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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向耿素英之子女送达《第三人参加行政复议通知书》的公告
耿素英之子女:
申请人耿孟周认为被申请人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办公室不履行房屋预征收补偿协议,请求:1.立即履行与申请人签署的“房屋预征收补偿协议”,立即向申请人支付房屋产权置换资金、各种补偿、奖励、补助、临时居住补助金等资金,立即支付已经摇号选定的宝成雅园两套房屋;2.赔偿延期交付房屋给申请人造成的经济损失;3.临时住房补助金发放按照朝阳区征收办履行协议后实际时间确定支付金额;4.按照预征收补偿协议五条2小条补偿延期交房款项,于2024年1月12日向本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本机关已依法受理。经审查,认为你与本案有利害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通知你作为本案的第三人参加行政复议。因本机关无法取得你的联系方式,现向你公告送达以上《第三人参加行政复议通知书》,请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北京市朝阳区行政复议接待室(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六里屯西里5号)领取,逾期不领取视为送达。
北京市朝阳区司法局
2024年2月18日