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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向李素琴送达《行政复议决定书》的公告
李素琴:
本机关于2026年2月1日收到你通过行政复议平台提交的行政复议申请材料,后于2026年2月6日予以受理,制作朝政复受字〔2026〕第401号《行政复议申请受理通知书》并向你邮寄送达。2026年4月17日,本机关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并制作朝政复字〔2026〕第401号《行政复议决定书》,后向你邮寄。邮寄结果显示,因拒收,案涉行政复议决定文书退回至本机关。后本机关工作人员试图通过电话与你取得联系,未果。故本机关现向你公告送达朝政复字〔2026〕第401号《行政复议决定书》。
特此告知。
北京市朝阳区司法局
2026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