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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向申请人王京秋送达《行政复议延期审理通知书》的公告
王京秋:
你请求撤销被申请人北京市朝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7月25日作出的朝人社政信(2024)第16号-答《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告知书》并责令重新处理公开,于2024年8月23日向本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朝阳区政府于2024年10月29日作出《行政复议延期审理通知书》(朝政复延字〔2024〕第2252号)。因申请人未提供送达地址,直接送达的方式无法按期送达,现向你公告送达《行政复议延期审理通知书》(朝政复延字〔2024〕第2252号)。请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北京市朝阳区行政复议接待室(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六里屯西里5号)领取,逾期不领取视为送达。
北京市朝阳区司法局
2024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