单位公章,封面注明投标单位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三)报价文件应包含: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许可证明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委托代理人参加本次询价活动的,供应商所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

4、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5、供应商经营情况介绍;

6、服务能力或信誉证明等材料(税收缴纳证明、近六个月供应商社保缴纳证明,参加本次询价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参加本次询价采购活动前3年内,为行政单位、事业单位提供微信公众号运营服务项目业绩证明材料、成功案例;

8、满足本次采购需要的运营服务方案;

9、服务报价及详细的运营报价明细单。报价不得超过本公告第五条规定的采购预算金额,否则,报价文件按无效处理。

10、项目人员配备(项目负责人和人员的职称、职务和工作业绩等);

11、其他材料(如服务承诺等)。

提供的上述各项材料,供应商均应加盖公章。

报价文件一经提交,不予退还。

八、比选方式

经对提交询价文件的供应商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本公告要求的询价文件进行评审。按照价格优先原则,以同等条件下报价最低(非同等条件下报价合理)的供应商为成交单位。结果公示后,成交单位按约定到我局签订《北京市朝阳区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号运营服务项目合同》,对于未成交的单位,不再另行通知。

北京市朝阳区医疗保障局

2024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