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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向王丽娜送达《行政复议限期补正通知书》的公告

日期:2025-12-22 15:50 来源:北京市朝阳区司法局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王丽娜:

你不服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于2025年12月6日向朝阳区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我单位于2025年12月12日作出《行政复议限期补正通知书》(朝政复补字〔2025〕第3654号)。因始终无法与你取得联系,且你未在复议申请书中载明有效的法律文书送达地址,为充分保障你的权益,现另向你公告送达《行政复议限期补正通知书》。请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北京市朝阳区行政复议接待室(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六里屯西里5号)领取,逾期不领取视为送达。

北京市朝阳区司法局

2025年12月22日

附件:朝政复补字〔2025〕第365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