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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向布维东送达《第三人参加行政复议通知书》的公告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
第三人参加行政复议通知书
朝政复通字〔2024〕第1678号
布维东:
申请人布维利请求依法撤销被申请人北京市朝阳区三间房乡人民政府作出的京朝三间房乡限拆字〔2024〕44004号《限期拆除决定书》,于2024年6月20日向本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本机关已依法受理。经审查,认为你与本案有利害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通知你作为本案的第三人参加行政复议。因本机关无法取得你的联系方式,现向你公告送达以上《第三人参加行政复议通知书》,请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北京市朝阳区行政复议接待室(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六里屯西里5号,联系电话:65060859)领取,逾期不领取视为送达。
北京市朝阳区司法局
2024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