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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向靳超超送达《行政复议限期补正通知书》的公告
靳超超:
本机关于2026年3月11日收到你通过行政复议平台提交的行政复议申请材料,包括《行政复议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正反面照片及北京12345平台答复截图。你以“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孙河派出所”为被申请人,请求本机关“责令被申请人履行法定职责”。本机关在受理阶段认为你向本机关提交的行政复议申请材料中存在行政行为不明确的问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三十一条有关规定,你应当进行补正。本机关后于2026年3月17日制发并向你邮寄了朝政复补字〔2026〕第848号《行政复议限期补正通知书》。邮寄记录显示,你拒收了本机关向你邮寄的朝政复补字〔2026〕第848号《行政复议限期补正通知书》。故本机关现向你公告送达朝政复补字〔2026〕第848号《行政复议限期补正通知书》。
特此告知。
北京市朝阳区司法局
2026年3月25日
附件:朝政复补字〔2026〕第848号《行政复议限期补正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