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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向李欣彤送达《行政复议决定书》的公告

日期:2025-12-08 16:07 来源:北京市朝阳区司法局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李欣彤:

你请求责令被申请人北京市朝阳区体育局对你反映的事项作出书面处理意见,于2025年8月22日向朝阳区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经审查,本机关认为符合受理条件于2025年8月29日予以受理,经过审理于2025年11月26日作出朝政复字〔2025〕2436号《行政复议决定书》,并通过EMS邮政快递向你邮寄送达。后因“查无此人”收到退件,拨打你预留的联系电话亦无法与你取得联系。

现向你公告送达上述《行政复议决定书》。请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北京市朝阳区行政复议接待室(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六里屯西里7号,2015室)领取,逾期不领取视为送达。

北京市朝阳区司法局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八日

附件:朝政复字〔2025〕243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