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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区特色区域品牌建设项目申报指南(第一期)

日期:2021-08-13 16:10 来源:区市场监管局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知识产权和品牌发展的决策部署,加强朝阳区特色区域品牌建设,进一步推动区域内企业“创新驱动、转型发展”,凝练区域特色,大力提升区域品牌的市场价值和社会效益,支撑朝阳区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北京市朝阳区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2020—2023年)》(朝政办函〔2020〕30号)和《北京市朝阳区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京朝市监发〔2020〕81号)要求,制定本申报指南。

一、指导思想和建设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五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建立健全特色区域品牌管理制度,推动企业打造知名品牌,推动产品向品牌转变。强化品牌推广与维权保护,持续提升品牌影响力,形成一批具有显著产业特色、品牌产品或服务在终端市场有一定影响力的特色区域品牌。切实集聚相关资源,发挥区域品牌集群效应,培育经济增长新动能,赋能区域品牌经济新发展。

二、申报范围和条件

在朝阳区注册的企事业单位、产业园区或其他社会组织,信用良好,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或不良行为,同时应满足以下几方面条件:

1.拥有有效注册商标,商标权属无争议,且商标自核准注册或核准转让之日起连续使用已满二年。

2.使用该商标的商品或者服务质量符合国家或有关行业标准,且该品牌产品或服务在相关公众中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和良好的社会信誉。

3.使用该商标的商品或服务在最近连续二年的销售额、纳税额、利润等主要经济指标在同行业处于领先水平,具有较高的市场占有率。

4.具有商标品牌管理服务意识,拥有专门的品牌管理部门,配备不少于10名品牌工作人员,建立完善的商标注册、使用、管理和保护制度,能够营造“重商标、创品牌、促发展”的良好环境,协助推进朝阳区品牌战略有效实施。

三、实施要点

1.夯实区域品牌发展基础

建立区域品牌管理机制,制定并出台相关管理规范和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制度文件,完善管理团队,配备不少于10名专职特色区域品牌工作人员,合理协调区域内各方资源投入和运作,提升特色区域品牌培育协作水平。

2.健全区域品牌保护机制

引导区域品牌企业统一品牌标识、统一质量标准、统一授权许可、统一溯源机制,切实维护区域品牌形象和声誉。鼓励区域品牌企业开展品牌产品信誉承诺、自我声明等活动,推动行业自律;建立区域品牌舆情监控机制,明确信息收集和反馈程序,及时获取舆情信息;制定品牌风险防控预案,最大程度避免品牌信誉损害;制定区域品牌维权机制,加强与行政执法部门的沟通协作,严厉打击商标侵权违法行为。

3.持续提升品牌影响力

组织开展商标品牌营销策划、宣传推广等工作,多途径提升商标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执行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品牌宣传推广方案,通过多种新媒体渠道开展线上品牌宣传推广,提升品牌产品市场认可度,通过组织或参加线下展会、论坛沙龙、交易推介等活动,促进品牌产品市场流通和提升市场占有率。

4.鼓励申报单位根据自身条件和特点,创新特色区域品牌建设方式和内容,鼓励打造特色区域品牌工作亮点和特色,形成特色区域品牌创新发展机制。

四、经费管理

本项目建设资金在“朝阳区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中列支。

该项目实施期原则上为1年,拟建设项目数量3个或以上,每个项目经费安排最高不超过100万,承担单位应根据建设项目合同书中所明确的要求进行项目经费安排。

项目承担单位加强项目经费管理,实行独立核算、专款专用,并严格执行项目预算,确保资金规范合理使用。项目经费须接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审计部门等的监督检查。

项目承担单位应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第三方银行开设资金共管账户,项目资金经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确认后一次性支付到共管账户中,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督资金依法依规合理使用。

五、项目验收

项目承担单位须按合同要求在项目结项验收前及时提交项目验收申请和材料,验收材料主要包括:

1.项目验收申请表;

2.项目实施所取得的成效与相关证明材料等;

3.项目工作总结及发展建议;

4.项目资金决算表(第三方审计报告)。

朝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专家组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验收,项目验收以项目合同明确的考核内容为依据。

项目实施单位无正当理由,超期半年未能完成项目验收的,朝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视情中止其项目,并采取相应措施收回下拨经费。

对违规使用项目资金,违反财政纪律,弄虚作假、虚报冒领、挤占和挪用等行为,一经查实,收回资金,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给予处理,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

六、申报材料

《朝阳区特色区域品牌建设项目申报指南》电子件请在附件查询和下载。

申报书撰写要求如下:

1.撰写前请仔细阅读本指南和申报书中的撰写说明;

2.申报材料须如实反映企业的经营管理情况;

3.按申报书要求如实提供项目申报单位的法人主体资格证明、荣誉资质等证明材料;

4.申报书纸件一式三份(A4纸打印,纸质封面装订),同时提交申报书电子件word文档。

七、申报方式及说明

1.申报时间:2021年8月13日至8月22日

2.申报途径:申报材料电子版请发送至邮箱cysjjzczb@126.com,纸质材料请按顺序装订后报送或邮寄至朝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霄云路办公区)5022室。

3.联系方式:010-51069565、51069578

八、注意事项:

本申报直接面向符合申报范围和条件的单位,未委托任何第三方机构代理受理材料。整个申报过程中,我单位不收取任何费用。

附件:朝阳区特色区域品牌建设项目申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