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政务公开>>北京市朝阳区司法局>>行政复议

关于向梁燕区送达《行政复议限期补正通知书》的公告

日期:2025-07-10 16:46 来源:北京市朝阳区司法局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梁燕区:

你不服被申请人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的《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1110105002025060681922229,请求撤销、部分撤销行政行为,并责令重作,于2025年6月27日向朝阳区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我单位于2025年7月4日作出《行政复议限期补正通知书》(朝政复补字〔2025〕第1784号),并向你邮寄送达,后因收件人拒收,该邮件被退信处理。现向你公告送达以上《行政复议限期补正通知书》。请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北京市朝阳区行政复议接待室(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六里屯西里5号)领取,逾期不领取视为送达。

北京市朝阳区司法局

2025年7月10日

附件:朝政复补字〔2025〕第178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