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政务公开>>北京市朝阳区司法局>>行政复议

关于向吴兴珍送达《行政复议限期补正通知书》的公告

日期:2025-12-31 09:25 来源:北京市朝阳区司法局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吴兴珍:

你请求撤销被申请人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您举报北京联合丽格医疗美容门诊部有限公司违法广告作出的不予立案决定并责令被申请人重新调查,于2025年12月9日向朝阳区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朝阳区政府2025年12月16日作出《行政复议限期补正通知书》(朝政复补字〔2025〕第3698号),并通过复议平台及邮寄方式向你送达,经查询快递物流因收件人未在收件地址且电话无法接通,该邮件被退信处理。现向你公告送达《行政复议限期补正通知书》(朝政复补字〔2025〕第3698号),请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北京市朝阳区行政复议接待室(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六里屯西里5号)领取,逾期不领取视为送达。

北京市朝阳区司法局

2025年12月31日

附件:朝政复补字〔2025〕第369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