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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向李素琴送达《行政复议延期审理通知书》的公告
李素琴:
本机关于2026年2月1日收到你通过行政复议平台提交的行政复议申请材料,后于2026年2月6日予以受理,制作朝政复受字〔2026〕第401号《行政复议申请受理通知书》并向你邮寄送达。2026年4月7日,本机关认定因案情复杂,故本案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六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行政复议决定延期30日作出,并据此制作朝政复延字〔2026〕第401号《行政复议延期审理通知书》且向你邮寄。邮寄记录显示,你拒收了朝政复延字〔2026〕第401号《行政复议延期审理通知书》。本机关工作人员后试图通过你在行政复议申请书中预留的电话号码与你取得联系,未果。故本机关现向你公告送达朝政复延字〔2026〕第401号《行政复议延期审理通知书》。
特此告知。
北京市朝阳区司法局
2026年4月14日
附件:朝政复延字〔2026〕第401号《行政复议延期审理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