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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向靳飞博送达《行政复议申请不予受理决定书》的公告

日期:2025-07-14 15:29 来源:北京市朝阳区司法局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靳飞博:

你请求确认被申请人北京市朝阳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不履行法定职责违法,于2025年6月27日向朝阳区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我单位于2025年7月4日作出《行政复议申请不予受理决定书》(朝政复不决字〔2025〕1771号),并向你邮寄送达,因你拒收,该邮件于2025年7月13日被退回。现向你公告送达以上《行政复议申请不予受理决定书》。请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北京市朝阳区行政复议接待室(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六里屯西里5号)领取,逾期不领取视为送达。

北京市朝阳区司法局

2025年7月14日

附件:朝政复不决字〔2025〕177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