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电梯应急救援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北京市消防救援总队关于进一步完善电梯应急救援联动机制的通知》(京市监发〔2021〕89号)工作要求,落实电梯使用单位、维保单位主体责任,进一步提升全市电梯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和救援效率,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管理,周密组织电梯应急救援工作
电梯使用单位要强化安全主体责任,全面加强电梯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和救援的管理工作。
一是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设置电梯安全管理机构,配备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制定电梯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应急救援演练,确保应急救援工作组织和执行到位。
二是要制定电梯紧急报警装置日常巡查和值守制度,明确巡查频次,确保轿厢内紧急报警装置畅通有效,值守人员及时应答乘客紧急呼救。
三是在发生电梯困人等事件时,第一时间组织专业力量开展救援,并做好被困乘客安 抚工作。
四是要在12月31日前完成轿厢内电梯警示标志和紧急报警装置使用方法张贴,加强乘梯安全知识和紧急呼救方法的宣传工作。
五是要将《特种设备使用标志》置于易于乘客注意的显著位置,便于乘客查看注册代码、维保单位、应急救援电话等信息。
六是电梯维保单位发生变化时,要立即按要求办理有关变更手续。
二、提升能力,切实加强电梯应急救援工作
电梯维保单位要全面落实应急救援主体责任,加强与消防救援队伍的联动,不断提升电梯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和救援效率。
一是要设立应急救援电话,保证24小时畅通有效。接听电话人员要熟知本公司所有电梯维保项目及对应维保负责人,在发生困人等突发事件时,能够快速指挥调度本公司维保人员开展应急救援。
二是要加强信息维护。电梯维保单位应急救援电话、在京技术负责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及联系方式等信息发生变化的,应立即按照《关于在京电梯维保单位信息系统升级的通知》(京市监特设函〔2021〕30号)要求更新有关信息。
三是接电梯困人等突发事件报告后,维保人员应于30分钟内到达现场实施救援。
四是提升救援能力。电梯维保要针对所维保电梯品牌及型号逐一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并进行演练。定期组织开展电梯维保人员应急救援技能培训,确保维保人员熟练掌握救援程序和方法。
三、加强联动,安全高效开展电梯应急救援
电梯维保单位要加强与消防救援队伍的联动,服从119指挥中心指挥调度。
一是要强化应急响应,市消防救援总队119指挥中心接警后,将首先呼叫电梯维保单位的应急救援电话,将报警人的电话、故障电梯地址告知电梯维保单位,电梯维保单位接报后,要立即组织维保人员前往现场救援处置,同时通知电梯使用单位一并前往现场组织救援。
二是要及时报送救援情况,电梯维保单位到达现场后,要将困人电梯使用单位名称、维保人员的姓名和联系电话、困人电梯详细地址等,通过拨打119电话的方式,报告119指挥中心。电梯维保单位完成救援工作后,通过拨打119电话的方式,向119指挥中心报告救援完成情况。
三是要强化与消防救援队伍的协同救援。特殊情况下,现场由消防救援队伍开展救援的,电梯维保单位要发挥专业技术作用,确保救援工作安全高效。
四、发挥检验检测技术把关作用
电梯检验检测机构要充分发挥技术把关作用,严格开展紧急报警装置检验等有关工作。在监督检验、定期检验和检测中,按照检规和《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加强电梯紧急报警装置检验检测的通知》(京市监办函〔2021〕20号)要求开展检验检测工作,重点对电梯紧急报警装置日常巡查和值守制度及记录、应急电源故障和更换记录、紧急报警装置值守场所设置、使用方法、功能有效可靠性等进行核验。对于未更新完善电梯维保单位信息的电梯企业,督促其尽快完善信息。
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电梯应急救援工作的通知
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