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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向洛阳维达石化工程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送达《行政复议决定书》的公告
洛阳维达石化工程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你单位请求依法裁决被申请人北京市朝阳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作出的京朝社责补〔2024〕546号补缴通知书违法,请求撤销该通知书,于2024年5月18日向朝阳区人民政府提交行政复议申请,该案现已审结。朝阳区人民政府于2024年5月24日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书》(朝政复字〔2024〕1278号),并向你单位邮寄送达,后因留存的联系方式无法联系上你本人,该邮件被退信处理。现向你公告送达以上《行政复议决定书》。请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北京市朝阳区行政复议接待室(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六里屯西里5号)领取,逾期不领取视为送达。
北京市朝阳区司法局
2024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