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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向魏薇、周魏强送达《行政复议决定书》及《不予听证告知书》的公告

日期:2025-07-14 15:31 来源:北京市朝阳区司法局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魏薇、周魏强:

你们不服被申请人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呼家楼派出所对其履职申请不履行法定职责,于2025年4月30日向朝阳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朝阳区政府于2025年7月10日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书》(朝政复字〔2025〕1134号)及《不予听证告知书》(朝政听字〔2025〕1134号),并向你们邮寄送达,经查询快递物流,邮件经单位签发室签收后被退件处理。现向你们公告送达以上《行政复议决定书》《不予听证告知书》。请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北京市朝阳区行政复议接待室(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六里屯西里5号)领取,逾期不领取视为送达。

北京市朝阳区司法局

2025年7月14日

附件:朝政复字〔2025〕1134号朝政听字〔2025〕113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