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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向李晓慧送达《行政复议延期审理通知书》的公告
李晓慧:
你不服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不予立案决定,请求撤销不予立案决定,责令重新核查立案,于2025年5月30日向朝阳区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我单位于2025年8月8日作出《行政复议延期审理通知书》(朝政复延字〔2025〕第1460号),并向你邮寄送达,后因原写地址不详,该邮件被退信处理。现向你公告送达以上《行政复议延期审理通知书》。请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北京市朝阳区行政复议接待室(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六里屯西里5号)领取,逾期不领取视为送达。
北京市朝阳区司法局
2025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