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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向李素琴送达《行政复议申请不予受理决定书》的公告

日期:2026-03-11 16:05 来源:北京市朝阳区司法局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李素琴:

本机关于2026年2月27日收到你通过行政复议平台提交的行政复议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共计2份,于2026年3月2日收到你通过复议平台提交的行政复议申请书及相关材料1份,共3份。本机关于2026年3月5日作出《行政复议申请不予受理决定书》(朝政复不决字〔2026〕第701号),并向你邮寄送达,后该邮件被退信处理。现向你公告送达以上《行政复议申请不予受理决定书》。请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北京市朝阳区行政复议接待室(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六里屯西里5号)领取,逾期不领取视为送达。

北京市朝阳区司法局

2026年3月11日

附件:朝政复不决字〔2026〕第7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