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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向马选标送达《行政复议决定书》的公告

日期:2025-09-15 14:27 来源:北京市朝阳区司法局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马选标:

你请求撤销被申请人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作出的京公朝强戒决字[2024]50012号《强制隔离戒毒决定书》,于2025年7月2日向朝阳区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朝阳区政府于2025年9月3日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书》(朝政复字〔2025〕1842号),并向你邮寄送达,经查询快递物流因留存的联系方式无法联系上你本人,该邮件被退信处理。现向你公告送达以上《行政复议决定书》。请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北京市朝阳区行政复议接待室(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六里屯西里5号)领取,逾期不领取视为送达。

北京市朝阳区司法局

2025年9月15日

附件:朝政复字〔2025〕184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