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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向李晓慧送达《行政复议申请不予受理决定书》的公告

日期:2025-09-15 14:25 来源:北京市朝阳区司法局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李晓慧:

本机关于2025年8月24日收到申请人李晓慧通过行政复议平台提交的行政复议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共计7份。朝阳区政府于2025年8月29日作出朝政复不决字〔2025〕第2452号《行政复议申请不予受理决定书》,并向你邮寄送达,因你留存的联系方式无法联系上你本人,且地址不详、查无此人,该邮件被退件处理。现向你公告送达以上《行政复议决定书》。请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北京市朝阳区行政复议接待室(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六里屯西里5号)领取,逾期不领取视为送达。

北京市朝阳区司法局

2025年9月15日

附件:朝政复不决字〔2025〕第245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