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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向李晓慧送达《行政复议申请不予受理决定书》的公告
李晓慧:
本机关于2025年7月20日收到申请人你通过行政复议平台提交的行政复议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共计2份。我单位于2025年7月25日作出《行政复议申请不予受理决定书》(朝政复不决字〔2025〕第2074号),并向你邮寄送达,后该邮件被退信处理。现向你公告送达以上《行政复议申请不予受理决定书》。请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北京市朝阳区行政复议接待室(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六里屯西里5号)领取,逾期不领取视为送达。
北京市朝阳区司法局
2025年8月1日
附件:朝政复不决字〔2025〕第2074号) 、《行政复议申请不予受理决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